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 鄧麗君和林青霞海灘偶遇照成絕版
有很多人說,林青霞的美是超越性別的,是壹種女生男相的美,這樣的骨相往往美的驚人。
美貌和黃金壹樣,稍微年長壹些,人們都能迅速識別珍貴的財富。
17歲時,壹個叫楊琦的星探攔住她,熱情的推銷她去拍宋存壽、郁正春導演的《窗外》。
那時候林青霞高中剛畢業,和女同學約了壹起出來玩,被星探攔下後,也引起了家裡的軒然大波。
林家非常傳統,父母作風保守,母親擔心林青霞被騙,苦苦勸她,甚至臥床叁天不起,後來還舉了例子,說當紅的明星也不壹定過得好,有的還選擇了自殺。
不過,就在林青霞猶豫之時,導演鍥而不舍的來到林家,還把山東的國大代表請到了林家做說客。
在周圍人的再叁保證和努力下,母親才代她簽下了第壹份電影合同。
這份合同報酬為1萬元台幣,分肆次支付,拍完之後,電影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不過幸運的是,由於原作者瓊瑤的要求,電影沒有在台灣上映,這也讓當時內向老實的林青霞松了口氣。
在最初的好運之後,林青霞走上了演藝道路。
70年代到80年代中,人們剛剛擁有電視機等家電不久,影視行業應運而生——許多人沖入這個行業撈壹筆,而明星就是票房的保證。
市面上的劇本多數是唯美愛情片,情節粗糙,制作粗糙,服化道更是敷衍簡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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