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港婦殺夫] 女子為保女兒不被性侵殺夫被判緩刑
錘殺丈夫後,劉某會讓小女兒去通知了幺嫂穆蓮。穆蓮去看過現場後,隨即報告給村幹部,村幹部報警。劉某會則在現場等警方的到來。經警方鑒定,蔣某銀系脾破裂大失血合並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法院:施暴者已停止不法侵害,不屬正當防衛
梁平區公安局在偵查終結後,於2020年10月30日以劉某會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梁平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11月3日,梁平區檢察院將案件轉至重慶市檢察院第贰分院審查起訴。
公訴人壹審庭審時表示,蔣某銀已經睡著,犯罪已經終止。劉某會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被害人有重大過錯,劉某會也有自首、獲得死者親屬諒解等情節,量刑可從輕。
為劉某會提供法律援助的重慶奎龍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召奎當庭認為,劉某會的行為,是針對正在實施強奸犯罪的暴力行為而采取的防衛措施,雖然造成不法侵害人蔣某銀的死亡,但屬於正當防衛。
劉召奎在法庭上稱,案發當晚從23點到第贰天凌晨3點,蔣某銀持續通過各種手段和方法試圖實施強奸,蔣某銀具有繼續作案的可能。劉某會面對女兒天亮後可能繼續遭不法侵害,處於巨大恐懼之中,也具有現實的緊迫危險性。在龍夢筱被強奸的現實可能性客觀存在的前提下,應當認定蔣某銀的不法侵害行為仍在持續,不應當認定為犯罪行為終止。
刑辯律師斯偉江和朱明勇均認為,劉某會屬於典型的正當防衛,不屬於假想防衛,因為現實的強奸行為已經發生,雖然有暫時的停止,但危險依然存在。兩高壹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對於不法侵害雖然暫時中斷或被暫時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繼續實施侵害的現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為不法侵害仍在進行。
重慶市贰中院審理後認為,蔣某銀欲對龍夢筱實施奸淫,在遭到劉某會阻止後多次對其毆打,劉某會持鐵錘擊打蔣某銀頭、胸等部位致其當場死亡,該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控辯雙方主要分歧集中在劉某會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在本案中,控辯雙方對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即不法侵害是否正在進行存在較大分歧。
法院認為,被害人蔣某銀生前劣跡斑斑,無論是在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均應予以否定評價。但劉某會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還要立足具體案情,根據正當防衛的法定條件准確判斷。
蔣某銀用言語威脅、暴力毆打等手段欲奸淫繼女,確屬嚴重的暴力犯罪行為,但因遭到劉某會極力阻止未能得逞,隨後蔣某銀已經在床上睡覺,意味著不法侵害行為形成的現實、緊迫危險已消除,不法侵害行為已經結束。雖然蔣某銀揚言天亮後將當眾強奸龍夢筱,但該揚言並未形成現實的、緊迫的危險。
法院認為,劉某會在激憤、恐懼狀態下,為防止蔣某銀以後再次性侵龍夢筱,對不法侵害已經結束產生錯誤認識,在蔣某銀已停止不法侵害時故意殺害蔣某銀,屬於防衛不適時,其行為不具有防衛性質。劉某會出於剝奪蔣某銀生命的故意,持鐵錘擊打蔣某銀頭、胸等致命部位導致蔣某銀當場死亡,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對其定罪處罰。辯護人關於劉某會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的意見與法律規定不符,法院不予采納。

除了對家人施暴外,蔣某銀還因毆打村民被警方立案。他死後,警方出具《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
劉某會壹審庭審時當庭表示,蔣某銀當時是俯臥在床上,但睡沒睡著她並不清楚。龍夢筱告訴澎湃新聞,她在配合警方調查時也表示,蔣某銀是躺在床上的,但不清楚是否睡著了。
研究正當防衛制度的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勞東燕此前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認為,如果公訴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死者蔣某銀在案發當時已睡著,即不法侵害確實已經結束,就應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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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法院:施暴者已停止不法侵害,不屬正當防衛
梁平區公安局在偵查終結後,於2020年10月30日以劉某會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梁平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11月3日,梁平區檢察院將案件轉至重慶市檢察院第贰分院審查起訴。
公訴人壹審庭審時表示,蔣某銀已經睡著,犯罪已經終止。劉某會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被害人有重大過錯,劉某會也有自首、獲得死者親屬諒解等情節,量刑可從輕。
為劉某會提供法律援助的重慶奎龍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召奎當庭認為,劉某會的行為,是針對正在實施強奸犯罪的暴力行為而采取的防衛措施,雖然造成不法侵害人蔣某銀的死亡,但屬於正當防衛。
劉召奎在法庭上稱,案發當晚從23點到第贰天凌晨3點,蔣某銀持續通過各種手段和方法試圖實施強奸,蔣某銀具有繼續作案的可能。劉某會面對女兒天亮後可能繼續遭不法侵害,處於巨大恐懼之中,也具有現實的緊迫危險性。在龍夢筱被強奸的現實可能性客觀存在的前提下,應當認定蔣某銀的不法侵害行為仍在持續,不應當認定為犯罪行為終止。
刑辯律師斯偉江和朱明勇均認為,劉某會屬於典型的正當防衛,不屬於假想防衛,因為現實的強奸行為已經發生,雖然有暫時的停止,但危險依然存在。兩高壹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對於不法侵害雖然暫時中斷或被暫時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繼續實施侵害的現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為不法侵害仍在進行。
重慶市贰中院審理後認為,蔣某銀欲對龍夢筱實施奸淫,在遭到劉某會阻止後多次對其毆打,劉某會持鐵錘擊打蔣某銀頭、胸等部位致其當場死亡,該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控辯雙方主要分歧集中在劉某會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在本案中,控辯雙方對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即不法侵害是否正在進行存在較大分歧。
法院認為,被害人蔣某銀生前劣跡斑斑,無論是在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均應予以否定評價。但劉某會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還要立足具體案情,根據正當防衛的法定條件准確判斷。
蔣某銀用言語威脅、暴力毆打等手段欲奸淫繼女,確屬嚴重的暴力犯罪行為,但因遭到劉某會極力阻止未能得逞,隨後蔣某銀已經在床上睡覺,意味著不法侵害行為形成的現實、緊迫危險已消除,不法侵害行為已經結束。雖然蔣某銀揚言天亮後將當眾強奸龍夢筱,但該揚言並未形成現實的、緊迫的危險。
法院認為,劉某會在激憤、恐懼狀態下,為防止蔣某銀以後再次性侵龍夢筱,對不法侵害已經結束產生錯誤認識,在蔣某銀已停止不法侵害時故意殺害蔣某銀,屬於防衛不適時,其行為不具有防衛性質。劉某會出於剝奪蔣某銀生命的故意,持鐵錘擊打蔣某銀頭、胸等致命部位導致蔣某銀當場死亡,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對其定罪處罰。辯護人關於劉某會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的意見與法律規定不符,法院不予采納。
除了對家人施暴外,蔣某銀還因毆打村民被警方立案。他死後,警方出具《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
劉某會壹審庭審時當庭表示,蔣某銀當時是俯臥在床上,但睡沒睡著她並不清楚。龍夢筱告訴澎湃新聞,她在配合警方調查時也表示,蔣某銀是躺在床上的,但不清楚是否睡著了。
研究正當防衛制度的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勞東燕此前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認為,如果公訴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死者蔣某銀在案發當時已睡著,即不法侵害確實已經結束,就應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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