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session_start(): open(/var/www/vhosts/vandaily.com/php_session/sess_8c6b6dbc378bed3c45d1a23dc03c67de, O_RDWR) failed: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28) in /var/www/vhosts/vandaily.com/httpdocs/includes/session_new.php on line 34
郭文贵在纽约再被告 员工指其强奸 | 温哥华教育中心
   

[郭文贵] 郭文贵在纽约再被告 员工指其强奸

  在申请政治庇护后,郭仍坚持自己为“美国居民”。事实上,这里的“美国居民”唯一的合理解释是按照美国国税总局的“实质居住法则”,即任何在美国居留一定时期的外国公民都需申报乃至纳税,他们被称为“居住外国人”(resident alien)。“一定时期”是指本纳税年度内连续居住超过31天,或过去三年中总计居住超过183天。这一定义与签证移民身份无关。


  有报道称,郭文贵目前所持的商务旅行(B1/B2)签证有效期到10月。他的移民律师、华盛顿Clark Hill律师事务的拉格兰德(Thomas Ragland)对财新记者证实,郭文贵目前持有的是“有效的非移民签证”。他在申请庇护的过程中,还可以申请其他类型的签证。

  拉格兰德说,郭文贵的移民申请,是按照存在“迫害”的思路来推进,也就是要证明他是个“吹哨人”(whistleblower),一切针对他的刑事案件背后都有政治动机。不过,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移民局和法庭都有着严格的标准。

  一位关注郭文贵案件的律师称,寻求政治庇护,并不会阻止郭文贵在美国所涉其他案件的审理。换句话说,各个案件并行,互不影响也互不成为条件。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无评论不新闻,发表一下您的意见吧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郭文贵助理王雁平涉诈欺洗钱 遭判10年监禁 纽约消防局长与郭文贵关系"不寻常" FBI介入调查  (1条评论)
    纽约时报:郭文贵有极小可能性被引渡回中国  (1条评论) 郭文贵被判罪名成立 拿追随者资金维持奢侈生活
    郭文贵欺诈等九项罪名成立,或面临数十年监禁 流亡的中国商人郭文贵在联邦欺诈案中被判有罪
    裁决结果出炉!郭文贵9项罪名成立  (2条评论) 郭文贵命运等待陪审团裁决,涉嫌诈骗10亿美元  (1条评论)
    中国流亡商人郭文贵欺诈案:进入结案陈词阶段 纽约时报:郭文贵涉10亿美元欺诈案在美国开审
     推荐:

    意见

    当前评论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欢迎您发表您的看法。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Copyright © 温哥华网,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温哥华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