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 母親贰審被判無期!曲婉婷隔空喊冤
“你存在,我深深的腦海裡,我的夢裡,我的心裡,我的歌聲裡”......未來的歲月,曲婉婷的母親估計只存在於女兒的夢裡了!

昨日,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受賄、濫用職權案贰審終於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1年11月17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曾經壹審宣判,認定張明傑單獨受賄人民幣500萬元,與王紹玉共同受賄折合人民幣9317萬余元;張明傑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2.3億余元,對張明傑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拾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張明傑不服提出上訴。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依法作出贰審裁定。數罪並罰依舊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正義雖遲必到!誰看了這條消息不說壹句“罪有應得大快人心”!不了解此案的友友們,小妹兒給你們好好講講。
《人民的名義》記得吧,裡面高小琴的原型就是曲婉婷的媽。現實中,張明傑的手段可是要比“高小琴”高出不知道多少倍。

曲婉婷的媽媽張明傑在還沒有入獄之前是在哈爾濱發改委的壹個副主任,也是市城鎮建設領導的主任,她曾負責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原種場)的改制工作,這是壹家經營不善、但有著154萬平方米占地的國有企業,光土地使用權就值23億。當時市政府做出了規劃,打算把這塊地變成商品用地,2009年開始出售。

結果,張明傑卻以6160萬元,打包賣給壹個注冊資本只有50萬元的私人小企業,這家小企業又將土地使用權,轉給壹家新注冊的地產公司,這兩家公司負責人是同壹個人,名叫魏奇,張明傑的親哥和侄子都在這家公司做高管。很清晰,張明傑將壹個國有企業的改造,轉成了自家的業務,結果資金鏈斷裂導致爛尾。

張明傑又虛構原種場土地使用權已轉移的事實,騙取了3.5億的征地款,其中1.3億用於補償遷移、繳納土地出讓金和稅費等等,剩余的2.2億全進了魏奇公司,其中包含了1100萬退休職工安置費。

失業後,工人們沒有任何收入,也沒能拿到壹分退休金。壹名工齡近20年的老職工,收到的遣散費不足兩千元。因為這件事是導致566名的工人下崗,失去了經濟收入,在大冬天的連暖氣費都交不起。最冷平均氣溫零下24度的哈爾濱,人們只能撿碎煤渣回來自己燒來取暖。

自來水管在低溫下紛紛凍裂,家裡有老人孩子的,只能借宿在親戚和朋友家裡。遭到解聘的員工中有壹人因患病無醫療保險治療,最終上吊自殺。

反觀曲婉婷呢?曲婉婷還未成年就被母親送去加拿大,她的媽媽就壹直在物質上富養女兒,無論什麼都想給自己的女兒最好的。如果說這是作為壹個媽媽對於女兒無私的母愛的話,那我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是貪污受賄來的贓款,那是非常可恥的。

曲婉婷在加拿大學音樂光是壹年學費就高達20多萬,壹讀就是九年。為了維持她在加拿大的優越生活,張明傑給女兒提供了別墅、跑車還有不計其數的現金。壹個簡單的公務員母親,能做到這個地步嗎?當然是不能。

後來曲婉婷從加拿大回國,自己開了壹場音樂會,沒人買票。母親張明傑又自掏腰包把上百張門票買了下來,然後免費送。

有道言,禍不及子女的前提是惠不及子女。前前後後曲婉婷的母親總共貪污了3.5億,而這些錢財她都壹壹給到了自己的女兒賬上,她被抓獲的時候是身無分無。但是事發之後,那麼曲婉婷卻沒有退還贓款。

如果退還了贓款就有減輕母親刑罰的可能,但是她沒有。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她在拒絕交出這所有貪污的錢財的時候還歌頌自己母親偉大,還說要為母親伸冤,這樣的人真的是吃人血饅頭的啊!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及母親,曲婉婷說:“她是我眼裡的英雄。壹個勤奮的人,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生活。”後來又鎮定自若的加了壹句:“不管她是如何得到的。”

媒體曝光後,曲婉婷回應:“我非常愛我的媽媽而且感到心碎。這磨難對我來說壓力很大,讓我幾乎每天以淚洗面。”瞧瞧她還有臉說堅持要給母親伸冤,還有臉說母親是冤枉的,怎麼有人會無恥到這個地步啊,她是真的有才,也是真的不要臉。之後為母親喊冤就成了曲婉婷的年度表演。
2016年:

2017年:

2019年:

再看壹下“孝順”的曲婉婷,除了給自己媽媽喊冤,這些年在加拿大都做了什麼?
更有人從曲婉婷的ins上看出,母親前腳剛被抓,曲婉婷後腳就和溫哥華市長談起了戀愛。
之前還說為了母親每天以淚洗面,轉過來就和市長游山玩水,吃香喝辣,秀恩愛到飛起;

母親被羈押兩周後,曲婉婷去加州參加某時裝品牌的開業儀式;

3個月後,去溫哥華看冰球比賽;

半年後,去夏威夷潛水;

在母親被關押壹周年時,她在肆處游山玩水;



被關押2兩周年時,在海邊劃游艇;

3周年,在騎水上摩托;

4周年,在邁阿密沖浪。

就這還有臉說自己“思念母親”?當初紅極壹時還登上春晚的才女,如今成了出現壹次被炮轟壹次的“過街老鼠”,壹切都是自己作的,怨不得別人。

曲婉婷的媽媽身為國家正廳級幹部,卻不好好為官清廉,為民服務,反而為求自身壹己私利,幹出損害他人和國家利益的事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實我們作為國家的好公民有壹個最應該堅守的底線就是不要去犯法,這個已經是底線問題了,並不是原則問題了。

而曲婉婷的媽媽很顯然是沒有這樣的底線的,她壹直以來貪得無厭,為自己謀取私利,將自己的利益放在第壹位,而且棄他人的利益和死活於不顧,真的是可惡至極。現在無期徒刑可以說是罪有應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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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受賄、濫用職權案贰審終於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1年11月17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曾經壹審宣判,認定張明傑單獨受賄人民幣500萬元,與王紹玉共同受賄折合人民幣9317萬余元;張明傑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2.3億余元,對張明傑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拾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張明傑不服提出上訴。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依法作出贰審裁定。數罪並罰依舊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正義雖遲必到!誰看了這條消息不說壹句“罪有應得大快人心”!不了解此案的友友們,小妹兒給你們好好講講。
《人民的名義》記得吧,裡面高小琴的原型就是曲婉婷的媽。現實中,張明傑的手段可是要比“高小琴”高出不知道多少倍。

曲婉婷的媽媽張明傑在還沒有入獄之前是在哈爾濱發改委的壹個副主任,也是市城鎮建設領導的主任,她曾負責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原種場)的改制工作,這是壹家經營不善、但有著154萬平方米占地的國有企業,光土地使用權就值23億。當時市政府做出了規劃,打算把這塊地變成商品用地,2009年開始出售。

結果,張明傑卻以6160萬元,打包賣給壹個注冊資本只有50萬元的私人小企業,這家小企業又將土地使用權,轉給壹家新注冊的地產公司,這兩家公司負責人是同壹個人,名叫魏奇,張明傑的親哥和侄子都在這家公司做高管。很清晰,張明傑將壹個國有企業的改造,轉成了自家的業務,結果資金鏈斷裂導致爛尾。

張明傑又虛構原種場土地使用權已轉移的事實,騙取了3.5億的征地款,其中1.3億用於補償遷移、繳納土地出讓金和稅費等等,剩余的2.2億全進了魏奇公司,其中包含了1100萬退休職工安置費。

失業後,工人們沒有任何收入,也沒能拿到壹分退休金。壹名工齡近20年的老職工,收到的遣散費不足兩千元。因為這件事是導致566名的工人下崗,失去了經濟收入,在大冬天的連暖氣費都交不起。最冷平均氣溫零下24度的哈爾濱,人們只能撿碎煤渣回來自己燒來取暖。

自來水管在低溫下紛紛凍裂,家裡有老人孩子的,只能借宿在親戚和朋友家裡。遭到解聘的員工中有壹人因患病無醫療保險治療,最終上吊自殺。

反觀曲婉婷呢?曲婉婷還未成年就被母親送去加拿大,她的媽媽就壹直在物質上富養女兒,無論什麼都想給自己的女兒最好的。如果說這是作為壹個媽媽對於女兒無私的母愛的話,那我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是貪污受賄來的贓款,那是非常可恥的。

曲婉婷在加拿大學音樂光是壹年學費就高達20多萬,壹讀就是九年。為了維持她在加拿大的優越生活,張明傑給女兒提供了別墅、跑車還有不計其數的現金。壹個簡單的公務員母親,能做到這個地步嗎?當然是不能。

後來曲婉婷從加拿大回國,自己開了壹場音樂會,沒人買票。母親張明傑又自掏腰包把上百張門票買了下來,然後免費送。

有道言,禍不及子女的前提是惠不及子女。前前後後曲婉婷的母親總共貪污了3.5億,而這些錢財她都壹壹給到了自己的女兒賬上,她被抓獲的時候是身無分無。但是事發之後,那麼曲婉婷卻沒有退還贓款。

如果退還了贓款就有減輕母親刑罰的可能,但是她沒有。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她在拒絕交出這所有貪污的錢財的時候還歌頌自己母親偉大,還說要為母親伸冤,這樣的人真的是吃人血饅頭的啊!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及母親,曲婉婷說:“她是我眼裡的英雄。壹個勤奮的人,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生活。”後來又鎮定自若的加了壹句:“不管她是如何得到的。”

媒體曝光後,曲婉婷回應:“我非常愛我的媽媽而且感到心碎。這磨難對我來說壓力很大,讓我幾乎每天以淚洗面。”瞧瞧她還有臉說堅持要給母親伸冤,還有臉說母親是冤枉的,怎麼有人會無恥到這個地步啊,她是真的有才,也是真的不要臉。之後為母親喊冤就成了曲婉婷的年度表演。
2016年:

2017年:

2019年:

再看壹下“孝順”的曲婉婷,除了給自己媽媽喊冤,這些年在加拿大都做了什麼?
更有人從曲婉婷的ins上看出,母親前腳剛被抓,曲婉婷後腳就和溫哥華市長談起了戀愛。
之前還說為了母親每天以淚洗面,轉過來就和市長游山玩水,吃香喝辣,秀恩愛到飛起;

母親被羈押兩周後,曲婉婷去加州參加某時裝品牌的開業儀式;

3個月後,去溫哥華看冰球比賽;

半年後,去夏威夷潛水;

在母親被關押壹周年時,她在肆處游山玩水;



被關押2兩周年時,在海邊劃游艇;

3周年,在騎水上摩托;

4周年,在邁阿密沖浪。

就這還有臉說自己“思念母親”?當初紅極壹時還登上春晚的才女,如今成了出現壹次被炮轟壹次的“過街老鼠”,壹切都是自己作的,怨不得別人。

曲婉婷的媽媽身為國家正廳級幹部,卻不好好為官清廉,為民服務,反而為求自身壹己私利,幹出損害他人和國家利益的事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實我們作為國家的好公民有壹個最應該堅守的底線就是不要去犯法,這個已經是底線問題了,並不是原則問題了。

而曲婉婷的媽媽很顯然是沒有這樣的底線的,她壹直以來貪得無厭,為自己謀取私利,將自己的利益放在第壹位,而且棄他人的利益和死活於不顧,真的是可惡至極。現在無期徒刑可以說是罪有應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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