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为何纵容反智民粹炒作占领舆论空间?

今天,用中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说过的一句话开篇,他说:人以是非定立场,奴以立场定是非。


近日,一个网名叫“毛星火”的网红向法院起诉作家莫言,指控莫言在作品中“美化侵略战争”“贬低中国人民” ,要求“莫言向全国人民道歉”、“赔偿全体国人名誉损失费15亿元”。此人还在网上搞了一个投票 ,结果在一万多个投票者当中,有九千多人赞成起诉莫言。一时间对莫言的大批判甚嚣尘上,就连官媒网红胡锡进都看不下去了,发帖说:这件事就是一场个别人用“打莫言”自我炒作的闹剧。胡锡进指出,起诉者是瞄上了互联网上的民粹资源,觉得找莫言的麻烦,给他扣上“侮辱先烈”的帽子“很安全”,别管收益多少,都能“只赚不赔”。 为了自我安全,他们打出“爱国”“正能量”的旗号,在社会现实中不断扫描,一个接一个的抓可以找茬批斗的人,“宰活鱼”。莫言的起诉者,完全是在扣帽子,断章取义。

胡锡进的帖文折射另一个问题,为什么民粹反智言论在网络空间畅行无阻?难道不是网信办中的某些人刻意纵容的结果?难道不是网信办中的反智者于网络空间的反智者同频共振的结果?

网友@刘耘博士以“ 一场毫无法治意识的闹剧”为题发帖说:

法院是否受理起诉,是否会满足起诉者及其支持者的要求作出判决是一回事,但以“涉嫌抹黑英雄先烈”、“涉嫌美化侵华日军”这种以言定罪和诛心的做法起诉一位作家,其行为本身就和法治精神格格不入,也不符合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

法治的基本精神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宪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如果起诉人的目的不是出于保护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合法权利,而是相反,企图通过被起诉人作品或言论的片言只语编织和罗织罪名,限制甚至剥夺具有同样立场观点的公民的合法权利,那么其起诉行为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都是对被起诉人以及社会持有相同立场观点的公民的合法权利的限制与侵犯,这种动机和行为与法治精神是根本对立的。


一篇题为的网文这样写道:

网友毛星火,向法院起诉莫言,要求下架莫言的“问题书籍”,他认为这些书籍侵害了英雄烈士,贬低了中国人民,并要求莫言向先烈和全国人民道歉(我在此声明:我没有授权这位毛网友代表我,我也不认为莫言侵害了我、贬低了我),最后还要求莫赔偿每个中国人一块钱,共计15亿,这一块钱,我捐给毛网友,我建议他买点米田共喷满香水,再抽真空,可以供奉在他先人灵前以光宗耀祖,还可以当做传家宝和荣誉勋章留给他后代,此外,我觉得也许可以把这条中华田园蛆以寻衅滋事罪收监——莫言代表了中国文学在国际上的崇高声望和巨大成就,是民族骄傲的一部份,岂容这种蛆虫抹黑、构陷?这个毛星火,不过又是一个“战马行动”的高级版本罢了,“战马行动”碰瓷的是商家,这个“茅坑想火”碰瓷的则是我国唯二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我估计法院大概率不会立案,翻了一下民事诉讼法,其中第122条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个“茅坑想火”很显然跟莫言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至于他说莫言贬低先烈,更是莫须有,因为莫言小说里的人物是虚构的。但是法院万一立案了呢?今天我问一个律师朋友,他跟我的观点一样:这纯属闹剧,无非就是想借机作,炒红自己罢了,但是律师朋友对于法院会不会立案,竟然也不敢给我个准话,他说,根据他的专业知识,他认为这不构成立案条件,但是类似这样的例子层出不穷,说明了大环境和趋势,所以他不敢给个准话。当法律人士不敢以自己的法律专业对法律问题发表看法的时候,我觉得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大概是去年12月,有网友起诉新华字典,涉及多项“罪状”,其中一条是没有收入“倭寇”这个词语。

历史上这样做的人非常多,有的是主动的,有的是被动的,最多的一类人是被鼓动起来之后这种行为就形成了条件反射,本能的怀揣着一颗来俊臣之心揣度其他人。历史上从来不缺乏这种能从他人的字里行间发掘出“秘密”的人。北宋大科学家沈括,把老朋友苏轼的诗词仔细研究并标注,从中找出“反意”并上报宋徽宗,搞得苏轼几乎投水自尽,这就是有名的“乌台诗案”。到了清朝,尤其是所谓的“康乾盛世”以降,因为文字掉脑袋的人就太多了,数不胜数。后来到了某个特殊时期,这种事情迅猛发展成为一种潮流,成为社会群体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种行为和思想意识,为我们这个民族带来了深重的苦难。作家冯骥才讲过几个故事。故事一,冯骥才的一个同事来串门,他去沏茶倒水转身回来时,看到这个同事突然将收音机音量调大,但并不调台,冯骥才马上意识到这位同事是想知道他有没有在听一些“不该听”的电台,冯骥才事后记载此事说自己确实是听的,但恰好那天不知道是孩子还是老婆后来调了台,因此他才躲过一劫。故事二,1968年的某一天,和冯骥才在同一书画社上班的妻子和另一个女同事拿了一块画版一起送往车间。这块画版是伟人肖像,包装纸有些油,还带着些红颜料,妻子拎着画版交给女同事时,随口开玩笑说“像是块火腿”,冯骥才顿时大惊,正想岔开话,女同事已经开口说:“冯骥才你可听见了,你老婆可说XX像是火腿!”冯骥才急中生智回口说:“我没听她说,倒是听你说了,这屋里可就咱们三个人。”房间里忽然安静地落下一根针都能听到,女同事先是一愣,接着一笑说:我是在开玩笑。冯骥才说:我也是在开玩笑。后来他这样写道:那时候人与人之间经常都是一句话出口就拔剑相向,瞬间你死我活。故事三,一个姓李的小学老师讲了伟人机智躲避坏蛋搜捕的故事,被学生举报,专案组认为这故事“有损伟人形象”抓起来,他一再申辩自己确实看过这个故事,但是记不住是哪本书了,最后被以反革命罪判处8年徒刑,他入狱的时候老婆正怀孕,他那不识字的老婆坚信她是无辜的,于是到处捡纸片,捡到纸片就求人给她念,看看是不是他丈夫说的那个故事,后来孩子长大了,她就带着孩子一起捡纸片,纸片攒多了就去卖钱,这女人终于变得疯癫起来,不停地捡纸片,后来,在一个夜里灶里的火星溅到那些纸片上,将这个女人和孩子烧死。等李老师出狱,老婆孩子都已经没了,他找到军代表,请求帮他伸冤,这个军代表恰好看过那本书,于是军代表从县里的图书馆借来这本书,摆在当年的专案组人员面前:案子平反后李老师向军代表请求把那本书送给他,他去妻子坟前烧了书,把纸灰洒在了坟头。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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