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 女貪官不擇手段攀上令妻:不應該做
晚清重臣、被譽為“國之楨寶”的丁寶楨給兒子寫的家書中有這樣壹段:“至做官壹事,原是講求做事,其補署壹切,應付之天命。萬不可有心其間,壹涉有心,便易入於鑽營,將順卑鄙壹路,切勿以此為念。”信中講了為官之道:壹者做官為做事,贰者不可汲汲於升降,壹旦有心其間,人格尊嚴便不復存在。
而已經落馬的大連市原常務副市長曹愛華的升遷和落馬軌跡,恰恰為丁寶楨的家書做了量身定做的、現代版的反面注腳。
政壇明星冉冉升起
曹愛華
查看曹愛華的簡歷,可見其從政生涯從營口市開始。曹愛華,1968年1月出生,祖籍遼寧莊河,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1995年,參加工作5年的曹愛華升任共青團營口市委副書記,27歲的副處級,可以算是非常年輕的了。
在團市委副書記的職位上沒到肆年,曹愛華於1999年3月升為正處級,任共青團營口市委書記、黨組書記。而在曹愛華的仕途生涯中,最驚人的是在其升任正處不到壹年半的時間,就壹下子實現了處級幹部到廳級幹部的飛躍。由營口市團市委書記升任營口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不過,曹愛華在營口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的職位上僅幹了兩年,就調任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黨組副書記,重新回歸共青團系統。2007年,升任共青團遼寧省委書記、黨組書記;用伍年的時間,完成了從副廳級到廳級的跨越。這壹年,她39歲。
在擔任團省委書記3年後,曹愛華再次離開共青團系統,任職大連市委常委、副市長。壹顆耀眼的“政壇明星”就此升起。
女副市長前途無限
2010年,曹愛華在大連任職不到叁年,就當上了常務副市長。從其履歷上看,曹愛華在各個階段的升職,均跟上了節奏。雖然大連市常務副市長的級別仍舊是正廳,不過,作為在遼寧省乃至全國都很有分量的副省級城市,大連市有著很重要的地位,因此,大連市的常務副市長,也可以成為是壹個重量級的廳級幹部。
年僅48歲的曹愛華,已經在大連市市委常委、副市長的職位上幹了6年,常務副市長的職位上也幹了叁年多,因此,從各方面來看,其前途還有很大的升職空間。
不過對於組織的重用,曹愛華不是心存感激,反而使其不擇手段追求權位的私心愈發膨脹,變本加厲地收受錢物。
欲求不滿 心生貪念
影視配圖
隨著榮譽和地位的提升,曹愛華覺得自己付出太多,得到的太少,她感到不平衡。她開始羨慕有錢人的生活方式,追求各種高消費享受。她錯誤地認為,周圍不少人在利用權力撈好處,也都沒有“出事”。
在攀比心理、僥幸心理、補償心理的共同侵蝕下,曹愛華理想信念的堤壩開始坍塌。
“壹人得道,雞犬升天。”曹愛華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做好本職工作,而是利用職權為自己的親屬、家族牟利。她通過積極“運作”,將自己的壹名親屬弄進營口市壹家企業的領導班子裡,並壹路高升,直至擔任“壹把手”。在企業經營過程中,曹愛華直接或間接地向有關方面打招呼,要求給予關照。在企業改制過程中,她又爭取支持,導致巨額國有資產流失。投之以桃,報之以李。這個親屬為了感謝曹愛華在其提拔、企業改制、土地補償等方面給予的幫助,先後多次送給曹愛華人(專題)民幣、港幣、汽車、高檔煙酒等。
流失到曹愛華親屬手裡的國有資產給曹愛華帶來了巨大的財富,她認為理所當然,錢花得心安理得。
在曹愛華看來,權力就是生財的工具,只要大權在握,幫老板的忙越多,得到的回報也就越多。在這種思想主導下,曹愛華不知不覺地進入被“圍獵”的“包圍圈”。她開始明目張膽地出賣公共權力,她頻頻受邀參加壹些私營企業的年會、慶典、上市等活動,主辦單位也借機送上錢物。壹家上市公司的老板從2011年到2014年先後送給曹愛華美元、高檔珠寶和手表,折合人民幣(專題)50余萬元,曹愛華都壹概笑納。她說:“參加民營企業在香港(專題)的上市活動,明知組織有要求,並且不斷叁令伍申,我依然收了公司送我的貴重禮物。”
如同“溫水煮青蛙”,曹愛華壹點點地淪陷,甚至養成了習慣。她讓謀利者得到不應當得到的好處,自己也在貪腐的漩渦中無力自拔。
題聚光燈下 輝煌時刻
2012年夏季達沃斯論壇在天津舉辦,主題為“塑造未來經濟”。大連市副市長曹愛華身著墨綠色上衣黑色短裙,佩戴珍珠項鏈,壹身幹練莊重的出席論壇作閉幕致辭。
會上曹愛華對此次會議主題發表了自己的見解,並邀請大家,2013年的夏季達沃斯在魅力的濱海之都大連相聚。
在這場萬眾矚目的論壇會上,這慷慨激昂的致辭博得了在場所有人的掌聲。人們或許會感歎這位站在絢麗的聚光燈下的女副市長的氣節與能力是如此出眾。 許多人心中都會認為,這個有能力的女領導其仕途應遠不止於此,未來將會是壹片光明,大放異彩。然而,事實上照亮曹愛華仕途的明燈在2016年熄滅了。
涉賄選案 星光熄滅
2016年,遼寧人大代表拉票賄選案被曝出,從時任省委書記王鈱到地方人大代表,涉案人員共955人。曹愛華也在其中,成為直接涉及此案級別最高的女官員。
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查詢,曹愛華所涉問題包括: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規定設立帳外資金,並將部分資金非法占為己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通報還特別提到,曹愛華違反組織紀律,收受拉票款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大連幫”壹朝瓦解
曹愛華的朋友圈被當地人稱為“大連幫”。圈內多是政府高官,而這個小幫派沒能逃脫中央巡視組的慧眼。
在《大連市委關於省委第壹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中寫道: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大連幫”問題,在大連市存在基礎問題的整改。就此曹愛華的朋友圈這段關於“大連幫”整改的通報中,點到了陳吉彥、王衛、曹愛華、金程、張軍、姜周、李威7個人的名字,顯然,他們存在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的情況。檢索發現,這7個人當中目前只有金程、曹愛華獲刑,李威曾有出庭受審的消息傳出。其余肆人涉案的進展情況,公開消息都停留在“雙開”階段。2016年9月,遼寧省大連市委原常委、大連長興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金程獲刑13年,並處罰金200萬元。法院審理查明,此人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221萬元。
同年9月,遼寧省大連中院原院長李威涉嫌受賄及濫用職權案,在鞍山中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李威涉嫌收受賄賂1000多萬元和濫用職權。據財新網報道,知情者稱李威曾利用職權,插手其弟與他人的數起經濟糾紛,動用司法權羅織罪名,將其弟的合作伙伴投進監獄。
也是在2016年9月,大連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軍涉嫌受賄犯罪被雙開。2017年4月鐵嶺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姜周被雙開。雖然落馬時是在鐵嶺任職,但簡歷顯示,姜周曾歷任大連市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市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市振興辦主任;大連普灣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大連市副市級);普蘭店市委書記,大連金普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據報道,姜周落馬時,距其當選鐵嶺市長僅11天。
2017年7月,大連市國資委原黨委委員、副主任陳吉彥被雙開,除了涉嫌受賄,通報中說此人“跑官要官”。
2017年8,大連廣播電視台原黨委書記、台長王衛被雙開。相關通報中明確說明,此人拉幫結派、培植親信,搞“小圈子”。此外,還被批道德淪喪,生活腐化墮落。
官迷心竅不擇手段
《檢察風雲》雜志曾刊文稱,曹愛華是壹個拾足的“官迷”,壹切為自己的升遷讓路。她為領導做事,向領導行賄,甚至做了壹個女人、壹個妻子、壹個女兒、壹個母親“不該做”的事情。在獲得政治甜頭之後,壹發不可收拾,直至攀上了令計劃的妻子谷麗萍。
曹愛華不惜壹切拉攏靠近谷麗萍,她將谷麗萍倡導的創業基金項目作為壹個虛假平台,讓幾千萬的資金閒置。陪吃陪喝,送物送錢,她還給谷麗萍的項目拉來了巨額的商業贊助,將省裡的重要幹部介紹給谷麗萍。 然而,做事是幌子,拉關系、建後台才是她的真實目的。
夫妻匿髒 雙雙落馬
曹愛華出事後其丈夫王白岩也被查。王白岩,1967年2月生人,太平洋財險大連分公司副總經理。但論知名度,他的妻子曹愛華遠大於他。
2014年10月8日,因涉嫌犯受賄,王白岩就被省檢察院沈陽鐵路運輸分院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2016年7月,丹東鐵路運輸檢察院指控,王白岩明知其愛人曹愛華給其的外幣15.97萬美元、4萬歐元和15萬港幣(共計折合人民幣1484351.9元)可能是受賄所得的贓款,分毫沒動。想存放在家裡又覺得不安全,就用專門密封古玩的塑料袋轉移、藏匿到了自己母親在營口的家叁樓衛生間洗面池的下方。
此後,曹還曾給過10萬元港幣,讓王白岩退給謀求當省青聯委員的朱某某。但是,壹直沒退成,朱某某去他家拜年的時候,堅決不肯拿回這10萬港幣。
2017年10月19日,丹東鐵路運輸法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壹審王白岩。 法院認為,王白岩明知可能是犯罪所得的外幣而予以轉移、窩藏,價值折合人民幣1468137.2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王白岩被采取強制措施後,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將全部贓款退回,具有悔罪表現,認罪態度良好,系自首,可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叁年,緩刑叁年。扣押的外幣美元15.97萬元、歐元4萬元和港幣15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懺悔剖析 警示官員
曹愛華在大連工作期間,先後收受下屬單位50余人所送的錢物達幾百萬元,並因此牽扯出了大連市壹批領導幹部。在其落馬後,省紀委專門組織剖析了曹愛華等人的案件,並形成《懺悔與剖析》發給省領導、各市和省直部門主要負責人。
譚作鈞
遼寧省委常委、大連市委書記譚作鈞曾表示:“不能再有第贰個曹愛華!”
大連市還把壹把手們集中起來,召開了專門警示教育大會。在大會上,壹名市直部門負責人在聽取了曹愛華嚴重違紀案件的情況通報後深有感觸地說:“沒想到,她發生這麼嚴重的違紀行為。慘痛的教訓對我來說真是個警醒,我壹定嚴格要求自己、主動接受監督。”
南牆已撞悔之晚矣
曹愛華壹心為了當官,不斷利用職務之便收取錢財,視國家法度於無物。幾千萬的腐敗資金已經證明,她的升遷之路也正是自己的貪腐之路,而這樣的路上,必定是“入於鑽營,將順卑鄙壹路”,最後將自己埋葬。
落馬後,曹愛華曾懺悔道:“他們不是在與我交往,而是與我的椅子交易。我的人生止於48歲,上面立著“恥辱碑”。我所犯錯誤讓家人蒙羞,承受恥辱。作為女兒,我傷害了父母。作為妻子,我傷害了丈夫。作為母親,我傷害了女兒。這裡還有最大的傷害,就是我對組織的傷害。由於我的所作所為,組織和人民付出的巨大成本和無法估量的心血付之東流,我給組織帶來了巨大損失。”
最終,沈陽鐵路運輸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曹愛華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
冥冥之中,報應不爽!官場諸公,須切記: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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