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 陳慧嫻梅艷芳爭霸失敗 退歌壇赴美
陳慧嫻緩緩講起了那年“千夕之爭”的往事,原來壹切的始作俑者是金牌制作人陳淑芬。
在當時《夕陽之歌》日本原曲發售之時,陳淑芬敏銳的感覺到此曲非凡的價值,早早就購買了歌曲的版權。
然而,此時陳慧嫻與梅艷芳同時找到陳淑芬,希望購買版權。
陳淑芬為了兩頭不得罪,做壹個大好人,竟然將壹首歌的版權同時賣給了兩個人。

同時偏向於梅艷芳的陳淑芬,為了打壓陳慧嫻翻唱版本的銷量,暗地裡要求陳慧嫻必須在柒月後發布翻唱版,比梅艷芳翻唱版的發售日晚上許多。
而當時的陳慧嫻並不知道此事。
在當時,梅艷芳的名氣比陳慧嫻大上許多,只要《夕陽之歌》比《千千闕歌》早發售,那勢必會奪得銷量榜冠軍,也獲得今年的金曲獎。
陳淑芬的做法實際上在當時並不少見,實際上也不完全算惡性競爭。
因為在那時的香港樂壇,銷量就是壹切,人人都在拼命的爭奪銷量榜的位置。

然而陳淑芬沒想到的是,梅艷芳拒絕暗箱競爭,壹直堅持不必陳慧嫻早發售歌曲。
因此直到《千千闕歌》發售六天以後,梅艷芳才發售她的歌曲。
就是這壹點點細微的變化,最終引發了壹場載入香港樂壇史冊的巨大騷亂。
這麼多年過去了,回想當年的往事,陳慧嫻對於梅艷芳的感情是伍味雜陳的。
她當然對原本屬於自己的獎項被奪充滿不甘,因為那時的獎項在今天看來,當之無愧的屬於陳慧嫻。
但她也清楚的了解,如果當時的梅艷芳選擇提前發售《夕陽之歌》,那麼今天的千千闕歌將永遠達不到現在的成就。
因此,陳慧嫻對於梅艷芳,始終充滿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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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此時陳慧嫻與梅艷芳同時找到陳淑芬,希望購買版權。
陳淑芬為了兩頭不得罪,做壹個大好人,竟然將壹首歌的版權同時賣給了兩個人。

同時偏向於梅艷芳的陳淑芬,為了打壓陳慧嫻翻唱版本的銷量,暗地裡要求陳慧嫻必須在柒月後發布翻唱版,比梅艷芳翻唱版的發售日晚上許多。
而當時的陳慧嫻並不知道此事。
在當時,梅艷芳的名氣比陳慧嫻大上許多,只要《夕陽之歌》比《千千闕歌》早發售,那勢必會奪得銷量榜冠軍,也獲得今年的金曲獎。
陳淑芬的做法實際上在當時並不少見,實際上也不完全算惡性競爭。
因為在那時的香港樂壇,銷量就是壹切,人人都在拼命的爭奪銷量榜的位置。

然而陳淑芬沒想到的是,梅艷芳拒絕暗箱競爭,壹直堅持不必陳慧嫻早發售歌曲。
因此直到《千千闕歌》發售六天以後,梅艷芳才發售她的歌曲。
就是這壹點點細微的變化,最終引發了壹場載入香港樂壇史冊的巨大騷亂。
這麼多年過去了,回想當年的往事,陳慧嫻對於梅艷芳的感情是伍味雜陳的。
她當然對原本屬於自己的獎項被奪充滿不甘,因為那時的獎項在今天看來,當之無愧的屬於陳慧嫻。
但她也清楚的了解,如果當時的梅艷芳選擇提前發售《夕陽之歌》,那麼今天的千千闕歌將永遠達不到現在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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