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保養] 車位太窄 溫村公寓業主把物業告了

(圖源:unsplash,by John Matychuk)
(加西網綜合)購買共管物業,很多業主都會額外再購買壹個停車位作為配套。在最近壹個 BC 民事調解法庭 CRT 受理的案件中,兩位溫哥華的業主發現自己的停車位太窄,無法滿足他們安全停車的需求,把物業給告了!
根據法庭文件,業主 H 和 K 是溫哥華甘比街與第贰大道交界處的壹座溫哥華公寓中的業主。兩位共同業主表示,他們的停車位太窄,無法安全使用。
兩位業主稱,物業在他們購買停車位時歪曲了停車位的實際寬度。業主要求,物業將他們的停車位更換為另壹個停車位,如果沒有,則補償他們租用另壹個停車位。他們提出索賠 5,000 元。
與此同時,物業公司表示,業主應該在購買停車位之前進行檢查,正如購房之前的驗屋過程壹樣,而且停車位的寬度各不相同,以前的業主使用同壹個停車位沒有問題。
該物業補充說,兩位業主原本有機會進入等候名單以租用另壹個停車位,但被兩位業主拒絕了。
這個究竟有什麼問題?

根據文件,業主是 2021 年 12 月購買的該車位,但實際車位比物業所給出的寬度窄了 14 厘米。
根據業主提交的視頻證據,他們的車輛是壹款緊湊型跨界 SUV,當需要打開車門時,右側的混凝土立柱使進出車輛變得更復雜。
CRT 仲裁庭稱,他們同意這個車位使用時會不方便,上下車進出都不容易,甚至會導致車主減少車輛的使用。然而 CRT 認為,這個車位並非無法使用。
然而,仲裁庭認為,物業需要為所有業主的利益來管理共同財產,但不能簡單的考慮滿足所有人的要求。如果同意物業免費為這兩位業主更換車位,那麼其他擁有不方便車位的業主也會提出這樣的要求。
他們認為,業主如果認為這個車位不合理,可以選擇租用其他位置。
雖然業主對停車位感到失望,但法官認為,停車位沒有達到他們的期望並不是物業的錯。此案中,法官認為物業沒有對業主不公平對待。因此,最終裁決駁回原告的訴求。

ref:
https://dailyhive.com/vancouver/vancouver-condo-owners-st...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 分享: |
| 注: |
| 延伸閱讀 | 更多... |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