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 天堂里的梅艳芳,想必是幸福的
2003年12月30日,终究没有快过新年,梅艳芳走了。
带着对自己舞台无限的不舍,也带着无数人对她的不舍,走了。
时至今日,每年的生日和祭日,依然有很多朋友以各种方式怀念着她。
或许,这样轰轰烈烈的存在过,她是值得的。
每每怀念时,问起,天堂的阿梅可安好?
没有琐事的纠缠,没有凡尘的沾染,或者还有哥哥张国荣等一众好友的相伴,天堂的阿梅,想必是幸福的。
然而,这样的幸福却只安置在天堂。多年来,尘世间未了的债一直纠缠着阿梅——妈妈覃美金一直都忙着索要遗产。
2003年梅艳芳病逝,随即梅妈的遗产官司就没消停过。
梅艳芳在过世前一个月,签订了遗嘱,财产分配如下:
1.梅妈覃美金,由汇丰信托基金每月发放7万港元生活费(后来梅妈向法院提出加生活费,获提升至20万港元)。
2.好友刘培基,获跑马地毓秀大厦及伦敦共两物业。
3.姐姐梅爱芳两名儿子及兄长梅德明两名女儿,共获170万元教育基金。
4.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获遗产余额。
这样的遗产分配足见梅艳芳的良苦用心。
梅艳芳太了解自己的母亲——一个嗜赌成性,溺子无度的母亲。
梅艳芳出身在一个贫寒的单亲家庭,母亲生下了四个孩子,却没有能力好好照顾他们。
而且,一直以来,在梅妈的眼中,儿子才是人,女儿只是生财工具,包括梅艳芳和她的姐姐梅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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