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獲中永久居留權,沒想象容易

▲資料圖。
今年2月27日,司法部公布了《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的征求意見稿,這是中國針對外國居民進行法制化管理的又壹重要舉措。意見稿發布後,引起了較大的輿論爭議。
《條例》旨在吸引人才
最近拾年,海外移民成為媒體關注的新聞焦點和坊間議論的熱門話題。在許多國人的印象中,不少社會精英正在漂洋過海,遠赴他鄉,中國寶貴的人力資源面臨著壹定規模的流失。與此同時,我國境內的外籍居民人數也在迅速上升。
土洋你來我往,如何解釋這壹貌似矛盾的遷移現象?就像兩國貿易壹樣,國際范圍的人員往來也出於互通有無的需要。發達國家歡迎來自中國的高技能人才,中國也希望招攬來自海外的企業家、雇員和專家,以服務於快速增長的國內經濟,尤其是促進國際貿易的進出口產業。
今天,中國的綜合國力日益上升,吸引著越來越多的他國人士前來學習和就業。可即便算上中國香港和澳門,中國的外籍人口也不超過150萬。對壹個14億人口的大國而言,百萬量級的外籍人口與其國際地位是不相稱的,也無助於建立友好開放的國際形象。
長期以來,絕大多數在中國的外籍員工都屬於短期移民。據2010年的全國人口普查結果,只有不到兩成的外籍居民在中國居留伍年以上。為了便利在華外國人才出入境,也為了吸引其中的高端人才定居中國,政府確實有必要出台關於永久居留的法規。雖然中國在2004年就公布了類似美國“綠卡”政策的永居人才項目,僅有幾千人獲得了永居資格。此次征求意見的《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略為松動了之前的嚴格規定,總體上是適應中國當前的發展階段的。
《條例》有些門檻高於美國
《條例》的征求意見稿明顯借鑒了發達國家的移民政策,但具體規定大都高於其他國家的標准。
例如,美國雖是傳統移民國家,由於世界上眾多人口遷入該國,它的移民體制並不寬松。與該國的移民政策相較,我們就可以看出《條例》的規定多麼嚴格。
美國基於職業能力的綠卡項目分為叁類,其中第叁類僅要求具有本科學位,甚至勞工短缺行業中的非技術工人也有機會獲得綠卡。如果《條例》得以實施,中國對申請者的選擇性介於美國的第壹和第贰類綠卡項目之間,即具有碩博士學位或在某些領域表現出超常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 )。
主要針對傑出人才
從條例的具體內容來看,其指向的大多也是各個領域的傑出人士和科研人才。
例如,《條例》第拾伍條規定,中國境內的外籍員工若想獲得永居資格,需要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從國際知名高校畢業,或工資收入不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叁至六倍(依行業、區域和工作年限而定)。
而就推薦機制而言,也只有為中國社會發展,或者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公益等領域有過突出貢獻的,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推薦,才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
投資移民條件較高
此外,如果在中國以投資方式取得永居權,申請人的投資額不應低於人民幣壹千萬元。
就投資移民的要求而言,壹千萬人民幣的投資額聽上去並不高,可在去年年底新規生效之前,美國的投資移民項目下限為壹百萬美元(約合694萬元人民幣),如果在農村或高失業地區投資只要求伍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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