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镜头之旅·(二)福归入画(图)
美国非主流着名导演大卫·林奇在拍摄《穆赫兰道》时,曾直言不讳:“观众已经被好莱坞的商业逻辑给惯坏了。”他说的是没有人愿意在看电影时参与思考。
观众渴望某种能够彻底把握的东西,电影结束灯光亮起,观众知晓了一切,心满意足的离开影院,然后将电影就此抛在脑后。而观众在电影院里看阿巴斯·基亚罗斯塔米的电影只有两种结果:思考或者睡觉。
阿巴斯从不介意别人在观看他的电影时睡过去。真正伟大的电影绝不会把观众钉在座椅上操控他的感情,也许它会让你在观看时睡着,但几星期后甚至几年后你会醒来,满怀热情,肆意想象,并对自己说,“我要再看一遍。”
阿巴斯的电影适合一看再看,直到你第二次看,直到你向这些影像投去第二瞥,带着“观者的凝视”深入表层之下的肌理,这时,原本明晰直接的东西变得模棱两可或意味深长起来,像一块已然完成的拼图平添出一个新维度。
如果用喝茶来作比喻,看阿巴斯的电影就像是在喝一泡底蕴深厚的普洱茶,从第三道开始滋味持续上扬,到第六道依然意犹未尽,让你的手情不自禁第七次把住了茶壶。
阿巴斯擅长使用长镜头,却同样擅长写短诗。这听上去有点滑稽,不是吗?
午夜。
我日记里记录的
一部杰作。
日出。
彻底的垃圾。
要抵达天堂
你得穿过地狱。
每夜
我都死去。
黎明
我又再生。
瞧,所有文字连标点在内才五十个字,就已经是三首诗了。这个诗人如果靠投稿为生,一天只能啃半个面包。这个导演如果想靠影片卖座为生,必须要捆绑枕头生产商的植入广告。
幸亏这个导演诗人始终没有为了钱而拍片、写诗,他在1987年以儿童为题材拍了一部《何处是我朋友的家》第一次得到了国际电影界的关注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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