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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Metro這棟公寓業主賠建商百萬 | 溫哥華教育中心
   

撕!Metro這棟公寓業主賠建商百萬




(圖片來源:buzzbuzzhome)

(加西網綜合)BC省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法官日前宣判並命令本拿比壹棟著名的高層綜合用途公寓樓Sovereign的業主們需要向其大樓內的商業用戶支付高達$130萬加元的未付共享建築成本以及利息

據悉,該棟大樓為知名建商Bosa房地產公司(Bosa Properties)建造,Bosa還擁有其大樓中的Element(West by Element)酒店,以及大樓其他的零售店(位於Hazel St. 4508號)。據悉,這棟大樓去年夏天就將這項內容遞交了仲裁,Bosa稱這棟公寓的業主未支付其應該分攤的全部費用。據bc最高法院上個月的裁決稱:這部分費用來自2015年以來的大樓游泳池、屋頂平台、洗窗和停車場等維護費用的分攤,以及其GST利息。

2019年12月20日,仲裁員在博薩(Bosa)的意願下,裁定給予建造了這棟Metrotown公寓的公司高達$1,295,593.27加元的賠償金額。 根據法庭文件,此後,該項賠償的利息繼續以每天$293.97加元的價格計算。

大樓的物業為此向BC最高法院提出了對仲裁員決定的上訴。 上訴提出的論點之壹為仲裁員沒有適用對立優先原則,該原則表示:如果法院無法解決合同糾紛中的歧義,則應以合同語言對合同的雙方,且以對另壹方有利的方式進行解釋,前提是如果另壹方沒有獲得有意義的機會去修改它。

Sovereign大樓物業和Bosa爭論的費用分攤協議是由開發商Bosa在大樓物業公司成立之前,或在Bosa“既是建築開發商又是是該大樓物業公司實際的控制者”時達成的。法庭文件表示:“以這種方式制定的這些協議是非典型的,因為Bosa本質上是在與自身簽訂合同,”BC省最高法院大法官內娜·夏瑪說。

但大法官夏爾馬(Sharma)駁回了物業給出的這項反對論點,稱物業沒有表明協議中有任何與之相關的含糊之處。 在8月7日的裁決中,夏爾馬指出,幹預仲裁員做出決定的門檻“很高”,並表示物業公司並未提出任何法律問題以提起上訴。 同時,博薩(Bosa)向法院申請了執行命令,以強制物業公司償還這項債務。


物業公司表示Bosa無法自行執行該裁決,因為雙方之間達成的部分協議阻止了Bosa限制、暫停或禁止任何物業的所有者進入共享空間。 就此,Bosa商業地產總監約翰·馬丁在聲明中進壹步表示:Bosa目前沒有足夠的現金流能夠繼續經營這些內容,因為大樓物業自2015年以來就沒有支付全額的共享成本給他們。 他表示,這種情況已經造成了“巨大的困難”,因為Bosa從未打算承擔任何大樓業主所需支付的費用。

而就此,大樓物業則認為Bosa完全不需要去申請強制執行命令,但夏爾馬則表示不同意,她認為物業沒有給她足夠的證據,表明他們早先已經采取了任何“重大步驟”來解決這項費用的支付裁決。

新聞來源:burnaby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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