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session_start(): open(/var/www/vhosts/vandaily.com/php_session/sess_ef409d2455bc25915de3075525dbe9f7, O_RDWR) failed: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28) in /var/www/vhosts/vandaily.com/httpdocs/includes/session_new.php on line 34
加拿大房子作为遗产留给孩子=高税 | 温哥华教育中心
   

加拿大房子作为遗产留给孩子=高税

  而必须要完成遗产清税,继承人才能够合法的继承死者财产。


  李先生夫妇购买的出租屋已经增值了很多,增值部分再加上RRSP费用,计算出最后离世的一位要交的税金是65万加元左右。

  加上之前提到的25万,女儿要继承他们的遗产,需要90万加元的费用(缴税+杂费)。

  90万,完全可以用作一套新房的首付了...

  假设李先生夫妇都活了85周岁(差不多是加拿大人平均寿命),房产的价值继续上涨。

  按照价值每年上涨5%保守计算,30年后房产将增值到1100万左右。

  那么根据现行的税法,最后离世的一位的“死亡税单”将高达250万加元。

  大多数人可能都不会想到这个结果。


  如果李先生夫妇的遗产里流动资金不够,女儿没法缴清税款,就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了。

  税务局会强制拍卖房产(往往低于市价),用以抵税款。缴清税款之后,女儿才能合法地继承父母遗产。

  辛苦一辈子积累的财富没留给儿女,却被税务局拿走了。。。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已经有 4 人参与评论了, 我也来说几句吧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推荐:

    意见

    当前评论
    评论2 游客 [草.曰.事.王] 2020-02-21 10:22
    1100万is just the number game, 250万you have to pay real money.
    评论1 游客 [身.昔.终.说] 2020-02-21 08:23
    都增值到1100万了,还会在乎250的税吗。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Copyright © 温哥华网,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温哥华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