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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謙以壹己之力"搞垮"中國影院? | 溫哥華教育中心
   

[薛之謙] 薛之謙以壹己之力"搞垮"中國影院?

圖源:微信


更離譜的是,還有甚者在直播間直播院線電影,這才真的是“橫屏變豎屏”。



圖源:新浪微博

於是網友把今年奉為“屏攝元年”,薛之謙則榮獲“盜攝教父”稱號。

“違法”還是“不文明”

就是那個詞條“法律沒有倒攝這壹說法”鬧的,導致網絡上關於屏攝的討論完全走偏。

若要糾結法律。

《電影產業促進法》第31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中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錄音錄像者,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者,有權要求其離場。



圖源:百老匯電影中心

這條法律裡顯示,錄音錄像是被明確禁止的,那麼拍照呢?

還是第31條:在影院拍照可能影響其他觀眾的觀影體驗,擾亂觀影秩序,影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通過提前告知的方式加以管理。


以及早在2010年《著作權法》第48條就將“屏攝”定義為侵權行為,並在2020年的最新修改中,第53條、54條增加懲罰性賠償制度。



圖源:百老匯電影中心

就算法律規范不夠完善,定義不夠清晰,從公德上講,屏攝也是不文明行為。

院線電影不是景點,它提供的是沉浸式的視聽體驗,打開手機攝像頭的那壹刻,首先影響的就是同場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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