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 三中全会上肯定会有和可能会有的人事异动
夜话中南海:三中全会上肯定会有和可能会有的人事异动
本专栏周一刊登和播出的《有前辈之鉴 中共两位前防长获判无期的可能性最大》一文中,介绍了去年10月李尚福被宣布免去国务委员和国防部长职务的次日即已经有外界媒体质疑“如果李尚福在那么长一段时间有贪腐问题,习为什么还要提拔他?这等于说习没有做到领导人应具有的“‘知人善任’?”
所谓“知人善任”的反义词就是“用人失察失误”。“用人失察失误”的“领导责任者”应该受到党纪处分的规定出自于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习近平亲自主持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其中的第八十四条内容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那么,先后把魏凤和、李尚福和秦刚三人安排到副国级领导岗位,是否属于“任人唯亲”和“突击提拔”先不论,“用人失察失误”的“领导责任者”只能是习近平。此其一。
其二,如上三人虽然都不是政治局委员,但两个是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一个是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试问所有的非政治局委员的副国级领导人所占据的不同领导岗位中,又有哪一个能够比国防部长和外交部长的份量更重呢?先后两任国防部长都因为犯了重罪而正在等军事法院的审判,新任外交部长上任数月就被废黜,导致国内外舆论大哗的后果已经严重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中共党章规定:“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习近平本人也多次强调过“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 所以如果对习近平本人也严格按照如上《规定》内容执行的话,习近平因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的)严重后果”,决定了他即使不被开除党籍,至少也应该受到个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吧?但是,中共党内、军内的上上下下,有哪一个敢于就此对习近平提出质疑呢?

图为习近平2022年10月22日,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的闭幕典礼。
至于在提拔和重用如上三人晋升国务委员的过程中,推荐人和“政治担保”人也都应该被视为“用人失察失误”的“直接责任者”。都有谁呢?军委方面至少包括前任军委副主席许其亮和上届加本届军委副主席的张又侠。外交系统难辞其咎的至少包括王毅和2022年年中主要负责对秦刚进行“全面考察”的外交部党委书记齐玉,以及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中央外办主任杨洁篪。
当然,因为习近平本人绝无半点可能“罪己”,应该也不好意思“罪人”。不过,不排除张又侠已经在上月底的政治局会议上自扇耳光,主动检讨自己没有替习主席“把好用人关”的可能。
2017年10月和2022年10月的中共十九大及二十大闭幕后,新华社分别播发了《肩负历史重任 开创复兴伟业——新一届中共中央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诞生记》以及《高举伟大旗帜 谱写崭新篇章——新一届中共中央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诞生记》两份长篇报道,两篇中都有如下一段表述: “从新一届中央委员会组成人员看,主体为省部级和军队战区职(级)以上领导骨干……。”
但是,两篇文章的内容中都完全避提军方的“两委”委员候选人是怎么产生的。而事实上如果说地方和中央机关里产生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还是要经过一个中央政治局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的话,中央军委实行的军委主席负责制决定了军队高层的人事安排都是不需要经过政治局和它的常委会讨论的,也就是说,出自军队系统的“两委”委员中的任何一个出了问题----无论是十九大上的魏凤和还是二十大上的李尚福,以及本文后面内容中还要涉及的李玉超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领导责任只能由习近平一人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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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周一刊登和播出的《有前辈之鉴 中共两位前防长获判无期的可能性最大》一文中,介绍了去年10月李尚福被宣布免去国务委员和国防部长职务的次日即已经有外界媒体质疑“如果李尚福在那么长一段时间有贪腐问题,习为什么还要提拔他?这等于说习没有做到领导人应具有的“‘知人善任’?”
所谓“知人善任”的反义词就是“用人失察失误”。“用人失察失误”的“领导责任者”应该受到党纪处分的规定出自于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习近平亲自主持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其中的第八十四条内容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那么,先后把魏凤和、李尚福和秦刚三人安排到副国级领导岗位,是否属于“任人唯亲”和“突击提拔”先不论,“用人失察失误”的“领导责任者”只能是习近平。此其一。
其二,如上三人虽然都不是政治局委员,但两个是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一个是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试问所有的非政治局委员的副国级领导人所占据的不同领导岗位中,又有哪一个能够比国防部长和外交部长的份量更重呢?先后两任国防部长都因为犯了重罪而正在等军事法院的审判,新任外交部长上任数月就被废黜,导致国内外舆论大哗的后果已经严重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中共党章规定:“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习近平本人也多次强调过“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 所以如果对习近平本人也严格按照如上《规定》内容执行的话,习近平因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的)严重后果”,决定了他即使不被开除党籍,至少也应该受到个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吧?但是,中共党内、军内的上上下下,有哪一个敢于就此对习近平提出质疑呢?

图为习近平2022年10月22日,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的闭幕典礼。
至于在提拔和重用如上三人晋升国务委员的过程中,推荐人和“政治担保”人也都应该被视为“用人失察失误”的“直接责任者”。都有谁呢?军委方面至少包括前任军委副主席许其亮和上届加本届军委副主席的张又侠。外交系统难辞其咎的至少包括王毅和2022年年中主要负责对秦刚进行“全面考察”的外交部党委书记齐玉,以及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中央外办主任杨洁篪。
当然,因为习近平本人绝无半点可能“罪己”,应该也不好意思“罪人”。不过,不排除张又侠已经在上月底的政治局会议上自扇耳光,主动检讨自己没有替习主席“把好用人关”的可能。
2017年10月和2022年10月的中共十九大及二十大闭幕后,新华社分别播发了《肩负历史重任 开创复兴伟业——新一届中共中央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诞生记》以及《高举伟大旗帜 谱写崭新篇章——新一届中共中央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诞生记》两份长篇报道,两篇中都有如下一段表述: “从新一届中央委员会组成人员看,主体为省部级和军队战区职(级)以上领导骨干……。”
但是,两篇文章的内容中都完全避提军方的“两委”委员候选人是怎么产生的。而事实上如果说地方和中央机关里产生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还是要经过一个中央政治局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的话,中央军委实行的军委主席负责制决定了军队高层的人事安排都是不需要经过政治局和它的常委会讨论的,也就是说,出自军队系统的“两委”委员中的任何一个出了问题----无论是十九大上的魏凤和还是二十大上的李尚福,以及本文后面内容中还要涉及的李玉超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领导责任只能由习近平一人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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