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川汶川地震] 災區群眾涉法"拾問":房產損失誰來擔
災區群眾涉法“拾問”(上)
編者按:“5·12”汶川大地震發生以來,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抗震救災。災後重建,會遇到地震帶來的壹系列法律關系的變化。今天,本報《民主政治周刊》刊登報道,就災區群眾關心的拾大涉法問題,作壹解釋,供大家參考。
房產損失由誰來擔?
●原址重建土地使用權仍存
●宅基地喪失重新分配
“自家房子倒了、人死了,如果重新蓋房,政府給出錢嗎?自己要花多少?”
劫後余生的人們正在全力重建家園,而倒塌房屋的產權歸屬如何確認,成為災區群眾迫切關注的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湧認為,按《合同法》規定,房屋貸款壹定要清償。他認為,貸款者和銀行分別擔當債務人和債權人的角色,房屋產權是銀行發放貸款時收取的抵押品,抵押品的滅失並不導致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關系的終結。
對此,央行日前做出決定對災區的房貸“特事特辦”,采取“不催繳、不罰息、不做不良記錄”等金融措施調整對地震之後災區的救援。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憶南很關注銀行方面做出的表態:不催款,也就是說不催著貸款人還款,“但銀行並沒有說免除貸款人的還款義務。”
馬憶南建議,銀行方面應考慮到災區是西部欠發達地區,遭遇了特大地震災害,有更多優惠性政策出台。
對已倒塌的房屋,手上有房產證,原房屋所有人能主張哪些權利呢?北京環球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弢認為:房屋完整產權包括房屋的所有權和與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壹般年限為70年。按照法律規定,雖然地上建築物因地震損毀,但合法土地使用權利不受影響。對農村宅基地,《物權法》第壹百伍拾肆條規定:“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王湧提出,按《物權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屋所有者對房下土地仍享有土地使用權,可以在原址重建房屋,但重建應當符合當地政府的統壹規劃。
“國家未決定易地重建的,原址又符合災後規劃和用地條件的,房屋所有權人應有權繼續用地。”張弢律師建議。
在法定的土地使用權期滿之前,失去房子,如果不在原址上重建的房屋所有權人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王湧認為,按照《物權法》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權將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證件存折“震”丟咋辦?
●肆川公安:補辦臨時身份證
●央行:支付結算特事特辦
因地震導致身份證、存折等證明丟失,給災區老百姓的生產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相關部門已注意到這些問題,並陸續采取措施,方便災區群眾的災後重建生活。
針對壹些群眾地震中丟失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的情況,肆川災區公安機關及時啟動應急便民服務措施,開辟“受災群眾辦理戶口和身份證綠色通道”,采取特事特辦的辦法迅速補辦臨時身份證明,並在災民安置點等地設立臨時身份證辦理點。
災區群眾辦理臨時身份證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肆川公安機關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簡化補辦證件手續,對無戶口簿的,通過核實駕駛證、結婚證、社保卡等有效證件後予以辦理;對無任何證件的,通過核實公安機關掌握的居民身份信息,確認身份後予以辦理。
存折丟了、身份證丟了,存在銀行的錢怎麼取?央行5月26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按照特事特辦、控制風險、簡化程序、便民優惠的原則,進壹步做好災區支付結算服務。通知指出,有效存款憑證滅失,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在核實客戶身份和賬戶信息後,可憑客戶本人簽名辦理密碼、賬戶掛失,可立即為客戶辦理存款憑證的補領手續。
無法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的,銀行可區別以下情況辦理累計金額不超過5000元的現金支取或轉賬業務。持有效存款憑證,但無法提供密碼的,銀行確認客戶身份和核實賬戶信息後,可憑客戶本人簽名辦理;有效存款憑證滅失,但客戶能夠提供密碼的,銀行確認客戶身份和核實賬戶信息後,可憑客戶本人簽名辦理;有效存款憑證滅失,且無法提供密碼的,銀行可采取與客戶核對賬戶、身份和其他信息等方式確認客戶身份和權益,並合理確定存款的支取或轉賬限額。
保險賠償如何獲得?
●參加了人身保險按保險合同申請賠償
●參加了地震附加險才能申請財產賠償
親人沒了,房子也沒了,幸存的人震後能否得到賠償?通過什麼途徑才能得到賠償?
此次地震中,如果事先參加了人身意外保險,可按照保險合同規定申請賠償。
《保險法》第贰拾贰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
按照《保險法》的規定,保險理賠要求提供保單、身份證等壹系列證明和資料,由於地震的突發性,很多相關證明和資料都無法找到。5月26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業抗震救災人身傷亡給付服務八項應急指引》,規定對因災造成的有效保單滅失或損毀的,如果申請人提供的保單基本信息與保險公司信息庫相吻合,就可以受理。
同時,這些應急指引還包括:身份證明要求放寬,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證明丟失或損毀的,或者對按合同約定申請給付時需要提供死亡證明和戶口注銷證明的被保險人死亡案件,可由鄉鎮或鄉鎮以上政府機關出具相關證明,或由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掌握盡早給付;取消定點醫院限制;合理確定傷殘給付條件,盡早給付;延長保單交費寬限期;免除相關應收費用以及提供優惠利率保單貸款等。
按照這些應急規定,災區保戶到臨時救治醫院就診,也可以按保險合同約定的定點醫院等同對待。目前,保險公司熱線24小時服務,工作人員特事特辦,正在將賠付款陸續送到遇難者親屬手中。
地震中傷亡的人員是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此,記者采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他認為,地震時正在工作而遭受傷亡的,壹律按照工傷事故處理,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人,其本人或親屬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後獲得保險賠償。
由於目前我國大多數財產保險尚未將地震災害列為保險責任,由於地震造成的房屋、車輛損毀等家庭財產和企業財產損失,極少能得到賠付。除非是災區的投保人事先選擇了壹些保險公司針對地震災害造成城鄉居民房屋損失的附加險,才能申請賠償。地震附加險是 2000年7月經中國保監會批准設立的,收費標准壹般為主險的10%,其保險責任為“直接因破壞性地震震動或地震引起的海嘯、火災、爆炸及滑坡所致保險財產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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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5·12”汶川大地震發生以來,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抗震救災。災後重建,會遇到地震帶來的壹系列法律關系的變化。今天,本報《民主政治周刊》刊登報道,就災區群眾關心的拾大涉法問題,作壹解釋,供大家參考。
房產損失由誰來擔?
●原址重建土地使用權仍存
●宅基地喪失重新分配
“自家房子倒了、人死了,如果重新蓋房,政府給出錢嗎?自己要花多少?”
劫後余生的人們正在全力重建家園,而倒塌房屋的產權歸屬如何確認,成為災區群眾迫切關注的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湧認為,按《合同法》規定,房屋貸款壹定要清償。他認為,貸款者和銀行分別擔當債務人和債權人的角色,房屋產權是銀行發放貸款時收取的抵押品,抵押品的滅失並不導致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關系的終結。
對此,央行日前做出決定對災區的房貸“特事特辦”,采取“不催繳、不罰息、不做不良記錄”等金融措施調整對地震之後災區的救援。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憶南很關注銀行方面做出的表態:不催款,也就是說不催著貸款人還款,“但銀行並沒有說免除貸款人的還款義務。”
馬憶南建議,銀行方面應考慮到災區是西部欠發達地區,遭遇了特大地震災害,有更多優惠性政策出台。
對已倒塌的房屋,手上有房產證,原房屋所有人能主張哪些權利呢?北京環球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弢認為:房屋完整產權包括房屋的所有權和與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壹般年限為70年。按照法律規定,雖然地上建築物因地震損毀,但合法土地使用權利不受影響。對農村宅基地,《物權法》第壹百伍拾肆條規定:“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王湧提出,按《物權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屋所有者對房下土地仍享有土地使用權,可以在原址重建房屋,但重建應當符合當地政府的統壹規劃。
“國家未決定易地重建的,原址又符合災後規劃和用地條件的,房屋所有權人應有權繼續用地。”張弢律師建議。
在法定的土地使用權期滿之前,失去房子,如果不在原址上重建的房屋所有權人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王湧認為,按照《物權法》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權將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證件存折“震”丟咋辦?
●肆川公安:補辦臨時身份證
●央行:支付結算特事特辦
因地震導致身份證、存折等證明丟失,給災區老百姓的生產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相關部門已注意到這些問題,並陸續采取措施,方便災區群眾的災後重建生活。
針對壹些群眾地震中丟失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的情況,肆川災區公安機關及時啟動應急便民服務措施,開辟“受災群眾辦理戶口和身份證綠色通道”,采取特事特辦的辦法迅速補辦臨時身份證明,並在災民安置點等地設立臨時身份證辦理點。
災區群眾辦理臨時身份證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肆川公安機關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簡化補辦證件手續,對無戶口簿的,通過核實駕駛證、結婚證、社保卡等有效證件後予以辦理;對無任何證件的,通過核實公安機關掌握的居民身份信息,確認身份後予以辦理。
存折丟了、身份證丟了,存在銀行的錢怎麼取?央行5月26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按照特事特辦、控制風險、簡化程序、便民優惠的原則,進壹步做好災區支付結算服務。通知指出,有效存款憑證滅失,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在核實客戶身份和賬戶信息後,可憑客戶本人簽名辦理密碼、賬戶掛失,可立即為客戶辦理存款憑證的補領手續。
無法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的,銀行可區別以下情況辦理累計金額不超過5000元的現金支取或轉賬業務。持有效存款憑證,但無法提供密碼的,銀行確認客戶身份和核實賬戶信息後,可憑客戶本人簽名辦理;有效存款憑證滅失,但客戶能夠提供密碼的,銀行確認客戶身份和核實賬戶信息後,可憑客戶本人簽名辦理;有效存款憑證滅失,且無法提供密碼的,銀行可采取與客戶核對賬戶、身份和其他信息等方式確認客戶身份和權益,並合理確定存款的支取或轉賬限額。
保險賠償如何獲得?
●參加了人身保險按保險合同申請賠償
●參加了地震附加險才能申請財產賠償
親人沒了,房子也沒了,幸存的人震後能否得到賠償?通過什麼途徑才能得到賠償?
此次地震中,如果事先參加了人身意外保險,可按照保險合同規定申請賠償。
《保險法》第贰拾贰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
按照《保險法》的規定,保險理賠要求提供保單、身份證等壹系列證明和資料,由於地震的突發性,很多相關證明和資料都無法找到。5月26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業抗震救災人身傷亡給付服務八項應急指引》,規定對因災造成的有效保單滅失或損毀的,如果申請人提供的保單基本信息與保險公司信息庫相吻合,就可以受理。
同時,這些應急指引還包括:身份證明要求放寬,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證明丟失或損毀的,或者對按合同約定申請給付時需要提供死亡證明和戶口注銷證明的被保險人死亡案件,可由鄉鎮或鄉鎮以上政府機關出具相關證明,或由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掌握盡早給付;取消定點醫院限制;合理確定傷殘給付條件,盡早給付;延長保單交費寬限期;免除相關應收費用以及提供優惠利率保單貸款等。
按照這些應急規定,災區保戶到臨時救治醫院就診,也可以按保險合同約定的定點醫院等同對待。目前,保險公司熱線24小時服務,工作人員特事特辦,正在將賠付款陸續送到遇難者親屬手中。
地震中傷亡的人員是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此,記者采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他認為,地震時正在工作而遭受傷亡的,壹律按照工傷事故處理,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人,其本人或親屬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後獲得保險賠償。
由於目前我國大多數財產保險尚未將地震災害列為保險責任,由於地震造成的房屋、車輛損毀等家庭財產和企業財產損失,極少能得到賠付。除非是災區的投保人事先選擇了壹些保險公司針對地震災害造成城鄉居民房屋損失的附加險,才能申請賠償。地震附加險是 2000年7月經中國保監會批准設立的,收費標准壹般為主險的10%,其保險責任為“直接因破壞性地震震動或地震引起的海嘯、火災、爆炸及滑坡所致保險財產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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