又見"提燈定損",誰來保護"老實人"的權益?

近日,深圳壹名網友在社交平台發布視頻,稱自己退房時被“提燈定損”,引發網友熱議。據縱覽新聞報道,她租的房子期限是壹年,每月9000元。退租時,房東找來專業驗房師打著手電筒壹點壹點地查驗,標注出了柒八拾處問題。包括吊櫃感應燈帶脫落粘接不牢、牆面油漆污染、牆面油漆鼓包、踢腳線松動、插座面板劃痕、幹區地面積水等等。對此,當事人表示不認可並報警處理。房東除了拒絕退還18000元押金,還變本加厲要求她進行補償。


提到“提燈定損”這個詞,不免想到今年3月發生的壹起租房糾紛事件。彼時,“提燈定損”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如今又見“提燈定損”,其再次以壹起普通的房屋損壞與賠償的民事糾紛引發關注,仍能產生共情效應,而且最終還是得走法律維權之路,是不是說明哪裡出了問題?

房屋中很多東西是自然磨損或自然消耗的,這些本不應構成“問題”,也不應進行賠償。房東若是拿這類問題做文章,只能說,這是壹種走向極端的刻意刁難。大眾對“提燈定損”大多持質疑態度,也是因為這種極端行為對社會基本的信任與友善造成了沖擊,冒犯了社會正常的運行邏輯,給租房市場制造了混亂。

對比兩起事件,最令人感慨且引發大眾共鳴之處:房東和租客的權力非常不對等。退房時房東手握不菲的押金,如果碰到不願意退押金,使出各種手段來刁難租客的無良房東,租客的維權成本非常高。這次,房東更是搬出壹位“驗房師”坐鎮施壓。驗房師市場還沒有統壹的行業規范和標准,本次事件中這位驗房師是否真的有資質,是不是打著專業的名頭,幫房東故弄玄虛嚇唬租客,也令人質疑。


這起事件當中,警察到現場哪怕批評了房東,但是也不能夠幹涉民事糾紛;當地社區也只能建議租客走法律途徑。最終,維權壹事兒還是落到了租客壹人身上,而法院處理的是壹起壹起的個案,要化解“提燈定損”爭議,還是要從制度方面著手,盡快出台糾紛處理機制,規定由哪個部門處理此類糾紛,用明確的標准來告訴租客和房東,哪些是自然損耗無須賠償,構成人為損壞的該如何賠償。

“提燈定損”事件接連發生,折射出房屋租賃市場管理機制有待完善。房東的自身權益需要維護,租客同樣需要公平交易和法律保護。只要公正、透明,有法可依,怎樣“定損”都無可厚非。只有各個部門共同協力,提出更為便捷、更為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機制,才不會逼著租客網上維權,才能令“老實人”不受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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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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