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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还在法院门口,庭审已结束 | 温哥华教育中心
   

辩护律师还在法院门口,庭审已结束

两位辩护律师还在法院门口接受“安检”、尚未进入法庭,就被告知庭审已经结束了——


8月7日,如此荒诞的一幕,发生在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昊宸,是广西“律师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当事人冯波的二审辩护律师。

根据王昊宸律师8月7日上午发布的消息,今天上午9时,冯波案在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但两名律师抵达法院后,法院安检处的工作人员告知两名律师,因该案“重大敏感”,需要对律师进行安检。

律师反复释法,告知依法不得对律师进行安检,法院工作人员仍坚持要对律师进行安检,两名辩护律师无奈选择配合。



更奇葩的是,在安检完毕后,来宾中院的工作人员又提出,该案“重大、敏感”,律师不得携带自己的电脑进入法庭。

对此,两名辩护律师表达了抗议:该案有600多本卷宗,材料均以电子方式储存在电脑,笔记本电脑是律师必要的办案工具。


正当律师还在和法院就“是否能够携带电脑”问题进行沟通时,9时25分,法院工作人员在法庭门口向辩护律师表示:

“庭审已经结束了。”



“来宾中院以各种理由,阻碍律师进入法庭进行辩护,属于侵害律师辩护权利的极端情况。”刘长、王昊宸两位辩护律师表示:

此种情况极为罕见,“鉴于辩护人已实质上被剥夺庭内辩护的权利,我们仍将继续在庭外以一切合法的方式为冯波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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