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漏税被罚13亿揭直播网红偷税链

  主播必避税


  直播圈子里,避税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按照杭州市税务局公开的信息显示,薇娅的避税、逃税方式,是设立个独企业,虚构业务,以及隐匿收入:

  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这个路数,早已屡见不鲜,一个月前被调查的雪梨和林珊珊走的路几乎一模一样。

  雪梨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这样的玩法,在直播界早就是标配。

  动辄收入千万计的带货主播,按个税缴纳很容易适用最高45%边际税率,不少主播会选择在税收洼地设立个独企业,再利用税收核定政策进行避税。这样一番操作后,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适用最高35%个税税率,直接少了10个百分点。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收入就该按个人收入缴税,公司收入就该按照公司收入缴税,为逃避纳税义务,虚构业务、转换收入主体,已经犯法。

  除了已经被曝光存在税务问题的薇娅、雪梨、林珊珊,淘宝知名主播李佳琦,也与多家企业存在密切关联。企查查显示,李佳琦共有16家关联企业,其中控制企业13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6家;薇娅(黄薇)关联企业共18家,控制企业10家,担任12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身处在监管的盲区里,交不交税,交多少税,只有主播们自己心里清楚。

  

  “大而不倒”的主播们

  薇娅和李佳琦,是阿里电商体系内最大的两棵参天大树。

  据《深网》报道,双十一启动当晚淘宝主播销售榜监测数据显示,李佳琦直播间预售销量为3615.81万,销售额106.53亿元;薇娅销量为2483.40万,销售额为82.52亿元,两者预售额接近1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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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2 游客 [所.五.纳.诵] 2021-12-20 12:56
    蠢货,连树大招风都不懂??被宣扬赚了这么多的钱,会不被盯上吗?!李佳奇也跑不了!
    评论1 游客 [曰.何.中.弟] 2021-12-20 12:01
    这就是权力掠夺个人财富的最明显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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