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 金庸父親被中共槍斃 鄧小平親道歉
壹、“唐宋以來巨族,江南有數人家”
2000年年初,金庸在其自傳體散文《月雲》中寫道:“從山東來的軍隊打進了宜官的家鄉,宜官的爸爸被判定是地主,欺壓農民,處了死刑。宜官在香港哭了叁天叁晚,傷心了大半年,但他沒有痛恨殺了他爸爸的軍隊。因為全中國處死的地主有上千上萬,這是天翻地覆的大變。”
“宜官”是金庸的小名,是他父親查樹勳(壹說為查樞卿,又名查荷祥、查懋忠)給起的。金庸並不姓金,而是姓查,本名查良鏞。“金庸”是他的筆名,由“鏞”字壹分為贰而得。

1924年2月,金庸出生在浙江省海寧縣袁花鎮。海寧查家在當地是數壹數贰的世家望族。在查家祠堂上,恭恭敬敬地懸掛著壹副對聯:“唐宋以來巨族,江南有數人家。”這是康熙皇帝親筆為查家御書的壹副對聯。在康熙御書旁邊,記錄著查家的功名榜,上面記載著幾拾位在各朝各代有功名的查氏族人,其中官至翰林的並不鮮見。在康熙壹朝有兩位,壹是康熙的侍從大臣查升,贰是翰林院編修、著名詩人查慎行;雍正時則有禮部侍郎查嗣庭(查慎行弟)。當時查家稱為“壹門柒進士,叔侄伍翰林”。
金庸祖父查文清1886年考取進士,曾經在江蘇丹陽任知縣,後因政績加同知銜,是海寧查家最後壹位進士。其膝下除查樹勳以外,還有兩個兒子、兩個女兒,是個大家庭。查樹勳生於1897年,排行第叁。其大哥是清朝的秀才,贰哥是北大國文系的高材生。
查文清因為丹陽教案被革除職務,回鄉閒居。經過壹番變故,到了金庸父親這壹代,查家已經衰落了。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查文清死後,留下壹些家宅和田地。到金庸出生那年,查家還有3600多畝土地,100多戶佃農。查樹勳是中國叁大教會大學之壹的震旦大學畢業生,受過西式教育,比較開明,屬於那種過渡時代的“中西混雜”的人物。他不再恪守先輩從文的傳統,壹改而從商。22歲大學畢業後,他開始經營海寧的大來錢莊。抗戰期間,大來錢莊毀於炮火,使他壹度心灰意懶,無心再做生意。直到晚年,他才重整旗鼓,再度經營查家錢莊——義莊。
贰、金庸之父查樹勳將1000畝水田充當本族義田,周濟宗親,興辦教育
查氏義莊始建於1825年,辦理贍賑業務,周濟宗親,興辦教育。查氏將1000畝水田充當本族義田,查氏子孫將其視為祖產,請地方官將其另立戶名,登記注冊。這些義田是上好良田,旱澇保收。扣除賦稅及損耗,壹般每年可收租谷3500石,將其變賣成銀元,再由管理人員買米,按月發給族人。每到秋收,查樹勳視年成好壞,給佃農減租或免租。他還從義莊拿出壹筆錢,興辦了龍頭閣小學,作為龍山學堂的分部,孩子們均免費入學。本鎮金竺莊有個窮秀才的兒子楊德舉考取了震旦大學,窮秀才樂極生悲,激動之下竟然心髒病發作死亡。查樹勳聽說後,帶著管家前往,買了壹副上好棺材,從查氏田地中劃出壹方換來墓地,擇日安葬了楊秀才,費用從義莊支付。幾日後,他又讓人送給楊德舉壹筆錢,作為其學費。
1914年,查樹勳娶19歲的徐祿為妻,徐祿是大詩人徐志摩的堂姑母,即徐祿是徐志摩之父徐申如的堂妹。徐祿讀過私塾,不僅知書達理,喜弄詩文,而且思想開明,作風民主。閒暇時,她總是手不釋卷,研讀把玩,讀書成為其怡情消遣的方式。查樹勳與徐祿感情甚篤,先後生下伍子贰女(即良鏗、良鏞、良浩、良棟、良鈺伍子,良繡、良璇贰女),金庸是老贰。1937年,日軍侵入江南,他的家鄉慘遭轟炸,查樹勳夫婦帶著全家逃難,徐祿得急性痢疾病亡。當時,13歲的金庸尚在嘉興讀書。
金庸的繼母名叫顧秀英。11歲時,顧秀英押給查家當丫環,起先伺候金庸的祖母。徐祿病亡滿3年後的1940年,查樹勳續弦再娶,小他17歲的顧秀英便做了他的新妻子,先後生下良铖、良楠、良斌、良根肆子和良琪、良鈱贰女。
顧秀英是位賢妻良母,對丈夫唯謹唯慎,處處謙讓;對前房和親生的兒女,沒有親疏之別,給予同等的母愛。解放初,查樹勳早逝。1958年,在無糧無柴的歲月裡,她賣掉了所住的兩間老房以維持生計,不料被誣以“地主婆要反攻倒算”的罪名,遭受了叁日叁夜的毒打。回到家,她對兒女們說:“什麼苦我都能忍受,只盼著養大你們,有書念,對得起你們早死的父親。”顧秀英於1989年去世,享年77歲。
查樹勳對金庸相當憐愛,同時對他給予厚望。有壹年聖誕節,他送給小金庸壹本查爾斯·狄更斯的著作《聖誕頌歌》作為聖誕禮物。此書講的是壹個冷酷的守財奴的故事。在壹個聖誕之夜,守財奴史克魯奇遇到了從前與他合伙的壹個死者的鬼魂,鬼魂告訴他,將有叁個聖誕精靈帶他外出游歷,接下來就開始講述他的這叁次游歷。這個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小金庸,直到成年,他還把此書帶到身邊,每當聖誕夜就拿出來讀上幾頁。
查樹勳看到兒子壹天到晚看書,不喜歡運動游戲,體質羸弱,很擔心,便常帶他去野游,帶他放風箏、騎自行車。但金庸對這些興趣不大,只是敷衍了事。無奈之下,查樹勳想到了妹妹查玉芳,她愛好舞劍,便將金庸交給她管教。查玉芳常和天南海北的女俠聚會,金庸耳染目濡,也喜歡起武俠小說。他後來所寫的眾多武俠小說中,那眾多女俠展示的那些劍式名稱,很多是聽姑媽和她的俠友們講的。
叁、鄧小平會見金庸,向金庸道歉,微笑著說:“團結起來向前看!”

新中國成立初期,壹場“鎮反”運動在全國轟轟烈烈地展開,“殺、關、管”叁管齊下。由於殺人批准權力下放,有的地方出現了亂捕亂殺現象。查樹勳因為兒子在香港,自然被扣上有“海外關系”的帽子,連同不法地主罪名壹並審查。
不久,查樹勳被列入“管”的名單。1951年1月後,從上到下捕殺反革命分子的進度加快,他被升格為“關”的對象。鎮壓人員組織村裡人揭發其罪行,可他壹貫行善積德,對村民友好,且年年資助窮人,所以沒有壹個人控訴他。最後鄰村壹個殘匪揭發他窩藏槍支。於是,他進入“殺”的名單。給他羅織的罪名有抗糧、窩藏土匪、圖謀殺害幹部等。其實,“抗糧”是謬誤。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征收公糧,因為糧食在佃農手裡,佃農自己交了,查樹勳家所交的糧就少了。至於“窩藏土匪”,指的是顧秀英弟弟(浙南山區殘匪)曾在其家躲藏了幾天。“圖謀殺害幹部”指的是那支手槍招來的莫須有的罪名。許多年後,金庸大妹查良琇說出了那支手槍的真相:繼母顧秀英弟弟在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夕,將壹支手槍偷偷藏在姐姐家後院的糧庫內。這事查樹勳夫婦並不知曉,壓根就沒見過。不料,顧秀英弟弟把此事泄露給自己的同道。
1951年4月26日,查樹勳被從監獄裡拉出來,對照姓名、照片後,不換衣服,不賞酒飯,伍花大綁甩上刑車,即開向袁花鎮查樹勳所辦的龍頭閣小學的操場。到達操場後,4人壹批,立即槍斃。金庸繼母事後才知道消息,強忍淚水來收屍,只見丈夫橫屍操場邊的田埂上,身下壹灘血。妻兒們把遺體拉回家,連夜掩埋,不敢留有墳頭。
顧秀英堅信丈夫是無辜的,在丈夫死後的30多年裡,多方申訴,為其平反而奔走。
1981年7月18日,鄧小平會見金庸,向金庸道歉,微笑著說:“團結起來向前看!”金庸點點頭,說:“人入黃泉不能復生,算了吧!”
鄧小平接見金庸之後,浙江省海寧縣委、縣政府與嘉興市委統戰部、市僑辦聯合組織調查組,對金庸之父查樹勳的案件進行了復查,發現是件錯案冤案,遂由海寧縣人民法院撤銷原判,宣告查樹勳無罪,給予平反昭雪。
1985年7月23日海寧縣人民法院就查樹勳重判案的《刑事判決書》雲:“原判認定查樹勳在解放後抗糧不交,窩藏士匪,圖謀殺害幹部以及造謠破壞等罪行,均失實。至於藏匿槍支壹節,情節上與原判的認定有很大出入。本庭認為,原判認定查樹勳不法地主罪的事實不能成立,判處查樹勳死刑屬錯殺。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判決如下:撤銷海寧縣人民法庭壹九伍壹年肆月贰拾六日第134號刑事判決,宣告查樹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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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初,金庸在其自傳體散文《月雲》中寫道:“從山東來的軍隊打進了宜官的家鄉,宜官的爸爸被判定是地主,欺壓農民,處了死刑。宜官在香港哭了叁天叁晚,傷心了大半年,但他沒有痛恨殺了他爸爸的軍隊。因為全中國處死的地主有上千上萬,這是天翻地覆的大變。”
“宜官”是金庸的小名,是他父親查樹勳(壹說為查樞卿,又名查荷祥、查懋忠)給起的。金庸並不姓金,而是姓查,本名查良鏞。“金庸”是他的筆名,由“鏞”字壹分為贰而得。

1924年2月,金庸出生在浙江省海寧縣袁花鎮。海寧查家在當地是數壹數贰的世家望族。在查家祠堂上,恭恭敬敬地懸掛著壹副對聯:“唐宋以來巨族,江南有數人家。”這是康熙皇帝親筆為查家御書的壹副對聯。在康熙御書旁邊,記錄著查家的功名榜,上面記載著幾拾位在各朝各代有功名的查氏族人,其中官至翰林的並不鮮見。在康熙壹朝有兩位,壹是康熙的侍從大臣查升,贰是翰林院編修、著名詩人查慎行;雍正時則有禮部侍郎查嗣庭(查慎行弟)。當時查家稱為“壹門柒進士,叔侄伍翰林”。
金庸祖父查文清1886年考取進士,曾經在江蘇丹陽任知縣,後因政績加同知銜,是海寧查家最後壹位進士。其膝下除查樹勳以外,還有兩個兒子、兩個女兒,是個大家庭。查樹勳生於1897年,排行第叁。其大哥是清朝的秀才,贰哥是北大國文系的高材生。
查文清因為丹陽教案被革除職務,回鄉閒居。經過壹番變故,到了金庸父親這壹代,查家已經衰落了。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查文清死後,留下壹些家宅和田地。到金庸出生那年,查家還有3600多畝土地,100多戶佃農。查樹勳是中國叁大教會大學之壹的震旦大學畢業生,受過西式教育,比較開明,屬於那種過渡時代的“中西混雜”的人物。他不再恪守先輩從文的傳統,壹改而從商。22歲大學畢業後,他開始經營海寧的大來錢莊。抗戰期間,大來錢莊毀於炮火,使他壹度心灰意懶,無心再做生意。直到晚年,他才重整旗鼓,再度經營查家錢莊——義莊。
贰、金庸之父查樹勳將1000畝水田充當本族義田,周濟宗親,興辦教育
查氏義莊始建於1825年,辦理贍賑業務,周濟宗親,興辦教育。查氏將1000畝水田充當本族義田,查氏子孫將其視為祖產,請地方官將其另立戶名,登記注冊。這些義田是上好良田,旱澇保收。扣除賦稅及損耗,壹般每年可收租谷3500石,將其變賣成銀元,再由管理人員買米,按月發給族人。每到秋收,查樹勳視年成好壞,給佃農減租或免租。他還從義莊拿出壹筆錢,興辦了龍頭閣小學,作為龍山學堂的分部,孩子們均免費入學。本鎮金竺莊有個窮秀才的兒子楊德舉考取了震旦大學,窮秀才樂極生悲,激動之下竟然心髒病發作死亡。查樹勳聽說後,帶著管家前往,買了壹副上好棺材,從查氏田地中劃出壹方換來墓地,擇日安葬了楊秀才,費用從義莊支付。幾日後,他又讓人送給楊德舉壹筆錢,作為其學費。
1914年,查樹勳娶19歲的徐祿為妻,徐祿是大詩人徐志摩的堂姑母,即徐祿是徐志摩之父徐申如的堂妹。徐祿讀過私塾,不僅知書達理,喜弄詩文,而且思想開明,作風民主。閒暇時,她總是手不釋卷,研讀把玩,讀書成為其怡情消遣的方式。查樹勳與徐祿感情甚篤,先後生下伍子贰女(即良鏗、良鏞、良浩、良棟、良鈺伍子,良繡、良璇贰女),金庸是老贰。1937年,日軍侵入江南,他的家鄉慘遭轟炸,查樹勳夫婦帶著全家逃難,徐祿得急性痢疾病亡。當時,13歲的金庸尚在嘉興讀書。
金庸的繼母名叫顧秀英。11歲時,顧秀英押給查家當丫環,起先伺候金庸的祖母。徐祿病亡滿3年後的1940年,查樹勳續弦再娶,小他17歲的顧秀英便做了他的新妻子,先後生下良铖、良楠、良斌、良根肆子和良琪、良鈱贰女。
顧秀英是位賢妻良母,對丈夫唯謹唯慎,處處謙讓;對前房和親生的兒女,沒有親疏之別,給予同等的母愛。解放初,查樹勳早逝。1958年,在無糧無柴的歲月裡,她賣掉了所住的兩間老房以維持生計,不料被誣以“地主婆要反攻倒算”的罪名,遭受了叁日叁夜的毒打。回到家,她對兒女們說:“什麼苦我都能忍受,只盼著養大你們,有書念,對得起你們早死的父親。”顧秀英於1989年去世,享年77歲。
查樹勳對金庸相當憐愛,同時對他給予厚望。有壹年聖誕節,他送給小金庸壹本查爾斯·狄更斯的著作《聖誕頌歌》作為聖誕禮物。此書講的是壹個冷酷的守財奴的故事。在壹個聖誕之夜,守財奴史克魯奇遇到了從前與他合伙的壹個死者的鬼魂,鬼魂告訴他,將有叁個聖誕精靈帶他外出游歷,接下來就開始講述他的這叁次游歷。這個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小金庸,直到成年,他還把此書帶到身邊,每當聖誕夜就拿出來讀上幾頁。
查樹勳看到兒子壹天到晚看書,不喜歡運動游戲,體質羸弱,很擔心,便常帶他去野游,帶他放風箏、騎自行車。但金庸對這些興趣不大,只是敷衍了事。無奈之下,查樹勳想到了妹妹查玉芳,她愛好舞劍,便將金庸交給她管教。查玉芳常和天南海北的女俠聚會,金庸耳染目濡,也喜歡起武俠小說。他後來所寫的眾多武俠小說中,那眾多女俠展示的那些劍式名稱,很多是聽姑媽和她的俠友們講的。
叁、鄧小平會見金庸,向金庸道歉,微笑著說:“團結起來向前看!”

新中國成立初期,壹場“鎮反”運動在全國轟轟烈烈地展開,“殺、關、管”叁管齊下。由於殺人批准權力下放,有的地方出現了亂捕亂殺現象。查樹勳因為兒子在香港,自然被扣上有“海外關系”的帽子,連同不法地主罪名壹並審查。
不久,查樹勳被列入“管”的名單。1951年1月後,從上到下捕殺反革命分子的進度加快,他被升格為“關”的對象。鎮壓人員組織村裡人揭發其罪行,可他壹貫行善積德,對村民友好,且年年資助窮人,所以沒有壹個人控訴他。最後鄰村壹個殘匪揭發他窩藏槍支。於是,他進入“殺”的名單。給他羅織的罪名有抗糧、窩藏土匪、圖謀殺害幹部等。其實,“抗糧”是謬誤。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征收公糧,因為糧食在佃農手裡,佃農自己交了,查樹勳家所交的糧就少了。至於“窩藏土匪”,指的是顧秀英弟弟(浙南山區殘匪)曾在其家躲藏了幾天。“圖謀殺害幹部”指的是那支手槍招來的莫須有的罪名。許多年後,金庸大妹查良琇說出了那支手槍的真相:繼母顧秀英弟弟在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夕,將壹支手槍偷偷藏在姐姐家後院的糧庫內。這事查樹勳夫婦並不知曉,壓根就沒見過。不料,顧秀英弟弟把此事泄露給自己的同道。
1951年4月26日,查樹勳被從監獄裡拉出來,對照姓名、照片後,不換衣服,不賞酒飯,伍花大綁甩上刑車,即開向袁花鎮查樹勳所辦的龍頭閣小學的操場。到達操場後,4人壹批,立即槍斃。金庸繼母事後才知道消息,強忍淚水來收屍,只見丈夫橫屍操場邊的田埂上,身下壹灘血。妻兒們把遺體拉回家,連夜掩埋,不敢留有墳頭。
顧秀英堅信丈夫是無辜的,在丈夫死後的30多年裡,多方申訴,為其平反而奔走。
1981年7月18日,鄧小平會見金庸,向金庸道歉,微笑著說:“團結起來向前看!”金庸點點頭,說:“人入黃泉不能復生,算了吧!”
鄧小平接見金庸之後,浙江省海寧縣委、縣政府與嘉興市委統戰部、市僑辦聯合組織調查組,對金庸之父查樹勳的案件進行了復查,發現是件錯案冤案,遂由海寧縣人民法院撤銷原判,宣告查樹勳無罪,給予平反昭雪。
1985年7月23日海寧縣人民法院就查樹勳重判案的《刑事判決書》雲:“原判認定查樹勳在解放後抗糧不交,窩藏士匪,圖謀殺害幹部以及造謠破壞等罪行,均失實。至於藏匿槍支壹節,情節上與原判的認定有很大出入。本庭認為,原判認定查樹勳不法地主罪的事實不能成立,判處查樹勳死刑屬錯殺。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判決如下:撤銷海寧縣人民法庭壹九伍壹年肆月贰拾六日第134號刑事判決,宣告查樹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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