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九大] 拾九大後第壹人,他被從重處罰
13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程瀚案壹審宣判。程瀚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拾伍年,並處罰金400萬元;犯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叁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0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2月,程瀚先後擔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等職。在此期間,程瀚利用職務便利,為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汽車牌照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系人索取或非法獲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95.523644萬元。在大肆受賄的同時,程瀚還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插手幹預案件,幫他人“平事”,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法院認為,程瀚收受或索取他人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795.523644萬元,屬於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且具有多次索賄情節,索賄數額多達600余萬元,且被告人程瀚認罪態度差,悔罪態度不誠懇,故依法對其從重處罰。案發後,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回,量刑時對此予以適當考慮。根據程瀚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案經蚌埠中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程瀚當庭表示將提出上訴。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在拾九大後宣判的落馬廳級以上官員中,被從重處罰且當庭提出上訴的,程瀚還是第壹人。
程瀚出生於1963年11月,安徽繁昌人,其仕途也僅在安徽壹地,長期任職安徽省政法系統。1985年7月,他從安徽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畢業後,就進入省公安廳辦公室工作,1997年出任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後任公安廳壹處處長、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等職。
2007年4月,程瀚出任省會合肥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並在次年被明確為副市長級。2011年4月,他同時進入市政府領導層,擔任副市長。
據媒體報道,作為省會城市公安局壹把手,程瀚以個性突出、作風強勢著稱,其曾“掌摑副局長”在安徽官場廣為流傳。熟悉合肥公安系統人士證實,大約在2013年前後,因意見不合,程瀚在壹次飯局現場當眾掌摑合肥市公安局壹位副局長。由於用力過猛,這位副局長甚至被打掉了壹顆牙齒。事後,該副局長家屬就壹直向安徽省有關部門舉報程瀚,而程瀚也由此被稱為“耳光局長”。
2014年8月,程瀚首次離開公安系統,調任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調任時,程瀚曾在合肥公安內網發了壹篇告別信,文章開頭透露是省委領導找他談話,此次調整是工作變動,文章結尾引用了印度著名詩人泰戈爾的詩句“天空沒有留下翅膀的痕跡,但我已經飛過”。
雖是平級調動,程瀚調任省司法廳後卻低調了很多。2016年5月,程瀚被查。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程瀚是在中央第伍巡視組對安徽省開展巡視“回頭看”期間落馬,當時巡視反饋指出安徽省“少數幹部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
2016年8月,安徽省發布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通報。通報稱,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針對“少數幹部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問題,持續加大執紀審查力度。中央巡視“回頭看”以來,先後查處了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程效先,省民委副主任沙聖虎,省司法廳副廳長程瀚,安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范先漢等壹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去年11月,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安徽省蚌埠市檢察院就程瀚涉嫌受賄、徇私枉法壹案提起公訴。
去年12月13日上午,程瀚涉嫌受賄、徇私枉法壹案在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時他被檢察機關指控涉嫌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820.56萬元,比此次法院審理查明的1795.523644萬元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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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2月,程瀚先後擔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等職。在此期間,程瀚利用職務便利,為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汽車牌照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系人索取或非法獲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95.523644萬元。在大肆受賄的同時,程瀚還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插手幹預案件,幫他人“平事”,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法院認為,程瀚收受或索取他人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795.523644萬元,屬於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且具有多次索賄情節,索賄數額多達600余萬元,且被告人程瀚認罪態度差,悔罪態度不誠懇,故依法對其從重處罰。案發後,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回,量刑時對此予以適當考慮。根據程瀚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案經蚌埠中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後,程瀚當庭表示將提出上訴。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在拾九大後宣判的落馬廳級以上官員中,被從重處罰且當庭提出上訴的,程瀚還是第壹人。
程瀚出生於1963年11月,安徽繁昌人,其仕途也僅在安徽壹地,長期任職安徽省政法系統。1985年7月,他從安徽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畢業後,就進入省公安廳辦公室工作,1997年出任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後任公安廳壹處處長、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等職。
2007年4月,程瀚出任省會合肥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並在次年被明確為副市長級。2011年4月,他同時進入市政府領導層,擔任副市長。
據媒體報道,作為省會城市公安局壹把手,程瀚以個性突出、作風強勢著稱,其曾“掌摑副局長”在安徽官場廣為流傳。熟悉合肥公安系統人士證實,大約在2013年前後,因意見不合,程瀚在壹次飯局現場當眾掌摑合肥市公安局壹位副局長。由於用力過猛,這位副局長甚至被打掉了壹顆牙齒。事後,該副局長家屬就壹直向安徽省有關部門舉報程瀚,而程瀚也由此被稱為“耳光局長”。
2014年8月,程瀚首次離開公安系統,調任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調任時,程瀚曾在合肥公安內網發了壹篇告別信,文章開頭透露是省委領導找他談話,此次調整是工作變動,文章結尾引用了印度著名詩人泰戈爾的詩句“天空沒有留下翅膀的痕跡,但我已經飛過”。
雖是平級調動,程瀚調任省司法廳後卻低調了很多。2016年5月,程瀚被查。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程瀚是在中央第伍巡視組對安徽省開展巡視“回頭看”期間落馬,當時巡視反饋指出安徽省“少數幹部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
2016年8月,安徽省發布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通報。通報稱,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針對“少數幹部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問題,持續加大執紀審查力度。中央巡視“回頭看”以來,先後查處了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程效先,省民委副主任沙聖虎,省司法廳副廳長程瀚,安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范先漢等壹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去年11月,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安徽省蚌埠市檢察院就程瀚涉嫌受賄、徇私枉法壹案提起公訴。
去年12月13日上午,程瀚涉嫌受賄、徇私枉法壹案在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時他被檢察機關指控涉嫌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820.56萬元,比此次法院審理查明的1795.523644萬元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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