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 離開范冰冰的李晨 這次真的輸(圖)


庭審過程有多搞笑,對楊冪來說不亞於公開行刑。最絕的是,法官問原告楊冪有沒有偷稅漏稅,有沒有接受過相關調查。原告律師嚇得壹身冷汗,支支吾吾地說自己去核實壹下。
法官再次連環奪命問,你都主張偷稅漏稅是虛假的了,這個東西它不難處理啊?律師沉默了。

楊冪起訴黑粉這件事,她本意是維護自己的聲譽,可實際上她贏了嗎?
我覺得從效果上來看,輸得很徹底。明星只允許吃瓜群眾誇自己,不接受批評。指責明星是“票房毒藥”會被告,指責對方私生活混亂也會被告。
公眾人物利用公眾的關注獲得高額報酬,既要賺公眾的錢又不准公眾批評,這未免太搞笑了吧?公眾人物的隱私本身就是受到限制的,因為公眾人物的隱私保護和公眾知情權是完全沖突的。就像法官跟楊冪律師說得那樣:
“我先說壹下,你不能說你作為公眾人物有個什麼事出來了之後,我作為老百姓我就什麼話都不能說,明白嗎,但這個評價是有邊界的。你自己弄清楚,你要主張什麼。你別壹股腦就主張網友什麼話都不能說了。”
公眾人物如果缺乏度量,必然會被觀眾嘲的更凶,特別是那些本身就黑點纏身的明星。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 分享: |
| 注: | 在此頁閱讀全文 |
| 延伸閱讀 | 更多... |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