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案查扣律師費 暴露的是誰底褲

自7月2日開始的包頭案,從庭前會議前看守所田姓副所長罵律師是走狗狂徒小丑蛆蒼蠅開始,到男法警押解中毆打女被告人、公訴人當庭罵律師法盲、文盲、流氓、法官稱律師奇技淫巧、限制律師發言時間不能超過N分鍾,至後來律師當庭舉報公訴人李書耀受賄30萬、律師被集體解除委托,使得這場司法鬧劇,掀起了壹波又壹波的高潮。

單從法庭上不斷增加的警戒繩、喊話喇叭、防暴盾就可見庭審的失控,而這些手段僅是為了防止律師跟自己的當事人說句話。
因控辯審對抗特別激烈,庭審進行了13天,還沒有宣讀起訴書,創造了庭審緩慢之記錄,有人稱之為蝸牛審判。
直到昨天,第13天上午,檢法居然認為被舉報受賄30萬的公訴人不用回避,這種超越底線的違法,令律師們感覺辯護已經沒有用,為了阻止法庭強行推進,他們被迫解除協議、黯然離開法庭。
此案告壹段落,稱為包頭案第壹季。
包頭案第壹季,檢法完勝,傷心的是律師、是被告人、是家屬。正如兩天前退出的知名教授徐昕律師:這樣違法的法庭,多待壹分鍾,都可能被氣死。

可以說,在包頭的法庭上,肆意的違法,把律師被羞辱地只剩壹條底褲了。
當律師們離開法庭的那壹刻,第壹被告人王永明的女兒王然在嚎啕大哭,傷心之至。
檢、法勝利了,他們用恣意的權力逼律師退出了法庭。公安大喜,他們也按捺不住了,認為勝利的果實應當屬於自己,要乘勝追擊。
周海洋律師剛剛被解除委托,離開法院。下午3點多就接到包頭公安電話,公安說法院說周律師收取的律師費,是贓款,讓周律師退到公安機關指定的賬戶上,還說讓周律師到分局壹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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