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 梅艷芳天堂寒透心 母親嫌錢少痛哭

臨終前,梅艷芳為了母親著想擔心母親大手大腳過日子,也不希望哥哥依附母親生活壹事無成,所以遺囑中寫明母親直到去世之前,每個月可以領到7萬元的港幣作為生活費!

但是,梅媽媽並不滿足僅僅7萬元的錢財,從2003年梅艷芳逝世至今,她年年和法院打官司,意圖接收梅艷芳的全部財產,在不斷哭窮的情況下,梅媽媽的每月花銷後來提升到了12萬元。

在2009年的時候還向法院申領80萬塊錢的旅游世界的資金~

為了獲得更多的錢財梅媽媽不但哭窮獲取梅艷芳粉絲的同情,還賤賣梅艷芳的很多價值珍貴的珠寶名畫。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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