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評曲婉婷母案:非資產轉移天堂

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運輸局局長張曙光落馬後,被曝出在美國擁有豪華別墅,妻兒均已移民(專題)海外,成為名副其實的“裸官”。圖為2013年9月10日,張曙光在北京市第贰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庭審。新華社記者 公磊 攝

江蘇省靖江市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相關規定,加強對申報情況的抽查核實,對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圖為該市在開展相關工作。唐堯 攝
近日,歌手曲婉婷在微博發文,引發關注。有網友對其隔空喊話:“母親被羈押後6年不敢回國壹次,卻在國外用贓款逍遙自在,這就是你的孝心嗎?”據悉,曲婉婷母親張明傑曾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4年9月因涉嫌貪污、受賄與濫用職權罪被羈押,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輿論關注此事,正是因為人們痛恨腐敗分子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攫取大量不義之財,滿足親屬子女奢靡生活。現實中壹些案例也正是如此,有的甚至是配偶子女移居海外,財產轉移到境外,隨時准備“跳船”,這樣的領導幹部與黨和人民離心離德,與共產黨人的初心使命背道而馳,必須受到黨紀國法嚴懲,為其違紀違法行為付出應有代價。
向海外轉移財產,壹有風吹草動便逃之夭夭
今年6月,外逃加拿大(專題)的“紅通人員”、原鐵道部運輸局營運部調研員(正處級)海濤回國投案。海濤於2013年1月外逃,是黨的拾八大之後外逃的職務犯罪嫌疑人。他在退休前拾年就違規獲得外國永久居住權,配偶子女均已加入外國國籍,是典型的“裸官”。
“裸官”,是指配偶移居國外,或是沒有配偶,子女均移居國外的幹部。近年來查處的黨員幹部攜款外逃案件中,有相當壹部分腐敗分子早早做了“裸官”,向海外轉移財產,壹有風吹草動便逃之夭夭,妄想逃避法律的懲罰,過上開豪車住豪宅的“天堂生活”。
對於最終目的是出逃的腐敗分子來說,將大量資產轉移到海外是外逃的基本步驟,也是其外逃的基礎和目的之壹。“百名紅通人員”之壹肖建明,在擔任國有企業雲錫集團董事長期間,涉嫌在國內收受大額賄賂,並利用職權安排親屬在雲錫集團境外投資企業冒領數額不菲的薪水。外逃之前,肖建明還通過各種手段安排主要關系人移居海外,並在海外購置了房產,自以為已經“鋪好後路”。
同為“百名紅通人員”之壹的莫佩芬,其出逃也早有預謀。2007年至2011年,莫佩芬在擔任浙江省杭州西溪陽光實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通過采用虛假發票沖賬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司巨額資金,並將丈夫、女兒共同受賄部分所得轉移至國外賬戶。
“裸官”更容易無所畏懼地貪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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