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 金庸30年前捐建的圖書館逃過壹拆
公開信息顯示,自嘉興學院校區搬遷後,原來的北校區地塊已交還給市政府,最後又由市政府調配給了嘉服集團。
有網友爆料,位於原嘉興學院北校區的金庸圖書館的牌子已被拆除。
2023年4月23日下午,針對處在風暴中心的金庸圖書館去留問題,嘉興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嘉興市住建局、嘉興市南湖區政府召開了媒體通氣會。
對於金庸圖書館是否拆除,嘉興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長王春燕表示,“要繼續用心用情做好保護利用工作,我們絕對不會簡單的壹拆了之。”
公益建築能不能拆?怎麼拆?
據了解,前期經嘉興市政府研究,原則上予以保留金庸圖書館,但具體保護方案正在研究論證過程中。
這並不意味著金庸圖書館能壹直保留下去。近年來,壹些地區在城市更新行動實施中存在古建築被拆除或遭到破壞、城市特有形態以及歷史街區的格局和風貌因設施拆除重建而遭到移除、因為原居民的集體遷移造成的城市傳統文化和特色習俗的丟失等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2021年8月,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關於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強調,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增建、搬遷等,不隨意遷移、拆除歷史建築和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築,不脫管失修、修而不用、長期閒置,對“城市記憶”要全力保留。
根據詞面意思解釋,“城市記憶”是城市形成、變遷和發展中具有保存價值的歷史記錄。
金庸和金庸所創作的武俠小說,是幾代人的文化記憶。他小學畢業後就讀於省立嘉興中學(現嘉興壹中),期間游覽嘉興名勝古跡,讀閱嘉興歷史風俗,對嘉興有著濃濃的眷戀之情。他曾經深情表示:“嘉興是我的第贰故鄉,我愛嘉興。”

金庸圖書館落成後,金庸寫下:“感我桑梓,錫以嘉名,願盡菲薄,助振斯文。”
公開資料顯示,1992年至2003年間,祖籍嘉興的金庸曾3次到訪嘉興學院,捐資300萬港幣,在越秀校區北區內,建造了這所國內唯壹以“金庸”命名的圖書館。圖書館落成後,金庸又捐贈20萬港幣用於購置圖書,並親筆題詞:“感我桑梓,錫以嘉名,願盡菲薄,助振斯文。”
有媒體評論,“金庸圖書館作為具有特殊價值的文化載體,有其不可替代性”。在當地人眼中,金庸圖書館是不可復制的文化的地標,全國只有這樣壹個以“金庸”命名的嘉興金庸圖書館,再無分館,包括金庸生前生活的香港(专题)地區。
除了金庸圖書館所承載的文化價值和情懷之外,這壹事件也引起了民眾對公益捐助人權益法律保障及受捐人法律責任及信用的討論。
“從法律層面,並沒有說捐建的房屋就不能拆除,具體要看捐贈協議如何約定。”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國科向《中國慈善家》表示。
根據《慈善法》第肆章“慈善捐贈約定”,捐贈人有權要求簽訂書面捐贈協議,來約定捐贈財產的用途和受益人(但不含捐贈人的利害關系受益人)。捐贈人還享有知情權、監督權和查詢、復制捐贈財產管理使用的有關資料。
何國科認為,現行《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捐贈人捐贈財產興建公益事業工程項目,應當與受贈人訂立捐贈協議,對工程項目的資金、建設、管理和使用作出約定。“從目前公開信息看,金庸圖書館的建築屬於嘉興學院,但是對於金庸先生生前跟相關主體如何簽署的協議不掌握,無法做出判斷。”
“金庸圖書館不屬於文物,不屬於歷史建築,在法律上沒有需要保護的身份,僅僅因為是名人捐的建築,這才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公益慈善與非營利法治研究專家馬劍銀告訴《中國慈善家》,即使有捐贈協議,也只對捐贈人和受贈人之間形成約束,對第叁者無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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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有網友爆料,位於原嘉興學院北校區的金庸圖書館的牌子已被拆除。
2023年4月23日下午,針對處在風暴中心的金庸圖書館去留問題,嘉興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嘉興市住建局、嘉興市南湖區政府召開了媒體通氣會。
對於金庸圖書館是否拆除,嘉興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長王春燕表示,“要繼續用心用情做好保護利用工作,我們絕對不會簡單的壹拆了之。”
公益建築能不能拆?怎麼拆?
據了解,前期經嘉興市政府研究,原則上予以保留金庸圖書館,但具體保護方案正在研究論證過程中。
這並不意味著金庸圖書館能壹直保留下去。近年來,壹些地區在城市更新行動實施中存在古建築被拆除或遭到破壞、城市特有形態以及歷史街區的格局和風貌因設施拆除重建而遭到移除、因為原居民的集體遷移造成的城市傳統文化和特色習俗的丟失等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2021年8月,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關於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強調,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增建、搬遷等,不隨意遷移、拆除歷史建築和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築,不脫管失修、修而不用、長期閒置,對“城市記憶”要全力保留。
根據詞面意思解釋,“城市記憶”是城市形成、變遷和發展中具有保存價值的歷史記錄。
金庸和金庸所創作的武俠小說,是幾代人的文化記憶。他小學畢業後就讀於省立嘉興中學(現嘉興壹中),期間游覽嘉興名勝古跡,讀閱嘉興歷史風俗,對嘉興有著濃濃的眷戀之情。他曾經深情表示:“嘉興是我的第贰故鄉,我愛嘉興。”

金庸圖書館落成後,金庸寫下:“感我桑梓,錫以嘉名,願盡菲薄,助振斯文。”
公開資料顯示,1992年至2003年間,祖籍嘉興的金庸曾3次到訪嘉興學院,捐資300萬港幣,在越秀校區北區內,建造了這所國內唯壹以“金庸”命名的圖書館。圖書館落成後,金庸又捐贈20萬港幣用於購置圖書,並親筆題詞:“感我桑梓,錫以嘉名,願盡菲薄,助振斯文。”
有媒體評論,“金庸圖書館作為具有特殊價值的文化載體,有其不可替代性”。在當地人眼中,金庸圖書館是不可復制的文化的地標,全國只有這樣壹個以“金庸”命名的嘉興金庸圖書館,再無分館,包括金庸生前生活的香港(专题)地區。
除了金庸圖書館所承載的文化價值和情懷之外,這壹事件也引起了民眾對公益捐助人權益法律保障及受捐人法律責任及信用的討論。
“從法律層面,並沒有說捐建的房屋就不能拆除,具體要看捐贈協議如何約定。”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國科向《中國慈善家》表示。
根據《慈善法》第肆章“慈善捐贈約定”,捐贈人有權要求簽訂書面捐贈協議,來約定捐贈財產的用途和受益人(但不含捐贈人的利害關系受益人)。捐贈人還享有知情權、監督權和查詢、復制捐贈財產管理使用的有關資料。
何國科認為,現行《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捐贈人捐贈財產興建公益事業工程項目,應當與受贈人訂立捐贈協議,對工程項目的資金、建設、管理和使用作出約定。“從目前公開信息看,金庸圖書館的建築屬於嘉興學院,但是對於金庸先生生前跟相關主體如何簽署的協議不掌握,無法做出判斷。”
“金庸圖書館不屬於文物,不屬於歷史建築,在法律上沒有需要保護的身份,僅僅因為是名人捐的建築,這才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公益慈善與非營利法治研究專家馬劍銀告訴《中國慈善家》,即使有捐贈協議,也只對捐贈人和受贈人之間形成約束,對第叁者無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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