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渤] 黃渤撤銷“黃渤”名字被搶注商標
黃渤最近是想低調都不能夠,各個平台頻繁被刷!說到這裡,大家壹定以為說的是黃渤的新綜藝《忘不了的餐廳》?
這個節目的確是綜藝節目中不可多得的翹楚,它通過幾位患有老年認知障礙的老人,真正戳中了大家的淚點,讓我們感受到了切膚之痛。
《論語》中說: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壹則以喜,壹則以懼。
如果還愛,余生住後,多陪陪父母。

這麼溫情的作品,險些無法自拔,
其實今天要說的是黃渤的另壹件嚴肅事件,6月3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案件快報
日前,北京知產法院受理原告王某訴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第叁人黃渤商標權撤銷復審行政糾紛壹案。
本案中原告於2011年在第33類“蜂蜜酒、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申請注冊了第9459209號“黃渤”商標(以下簡稱訴爭商標),票房收割機、知名電影人黃渤於2018年以無正當理由連續叁年不使用為由申請撤銷訴爭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經審理,決定訴爭商標予以撤銷。現原告不服訴至北京知產法院。
本案擬於2019年6月10日公開審理。
這個案件已經訴訟至法院,就知道這個糾紛由來已久,要了解事件的始末,這就要從黃渤入股的海寧瀚納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說起。
自從黃渤入股這家公司,在2017年8月17日就申請注冊了45個類別的“黃渤”商標。但是,有些類別的“黃渤”商標早已被他人注冊,所以在黃渤部份商標並未注冊成功。
對於未注冊成功的商標,黃渤並沒有坐以待斃,而是積極應對,對這些商標提出了商標無效申請,而且還真的成功了兩個。
2017年09月18日,對第14440389號“黃渤”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2017年09月20日,對第19089326號“黃渤”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不過,萬事都有意外,法院最近受理的,第9459209號“黃渤”商標案件,頗費壹翻周折,該商標經歷了撤叁,無效,復審,直到訴至法院,現在還沒有完全解決。

目前,該案還正在進行中,具體案件結果如何,我們壹起坐等結果。

其實,明星名字被搶注商標,並非黃渤個例,不少人想利用明星的知名度,攀附明星的商譽、聲譽為自己獲取利益,很多明星的名字都被搶注過。
比如:林志玲的姓名在12年前就被商家搶注商標了!並且截至目前為止,國內市場上“林志玲linzhiling”牌化妝品真的有在售!
事實上,被核定使用在第3類的化妝品、花露水、梳妝用品等商標上的第5403953號“林志玲linzhiling”商標,在2017年10月25日已經被終審判決商標無效了!

再比如:楊冪也曾遭遇姓名被搶注商標的尷尬,該案件還被商評委列為2017年商標評審典型案例之壹。
梅州市大家閨秀貿易有限公司2014年6月27日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第15003136號“楊冪”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0類“面包、蜂蜜、糖果、茶、茶飲料、米、面條、米果、調味醬、谷粉制食品”。
2016年9月29日,該商標被楊冪本人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明星名字被搶注商標事件層出不窮,屢禁不止。其實,搶注他人姓名是違法的行為!
《商標法》第叁拾贰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這其中的“在先權利”是指申請注冊商標不得與他人以獲得的著作權、名稱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等權利相沖突。
此外,2017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該司法解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這份司法解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不能注冊為商標。
聲明:文中有些數據來源網絡,如不妥,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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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中說: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壹則以喜,壹則以懼。
如果還愛,余生住後,多陪陪父母。
這麼溫情的作品,險些無法自拔,
其實今天要說的是黃渤的另壹件嚴肅事件,6月3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案件快報
日前,北京知產法院受理原告王某訴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第叁人黃渤商標權撤銷復審行政糾紛壹案。
本案中原告於2011年在第33類“蜂蜜酒、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申請注冊了第9459209號“黃渤”商標(以下簡稱訴爭商標),票房收割機、知名電影人黃渤於2018年以無正當理由連續叁年不使用為由申請撤銷訴爭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經審理,決定訴爭商標予以撤銷。現原告不服訴至北京知產法院。
本案擬於2019年6月10日公開審理。
這個案件已經訴訟至法院,就知道這個糾紛由來已久,要了解事件的始末,這就要從黃渤入股的海寧瀚納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說起。
自從黃渤入股這家公司,在2017年8月17日就申請注冊了45個類別的“黃渤”商標。但是,有些類別的“黃渤”商標早已被他人注冊,所以在黃渤部份商標並未注冊成功。
對於未注冊成功的商標,黃渤並沒有坐以待斃,而是積極應對,對這些商標提出了商標無效申請,而且還真的成功了兩個。
2017年09月18日,對第14440389號“黃渤”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2017年09月20日,對第19089326號“黃渤”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不過,萬事都有意外,法院最近受理的,第9459209號“黃渤”商標案件,頗費壹翻周折,該商標經歷了撤叁,無效,復審,直到訴至法院,現在還沒有完全解決。
目前,該案還正在進行中,具體案件結果如何,我們壹起坐等結果。
其實,明星名字被搶注商標,並非黃渤個例,不少人想利用明星的知名度,攀附明星的商譽、聲譽為自己獲取利益,很多明星的名字都被搶注過。
比如:林志玲的姓名在12年前就被商家搶注商標了!並且截至目前為止,國內市場上“林志玲linzhiling”牌化妝品真的有在售!
事實上,被核定使用在第3類的化妝品、花露水、梳妝用品等商標上的第5403953號“林志玲linzhiling”商標,在2017年10月25日已經被終審判決商標無效了!
再比如:楊冪也曾遭遇姓名被搶注商標的尷尬,該案件還被商評委列為2017年商標評審典型案例之壹。
梅州市大家閨秀貿易有限公司2014年6月27日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第15003136號“楊冪”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0類“面包、蜂蜜、糖果、茶、茶飲料、米、面條、米果、調味醬、谷粉制食品”。
2016年9月29日,該商標被楊冪本人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明星名字被搶注商標事件層出不窮,屢禁不止。其實,搶注他人姓名是違法的行為!
《商標法》第叁拾贰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這其中的“在先權利”是指申請注冊商標不得與他人以獲得的著作權、名稱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等權利相沖突。
此外,2017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該司法解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這份司法解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不能注冊為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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