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慕阳] 加拿大追逃程慕阳 难度还有多大?

2000年8月,程慕阳途经香港逃亡加拿大。此后十几年,程慕阳为了滞留加拿大,曾像赖昌星一样,采取了申请入加拿大籍、申请难民身份、不停打官司等一系列手段,试图最大限度地拖延时间。
据媒体报道,2009年,程慕阳申请入加拿大籍未果,就提出了难民申请。从此至今,程慕阳一直在难民申请被驳回、上诉、再度被驳回、再上诉的司法程序中转圈。
去年7月16日,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务专员安德鲁·布隆伯格说,程慕阳已经在申请难民身份的司法复审中获胜。
当时法院法官在裁决书中称:加拿大难民署之前之所以驳回程慕阳的难民申请,原因是程慕阳犯了严重的非政治罪,但程慕阳并未在中国法庭出庭受审。本案的难点在于,难民署驳回申请是有“值得考虑的严重原因”,但这些原因现在仍不清楚,因此判定司法复审成功。
除了难民申请,程慕阳还同时在打几个官司。2014年底,他起诉了联邦移民及难民局、联邦边境服务局,理由是“和中方合作分享信息,违反加拿大宪法和国际条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曾说,外逃人员最常用的伎俩就是抓住难民申请等救命稻草,没完没了打官司,通过上诉、败诉、再上诉的漫长的司法程序,最大程度拖延时间。
北京外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史泽华说,程慕阳的套路很清晰,利用加拿大诉讼未结不能离境的法律规定,让自己陷入到各种官司中,拖一天算一天。
程慕阳和赖昌星在加拿大请的是同一个律师——大卫·马塔斯。据报道,大卫·马塔斯号称从不失手,曾经让几个罪行累累的通缉犯,在加拿大滞留几十年。
追逃程慕阳还需要多久?
那么,随着此番《中国政府和加拿大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的签署,已“赖”在加拿大16年之久的程慕阳,被追逃回来的难度有多大?又会耗时多久呢?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表示,中加双方签署的这个被追缴资产的分享和返还的协议,其前提是对资产进行没收。
他表示,不管罪犯是在中国还是在加拿大,其把资产转移到加拿大了,首先需要中加双方进行合作,证明这些资产来源是非法的,或者是通过洗钱方式转移的,然后把这些资产先一律没收,之后可以按照这个协议进行分享和返还。
此次签署的协定,和从加拿大追逃像程慕阳这样的罪犯,是两个独立的问题,之间没有关系,追逃还是按照原来的程序走。
不过,十八大以来,我国跨国追逃追赃的力度超过以往,加拿大已经不是外逃人员的“避罪天堂”。此番中加签署协定,意味着双方的合作更为密切,程慕阳何时追捕回国,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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