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成首个财政重整地市 如何避免
2020年鹤岗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3.3亿元,完成年预算的83.2%,减收1.73亿元,同比下降11.5%。从税种上看,实现税收收入的15个税种,除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契税外,其他10个税种全呈负增长局面。
除了税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往往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但在鹤岗,这部分收入却非常有限。2020年鹤岗政府性基金收入仅为2.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亿元。
一边是财政收入持续低位运行,另一边,鹤岗市已进入“偿债高峰期”。
2019年1月,鹤岗市财政局在鹤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报告时指出,2018年鹤岗市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偿债压力有增无减,防风险任务异常艰巨。
2019年12月,鹤岗市财政局作报告时再次指出,地方政府性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本年(2019年)地方政府所需还本付息支出就达31.5亿元,在地方财力拮据的情况下,通过大力压缩支出,盘活存量资金以及借新还旧和借款挂账等方式偿还,以全力维护政府诚信。
报告指出,明年(2020年)到期的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更大,这在国家严控融资举债的大框架下,地方财政所面临的形势也将越发严峻。
2020年末,鹤岗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9.9亿元,专项债务21.7亿元),比上年增加1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增加8.8亿元,专项债务增加7亿元)。
地方财政收支不平衡,让鹤岗严重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2021年1月发布的《关于鹤岗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20年鹤岗市转移支付收入达到104.7亿元。
贾康指出,上述这些数字说明鹤岗的财政已经“极度困难”,“地方政府出现这样极端的案例会导致其非常被动,其他地方要引以为戒,尽量在自己负债的过程中采取审慎态度,避免滑入这样一种危机局面。”
如何避免“下一个鹤岗”?
鹤岗并非国内首个启动财政重整的地区。
2017年2月,四川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提出“对于达到启动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条件的地区,要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启动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2018年,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和安岳县相继实施财政重整计划。2020年5月,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指出,2019年“财政重整地区债务风险明显降低,已全面退出重整,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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