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醫生水杯遭投毒 女同事行拘15天

“被人投了有害物質,最後只給壹個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我不太理解這個處罰。”
10月27日,54歲的胡醫生(化名)從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江都路派出所民警手裡,拿到針對同事吳某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復印件。上面顯示,吳某因為向胡醫生使用的暖水瓶、水杯及水壺內放入尿液和多聚甲醛,對其尋釁滋事的行為予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500的處罰。去年10月24日,胡醫生用監控視頻拍下了同事吳某向自己水壺、水杯等處投放多聚甲醛的影像,隨後報警。次日,警方以吳某涉嫌尋釁滋事進行立案偵查,吳某先被監視居住6個月,隨後被取保候審。
事發近壹年後,今年10月19日,處理此案的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以吳某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為由,下發了撤銷案件決定書。吳某受到行政拘留15天以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警方出具的撤銷案件決定書
對於這壹處罰決定,公安部門解釋稱,之所以判定“情節輕微”,壹個重要原因是目前沒有醫療機構能夠證明,胡醫生在事發後所做體檢中的肝損傷、胃疼、重度焦慮等結果與吳某投放的“多聚甲醛”有直接關系。對此,胡醫生已向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檢察院提交了偵查活動監督申請書。
10月31日,江都路派出所民警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處理結果已經交到當事人手中,吳某已經被行政拘留,其他案件細節也已向當事人傳達。
對於此案件,部分法律相關人士也在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達了看法。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博士後薛鐵成認為,如果不能查明當事人的“投毒”行為具有直接導致病情加重的結果,就不能對當事人的“投毒”行為進行歸責,不過該案也有壹定的探討空間。
懸疑
水杯內總聞到刺激性味道
女醫生在辦公室內安攝像頭找“答案”
今年54歲的胡女士是天津市河北區壹家叁甲醫院科研科的醫生,她平時會和同事們在壹個共用辦公室工作,午休時會來到壹間單獨的辦公室休息。
胡醫生在自己的辦公室內放置了水壺、水杯等飲水器具。從2022年10月初開始,胡醫生總覺得在杯子裡聞到刺鼻的味道,喝水的時候會覺得有“辣嗓子”的感覺。她反復清洗杯子,同時在辦公室內尋找是不是堆放物品發出的味道,但是壹直沒有結果,有時候甚至覺得是自己出現了味覺“錯覺”。
水中持續的刺激性味道,以及後來出現的身體不適感,成了胡醫生的壹個心結。胡醫生的愛人知道後安慰她說,暖壺裡的水是從醫院燒水機中倒出來的,而自來水中本身就會有壹些添加物,可能是那裡面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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