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直播带货翻车 咋上升到刑拘?
日前,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针对上海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好妈妈影视”)涉嫌合同诈骗进行刑事立案,并对6名涉事公司工作人员刑事拘留。
与此案相关的明星杨子、黄圣依相继发声,称“大快人心”。“黄圣依杨子直播事件6人被刑拘”的话题也快速登顶热搜。
明星带货翻车并不算少见,去年以来越来越多的明星也逐渐从直播带货领域淡出,今年何以还会出现这起引发刑事诉讼的翻车事件?明星带货为什么总是难逃“翻车”?
明星带货,难逃翻车?
1月16日,杨子、黄圣依夫妇作为嘉宾,来到达人“表哥(覃进展)”直播间参加年货节卖货。
很快就有众多商家发声维权,更有人代表60余名商家报警称,大家总计支付约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但销售额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最低金额,且对方拒绝按合同退款。
关键是商家当初会签署带货合同,是奔着明星带货去的。
据报道,某腊肉品牌负责人王女士是在抖音看到的直播招商广告,经过考察后与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称“晟宸泽”,与成立于2023年8月的好妈妈影视为同一团队)签订了合同。合同里明确提及,乙方晟宸泽为家纺商家提供直播带货,首场安排“达人表哥覃进展”和“嘉宾艺人黄圣依和杨子”。
图/转引自红星新闻
相关招商海报上明确以三人形象作为宣传,并附上了各自的代表作、抖音带货成绩以及抖音粉丝量。这场定于1月16日、总时长6小时的直播,还在海报上定下了超过5000万元的成交目标。
结果当日上午覃进展直播期间,王女士的腊肉只卖出了一单,之后的返场直播、产品与明星嘉宾同框等,王女士都没有等来。
可据王女士表示,在沟通时,晟宸泽不仅收取了10万元的坑位费,还向她给出了保1:14的承诺,也就是说,10万坑位费可以保底140万销售额,否则等比例退款。也正是冲着这项承诺,王女士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爆单”。
不少商家与王女士有相似经历,他们与晟宸泽或是好妈妈影视签订了带货合同,并得到了至少保1:10的承诺。大家蹲守前述公司要求退款未果,也不接受对方公司承诺继续安排其他直播场次的处理方式,由相关代表以合同诈骗为由报警。
对此,黄圣依工作室发表声明称,黄圣依和杨子是应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的邀请参与表哥(覃进展)直播带货,没有作出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权以及任何保量承诺。主播覃进展也做同类声明,表示没有授权招商和给出保量承诺。
如今正式作为刑事案件立案,杨子、黄圣依再度发声,黄圣依工作室也再次发表声明澄清,表示存在不法分子“打着明星艺人名义进行招摇撞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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