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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港星為何搶著翻唱日本歌曲 | 溫哥華教育中心
   

40年前港星為何搶著翻唱日本歌曲

鄭東漢和鄭中基父子


寶麗金在當時的亞洲可謂財大氣粗,特別是具有豐富的國際流行樂市場經營經驗,在尚不成熟的香港唱片市場,屬於“降維打擊”。

在寶麗金巔峰時期,旗下有近百位香港知名歌手。

從當年的許冠傑、劉文正到譚詠麟、張國榮、徐小鳳、陳慧嫻、關淑怡、溫拿、童安格、張學友、黎明劉德華等都曾是寶麗金的簽約歌手,僅達到“白金唱片”(銷量超100萬張)標准的歌手,就有10位。

唱片公司是賣唱片的,歌手唱得好,知名度高,唱片就自然賣得多,唱片公司才能賺大錢。

既然唱片公司從培養到包裝壹個歌手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肯定是希望盡快收到回報。

寶麗金時代,中國香港與日本的公司因為是同壹個老板的關系,內部進行歌曲版權轉讓就是壹句話的事情。

即便是日本其他唱片公司作品,寶麗金購買版權也很方便。

因此,香港寶麗金的策略就是:

先看看哪些日文歌曲比較動聽又受歡迎,然後商量購買版權,再立即找人改編歌詞,匹配合適的歌手,包裝上台。

對於寶麗金來說,無所謂日文歌曲還是粵語歌曲,只要能賣錢就行。



被譽為華語歌壇“奶媽”的中島美雪,在很長時期內,幾乎每周都有華語歌手去翻唱她的作品


不過,考慮到文化習慣差異,日文歌曲的旋律是不錯,但歌詞不壹定都合適。

所以香港寶麗金買來日文歌曲的版權後,壹定會請高手填詞,從而達到錦上添花的效果。

比如梅艷芳《夕陽之歌》與陳慧嫻《千千闕歌》,均翻唱自近藤真彥《夕焼けの歌》,旋律都壹樣,可真正讓人記住的還是歌詞。



梅艷芳與陳慧嫻均翻唱過日本歌手近藤真彥的《夕陽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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