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葬树葬 一朵花一张船票便是送别
在前述民政部新闻发布会上,王金华表示,为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多地出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具体实施意见,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采取激励奖补措施,加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
根据殡葬绿皮书,《指导意见》发布后,还有多个省份出台了有关节地生态安葬的奖励补贴办法,节地生态安葬率已经成为各地新时期殡葬改革的主要考核指标。
2016年6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积极推行火葬区骨灰撒海、撒散、植树(花、草)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以上”。
殡葬绿皮书援引的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广东省新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233个,海葬(树葬)纪念设施56个,全省实现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贴政策覆盖率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超60%。在浙江省温州市,到2022年,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70%以上。山东省肥城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总结提出“深埋还耕、深埋造林、树葬公益林、卧碑、骨灰堂、壁葬”6种节地生态安葬模式,节地生态安葬率达90%以上。
但在郭林看来,节地生态安葬要在全社会得到较为广泛的认同,需要一个政府引导和尊重传统习俗并形成健康文明殡葬文化的中长期过程。
“在此过程中,在尊重群众自由选择权的基础上,一方面,应当收紧传统墓葬用地,随着时间推移,传统墓位的供给会越来越小;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殡葬领域的移风易俗工作,同时保证新增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的质量和相关服务的水平,尤其是要与健康殡葬习俗相结合,增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和服务的人文性,并运用价格优惠与财政补贴等手段,引导群众增加对节地生态安葬的需求。”郭林建议。
对此,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
在浙江省三门市,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时,把奖励项目分为两类,生前享有和逝后奖励。
根据政策,年满70周岁的户籍居民,自愿在生前申请其亡故遗体火化后采用节地安葬方式,签订协议后,本人可在生前每月领取奖励金;生前未签订协议,但逝后采用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填写相应审批表后领取一次性奖励,根据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不同,奖励金额在2000元至5000元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殡葬绿皮书认为,近年来,虽然我国针对殡葬管理工作出台了包括《指导意见》在内的多部政策文件,但这些政策文件毕竟不是行政法规,没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无法有力推进殡葬改革。
郭林认为,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和殡葬改革方向,对《殡葬管理条例》进行系统修订,是社会各界的共识。
共识的一个佐证是,2021年,国务院已经将《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年度立法计划。
但郭林认为,殡葬改革与殡葬文化传统联系甚密,属于我国公共政策改革的难点之一,我国近些年数次尝试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均“难产”。因此他建议,可以由中央统筹安排,出台深化殡葬改革有关政策文件,为殡葬改革指明方向,为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奠定基础。
殡葬绿皮书建议,民政部门也应推动早日完成《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为深化包括生态安葬在内的殡葬改革提供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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