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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歡呼!高法廢大學招生平權政策 | 溫哥華教育中心
   

華裔歡呼!高法廢大學招生平權政策




美國的華裔學生將迎來重大的歷史機遇,最高法院將在下周審理起訴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招生的“平權政策”,預計原有“種族優先”政策將會被廢除,所有的學生憑實力上大學。

這樣壹來,學習成績更好的華裔,讀大學的機率有機會大大增加。此消息壹出,最大的受害者可能不是某些族裔,而是某些華裔政客,畢竟他們曾經發誓要把華裔學生趕出名校,讓華裔學生去讀社區學院。

什麼是“平權法案”?

美國的“平權法案”,是指1964年通過的《民權法案》第六章,原文是:“禁止接受聯邦財政援助的任何計劃或活動下基於種族、膚色或國籍的歧視。”

這個法案是基於當時美國社會仍然存在的種族歧視現象而制定的,法案的出發點和內容都是好的,通過改善就業和教育機會,壹起來消除對社會邊緣群體歧視的壹種方法。

但是在實施過程中卻出現了矯枉過正,甚至打著“多元化”的口號實施逆向歧視。

最典型的就是在大學招生過程中,為了達到所謂的種族平衡,白人和亞裔學生的成績再高也不會被錄取,而某些族裔學生成績很差也會被錄取。



變味:平權法案變成逆向歧視

2003年,當時的最高法院裁定裁定密歇根法學院可以在招生程序中考慮種族問題,以實現多元化的學生群體,被認為是 25 年來最重要的平權行動案件中作出裁決。

從此,大學招生過程中的不平等現象變本加厲,白人和亞裔成為最大的受害群體,原因就是因為這兩個族裔學生的成績太好了,使得美國的大學生出現“逆淘汰”的現象。

2015年,壹名成績優秀的印度裔學生維傑喬卡爾-英加姆(VijayChokal-Ingam),想要就讀醫學院,追隨母親成為壹名醫生,但是申請了15個學校,只接到2個面試的機會,最後無壹錄取。痛定思痛,他剃了光頭,修剪睫毛假扮黑人,再次提交申請,結果壹口氣收割了哈佛大學、哥倫比亞大學等11所美國名校的面試,並如願進入壹所著名的醫學院,圓了醫生夢。



2016年,壹名品學兼優(成績全A+足球隊員+大提琴手)的白人女學生阿比蓋爾·費希爾(Abigail Fisher)起訴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種族歧視,成績優秀的她得不到該校的錄取,而成績更差的同學,憑借族裔優勢卻能得到該校的錄取。但最終最高法院以4:3的票數,判決該女生敗訴。



事件曝光後,美國人才終於醒悟過來,基於種族優先的大學“平權政策”是多麼荒唐!

起訴:哈佛大學和北卡大學接招

本次最高法院審理的兩個關於大學“平權政策”的訴訟,都是由壹個名為“公平招生學生”的組織提起的,這個組織的創辦人是 70 歲的前股票經紀人愛德華·布魯姆(Edward Blum),他已經就大學招生過程中的不平等現象提起了八起訴訟。



布魯姆在接受采訪時說:“我是壹匹會耍花招的小馬,我希望並關心在我們的公共政策中結束這些種族分類和偏好。” 他補充說:“壹個人的種族或民族不應該被用來幫助他們或傷害他們壹生的努力。”

這次兩個訴訟,其中壹個是起訴北卡羅來納大學,另壹個是起訴哈佛大學。最高法院將在下周審理這兩起案件。最高法院將於周壹聽取這兩個訴訟的口頭辯論。

“得益於”最高法院前自由派大法官金斯伯格的權欲熏心,直到去世才肯交出大法官的席位,川普總統獲得了叁個大法官提名的機會,才有了目前最高法院5至6名保守派大法官的陣容。



因此,預計在這兩個案件的審理上,最高法院將會廢除大學招生的“平權政策”。

值得壹提的是,在川普政府時期,聯邦司法部也就大學招生中的不平等現象起訴哈佛大學,但是在拜登上台後,指令司法部撤銷了這些訴訟,讓大學招生繼續保持對白人和亞裔的歧視。不過,幸好司法部撤銷並不妨礙民間訴訟。

奇葩:加州華裔政客要哭爹喊娘了

相信對於大學招生的“平權政策”,沒有人比加州華人傷害更大了,在2012年和2020年,加州的民主黨政客兩次試圖修改法律,限制華裔學生讀大學。

更令華人氣憤的是,壹些華裔政客甘願充當舔狗和打手,其他族裔政客知道此法案會傷害華裔學生,在提案的時候故意繞開華裔議員,而某華裔議員還對某族裔議員團體發表“真誠”的舔狗演講——“你們為啥不通知我?我會支持你們的呀!”,他還在演講中說,華裔學生讀不了大學,可以去讀社區學院啊!

尤其是在2020年,當時的加州眾議員,現在加州州務卿雪莉·韋伯(Shirley Weber)提出的ACA-5法案壹路綠燈,順利變身為16號法案,進入當年11月的公投程序。幸運的是,在華人和西裔的共同努力下,16號法案沒有獲得通過,華人躲過壹劫。




順便壹提,雪莉·韋伯今年也在競選連任州務卿,各位華人,你們知道怎麼選嗎?

延申閱讀:美頂尖大學遭控種族歧視 最高法院將審查是否違憲

來源:RFI

針對美國部分頂尖大學是否可以將種族列為入學審核因素,美國最高法院今天將就這個爭議性問題進行審理。

法新社報道,針對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和北卡羅來納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將種族列為招生考量因素,最高法院將聽取控辯雙方進行長達2個小時的口頭辯論。這兩所名校分別是美國歷史最悠久的私立和公立大學。

正如許多其他美國頂尖學府,哈佛與北卡都將種族列入招生因素,以確保少數族裔(傳統上是指非裔美國人)在學生中有充分占比。

這項稱為“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的政策源於1960年代晚期的民權運動,旨在協助解決美國高等教育長期以來的歧視問題。

挑戰平權措施的最新訴訟是由壹個稱為“學生公平入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的非營利組織所提出,該組織聲稱擁有2萬多名成員。

2014年,這個組織對哈佛和北卡提出訴訟,聲稱他們具種族意識的招生政策歧視符合入學條件的亞裔美國人。

在下級法院敗訴後,這個組織繼續尋求最高法院判決憲法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

2016年時,下級法院以壹票之差支持保留“積極平權措施”。

不過,目前由保守派占多數的最高法院可能會像6月時那樣,做出另壹次歷史性逆轉的判決。當時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具裡程碑意義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判決,該判決保障女性的墮胎權。

事實上,“積極平權措施”自開始實施就存在爭議。多年來,許多白人學生針對這項措施發起法律挑戰,並稱相關規定構成“反向歧視”。

目前美國共有9個州禁止公立大學采取平權措施。在加州,選民在1996年的投票中廢除“積極平權措施”,2020年又再度拒絕恢復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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