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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里的梅艳芳,想必是幸福的 | 温哥华教育中心
   

[梅艳芳] 天堂里的梅艳芳,想必是幸福的

  


  2003年12月30日,终究没有快过新年,梅艳芳走了。

  带着对自己舞台无限的不舍,也带着无数人对她的不舍,走了。

  时至今日,每年的生日和祭日,依然有很多朋友以各种方式怀念着她。

  或许,这样轰轰烈烈的存在过,她是值得的。

  每每怀念时,问起,天堂的阿梅可安好?

  没有琐事的纠缠,没有凡尘的沾染,或者还有哥哥张国荣等一众好友的相伴,天堂的阿梅,想必是幸福的。

  

  然而,这样的幸福却只安置在天堂。多年来,尘世间未了的债一直纠缠着阿梅——妈妈覃美金一直都忙着索要遗产。

  2003年梅艳芳病逝,随即梅妈的遗产官司就没消停过。

  梅艳芳在过世前一个月,签订了遗嘱,财产分配如下:

  1.梅妈覃美金,由汇丰信托基金每月发放7万港元生活费(后来梅妈向法院提出加生活费,获提升至20万港元)。

  2.好友刘培基,获跑马地毓秀大厦及伦敦共两物业。

  3.姐姐梅爱芳两名儿子及兄长梅德明两名女儿,共获170万元教育基金。

  4.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获遗产余额。

  这样的遗产分配足见梅艳芳的良苦用心。

  梅艳芳太了解自己的母亲——一个嗜赌成性,溺子无度的母亲。

  

  梅艳芳出身在一个贫寒的单亲家庭,母亲生下了四个孩子,却没有能力好好照顾他们。

  而且,一直以来,在梅妈的眼中,儿子才是人,女儿只是生财工具,包括梅艳芳和她的姐姐梅爱芳。

  

  对梅艳芳来说,姐姐是最大的支柱——4岁半的梅艳芳就跟着姐姐在母亲开的剧院登台卖艺。

  

  后来剧院失火,梅妈将责任统统怪到姐妹俩身上。

  为了弥补损失,姐妹俩白天上学,晚上到处表演赚钱。好赌的梅妈一旦钱不够用,就对姐妹俩又打又骂。

  

  14岁的梅艳芳早早辍学,开始全职表演赚钱。而此时,梅妈还一度给孩子们找了一个继父。这个继父给姐妹俩带去不少阴影——姐妹俩晚上睡觉都要藏一支木棍在枕头底下。

  梅艳芳的童年就是这样的。

  直到梅艳芳十九岁那年,参加香港第一届歌唱比赛,赢得冠军——梅艳芳的生命发生改变,同时梅妈也跟着享尽人间富贵。

  

  一直将梅艳芳当成摇钱树的梅妈,终于不再有任何的抱怨和打骂。而梅艳芳也甘愿扮演着摇钱树的角色,为了亲情。

  然而,母亲和不务正业的大哥一再的奇葩行为深深伤害着梅艳芳,“朋友骗我钱,我不难过,只怪自己不会带眼识人,可是连家人都骗我钱,我觉得非常伤心。”

  

  在梅艳芳刚刚走红的时候,那个既没有文化也没有经验的大哥梅启明号称要做生意,找她要了200万。

  为了支持哥哥,梅艳芳一口气接了一整年的工作,把报酬都给了哥哥。

  结果,哥哥号称生意失败,钱都赔光了。梅艳芳后来才知道,其实只是亏了20万,剩下的钱,都被哥哥吞了。

  而梅妈的第一反应是,让梅艳芳别计较,都是一家人。

  

  “一家人”“亲人”,这样的枷锁绑架了多少丑陋的现实。就为了与生俱来的“血脉”二字,什么原则、道德都必须放下,这样的亲情太普遍也太无奈。

  正是因为哥哥梅启明的种种恶行,在梅艳芳的遗嘱中,丝毫未提及梅启明。

  可悲的是,梅妈的四个孩子,三个都因病去世——儿子梅德明因咽喉癌去世;大女儿梅爱芳也因子宫颈癌去世。

  梅爱芳的离世沉重打击了梅艳芳,同时她心里也有了不祥的预感。

  在梅爱芳去世后,梅艳芳接受了秘密检查,也被证实患了子宫颈癌。

  在经过两年多的治疗后,梅艳芳接受了失败,开了她人生最后一场演唱会——和粉丝告别,和好友告别,和最爱的舞台告别。

  终究,这个风华绝代的女人还是孑然一身的走了。

  

  即便是对母亲有多失望,梅艳芳依然在去世前一个月为母亲安排好一切。

  深知母亲个性的梅艳芳知道,如果将钱都交给母亲,那结果将是,很快地钱财散尽,母亲难以终老。

  这样的考量下,才有了最终的遗嘱。


  这份用心良苦的遗嘱,却成了梅艳芳一直难以安息的根源。

  

  梅艳芳尸骨未寒时,梅妈即在梅启明的带领下展开各种遗产官司,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立下的遗嘱,自己应该独得所有遗产。

  这场官司一打就是十几年。梅妈和梅启明为了拿回所有财产耗费巨额诉讼费,还因拒绝支付律师费被判破产。

  各种折腾的梅妈最擅长的就是消费已上天堂的梅艳芳,带着梅启明向记者哭诉,说梅艳芳托梦告诉她很后悔没有将遗产都交给她,还表示要出书爆料梅艳芳的隐私……

  

  根据法律规定,在破产令届满之前,梅妈每个月只能领三万块生活费。

  梅妈又开始各种哭诉——要求增加生活费,她表示自己现在的日子太苦,每月3万生活费只够吃猪食。

  

  而就在梅妈表示只能吃猪食的同时,她最爱的儿子梅启明却被拍到一个人去贵价海鲜烧烤餐厅,豪吃鲍鱼+西班牙火腿+白酒!!

  

  对此,梅启明的回应是:“抽奖嘛,餐厅一周年,之前我路过进去喝了一杯东西,参加他们的抽奖活动,抽中了我,拿到了500元礼券,所以就去吃了,很幸运呀!”

  有记者问梅启明,不工作,他们一家三口是怎么生活?梅启明痞里痞气地表示:“吸空气喽。”

  

  事实上,梅启明一家都是梅妈在养着。

  在破产令解除后,梅妈的生活费上升到每月12万港元。梅妈曾给记者算过一笔账:每月房租加上水电费要4万元,司机、佣人以及6只狗的开支都要两万多,再加上人参、燕窝补品,还要养活梅启明夫妇及孙儿,12万的生活费,所剩无几。

  有人问梅妈,为什么甘愿这样为儿子付出,她回答:“他毕竟是我生的,难道看着他死吗?他没得吃,我让他饿死吗?”

  法官指出,梅艳芳的初衷就是希望妈妈可以过安稳日子,甚至她的生活费已经由每月12万增加至20万,但老太太还是想不通。

  

  为了亲情,梅艳芳一直纵容着母亲和哥哥。而对于梅妈来说,梅艳芳只是她和儿子的摇钱树。试问,这样的亲情还有什么意义?

  

  其实,远不止是梅艳芳,很多人都面临这样的问题——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母都是伟大的;妈妈哪有不爱自己的孩子的;父母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孩子……

  诸如此类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一旦有人打破,那换来的必是无数的社会抨击。

  然而,当看到那些被遗弃的孩子时,你还会觉得父母都是伟大的吗?当看到那些被虐待的孩子,你还会觉得父母都是对的吗?当看到那些只知道利用孩子不知道疼爱孩子的父母,你还会觉得亲情的崇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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