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的罪狀之謎 跟世人玩捉迷藏

資料照:任志強在壹個會議上講話(2013年11月18日)
因常常就敏感話題直抒胸臆發表意見而獲得“任大炮”之稱的北京房地產商任志強被控經濟犯罪罪名成立,獲刑18年。壹些觀察家認為,以習近平為首的中國共產黨當局在指控、審判、判決任志強的問題上壹直在跟中國公眾和世人玩捉迷藏和顧左右而言他的游戲。
充滿謎語的起訴和審判
任志強的大炮風先前已經給他帶來不少麻煩,其中包括2016年,在習近平的宣傳班子鼓吹“媒體姓黨”即媒體必須是中共政權和習近平的家奴的時候,任志強提出了大膽的批評意見:“當所有媒體都有了姓,並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時,人民就被拋棄到被遺忘的角落了。”任志強放的那壹炮使他受到中共的留黨查看壹年的處分,並長期在中國媒體上被消聲。
2016年,中共西城區委給任志強留黨壹年查看處分的理由是:任志強因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網絡平台和其他公開場合公開發表違背肆項基本原則、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方面的錯誤言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
時間快進到2020年7月下旬,任大炮再度因其大炮言論遭遇更大的麻煩,被開除中共黨籍。中共當局發布公告說:“北京市西城區紀委區監委對北京市華遠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任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任志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壹致,公開發表反對肆項基本原則的文章,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歪曲黨史、軍史,對黨不忠誠、不老實…...”
在壹些觀察家看來,以習近平為首的中共當局拋棄中共多年來半心半意宣揚的與國際文明社會接軌的口號,再度祭出司法必須是中共政權的刀把子這種被普遍認為是野蠻落後的口號,因此,任志強被中共掌控下的刀把子公檢法機關抓捕、起訴、判刑並不令觀察家或中國公眾感到意外。
令他們感到意外的是,以習近平為首的中共當局先是向全世界展示了任志強的政治罪的罪名,再以完全與政治無關的經濟犯罪的罪名給69歲的任志強判刑18年,對全中國和全世界明擺出要將他置於死地的姿態,以及中共控制的媒體宣稱“宣判後,被告人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事實上,在中國國內外的許多人看來,中共當局對任志強的這次審判從多方面來說都是不按牌理出牌,而且是不按中共當局自己制定的牌理出牌。中共當局聲言對任志強提出的指控是經濟犯罪,但中共當局操控的法院卻選擇對這種並不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行實際上的秘密審判,不許公眾或媒體參與旁聽。
在沒有獨立媒體和公眾見證的情況下,中共法院和中共控制下的媒體所說的“宣判後,被告人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也受到外界的普遍懷疑。批評人士指出,中共當局及其所謂的法院、檢察院和官方媒體常常隨意捏造涉及司法審判的基本事實。
例如,中國當局2009年曾經聲言,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並列舉出壹串劉曉波的朋友和同事的名字,聲言他們都提供了劉曉波犯罪的證詞,但那些朋友和同事則發表憤怒的聲明稱,當局的這種說法完全是無恥的造謠。中共當局壹直沒有就此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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