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 梅艳芳妈妈每个月几十万还不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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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儿子,实在太“感人”。2012年梅妈被颁破产令时,根据法律,每月12万港元的生活费须由破产信托人分配,经分配后,梅妈的生活费每月剩余3万元,要将司机与佣人辞退。当时,梅妈曾向法庭申请要求取回12万元生活费,还说出金句——每月只得3万元捱得好辛苦。法官拒绝梅妈申请的同时,还指出:“你说很辛苦,你每个月有3万多港元都说辛苦,香港有几百万人比你更辛苦。” 2016年4月,梅妈的破产令解除,生活费马上恢复到每月12万港元,之后她声称日子难过,要求“遗产信托基金”加零用钱,法院又再为她增加至20万港元。 每个月20万港元的生活费,对于一个老人家而言,其实一点都不少,但梅妈除了满足自己的生活,还要照顾儿子梅启明一家三口(梅启明与太太长期失业),20万就有点紧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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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妈每个月领取20万元生活费,到她百年归老之后,信托基金就会将剩余的钱捐给慈善团体。去年,梅妈向法庭申请一次性提取5500万港元生活费,但被拒;今年再接再厉,继续提出同样要求,申请在现存7500万港元的信托基金资产中,提取7100万港元,再遭法庭拒绝! 法官指,梅艳芳的初衷是希望妈妈可以过安稳日子,而梅妈的生活费已经由每月12万增加至20万,根本没有必要一次过提取,认为按月发放才是梅艳芳遗嘱的本意,梅妈必须尊重梅艳芳的安排。梅妈覃美金,曾经是一名中医,丈夫早逝,其后创办“锦霞歌舞剧团”,一共育有两子两女,但其中三名已先后因癌症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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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女梅爱芳在2000年4月因子宫颈癌病逝,其后梅艳芳也因同一病于2003年撒手人寰,二儿子梅德明则在前年因喉癌病逝。如今,也就剩下大儿子梅启明与她相依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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