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計劃] 令計劃案宣判書現多個神秘人物
7月4日,中共前統戰部部長令計劃被判處無期徒刑。外界注意到,多個神秘人物出現在法庭宣判書上,讓本已拾分迷亂的令案顯得更加復雜。

7月4日,前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中辦主任令計劃壹審被判處無期徒刑。(網絡圖片)
令計劃案壹審宣判
7月4日,天津市第壹中級法院對令計劃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案進行了壹審宣判,判處令計劃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令計劃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陸媒報導稱,鑒於令計劃案的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天津市第壹中級法院於6月7日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
法庭認定令計劃數項受賄、濫用職權罪證,首次確認了樓忠福、崔曉玉、魏新、潘逸陽、李春城伍人與該案的關系和具體違法細節。
1、為樓忠福及其子謀取利益,單獨或與谷麗萍共同索取、收受樓忠福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65萬余元;
2、為崔曉玉謀取利益,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崔曉玉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438萬元;
3、為潘逸陽謀取利益,單獨收受、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潘逸陽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61萬余元;
4、為魏新所在單位謀取利益,對其子令谷向魏新等人索取財物事後知情未予退還,收受、索取魏新等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43萬余元;
5、為李春城謀取利益,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李春城給予的歐元折合人民幣89萬余元;
6、為白恩培謀取利益,收受白恩培給予的財物價值人民幣60萬元;
7、以及為霍克等人職務晉升等提供幫助,單獨或與谷麗萍共同收受霍克等人給予的財物。
以上受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708.5383萬元。
有關令計劃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法院判決指,“令計劃在擔任中央統戰部部長、第拾贰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期間,通過時任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局長霍克等人,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材料,嚴重破壞了國家保密制度”。
外界關注的令計劃胞弟、身在美國的令完成,未出現在令案的判決書中。
令案判決書中的神秘人物
潘逸陽,原是內蒙古自治區常務副主席,於2014年9月被中紀委調查,是第伍個落馬的中共拾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公開資料顯示,潘逸陽擁有名牌大學學位,在公安系統任職過,也曾從事過政策研究。除了共青團的工作經歷外,還先後跨廣東、江西、內蒙古多地任職。
潘逸陽落馬時,有媒體評論說,潘逸陽這個團派的明日之星,仕途從廣東起步,壹路向北,遇到不少“貴人”,官愈做愈大,沒想到最後落得個牢獄之災。
如今,潘逸陽第壹次出現在令案中。BBC對此評論說,令計劃與有共青團背景的潘逸陽的關系讓該案趨於復雜。
此外,判決書中的崔曉玉又是誰呢?有媒體分析說,這位崔曉玉極有可能是肆川維德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那她是怎麼跟令計劃扯上關系的呢?
2003年11月,令計劃任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不久後,谷麗萍創建了公益組織“中國青年創業國際計劃”(YBC),自任副理事長、總幹事。
據YBC官網報道,早在2008年5月22日,YBC舉行第壹次“重建家園,從創業開始”研討會的時候,肆川維德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崔曉玉就表示願意與YBC進行公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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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前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中辦主任令計劃壹審被判處無期徒刑。(網絡圖片)
令計劃案壹審宣判
7月4日,天津市第壹中級法院對令計劃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案進行了壹審宣判,判處令計劃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令計劃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陸媒報導稱,鑒於令計劃案的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天津市第壹中級法院於6月7日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
法庭認定令計劃數項受賄、濫用職權罪證,首次確認了樓忠福、崔曉玉、魏新、潘逸陽、李春城伍人與該案的關系和具體違法細節。
1、為樓忠福及其子謀取利益,單獨或與谷麗萍共同索取、收受樓忠福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65萬余元;
2、為崔曉玉謀取利益,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崔曉玉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438萬元;
3、為潘逸陽謀取利益,單獨收受、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潘逸陽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761萬余元;
4、為魏新所在單位謀取利益,對其子令谷向魏新等人索取財物事後知情未予退還,收受、索取魏新等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43萬余元;
5、為李春城謀取利益,明知並認可谷麗萍收受李春城給予的歐元折合人民幣89萬余元;
6、為白恩培謀取利益,收受白恩培給予的財物價值人民幣60萬元;
7、以及為霍克等人職務晉升等提供幫助,單獨或與谷麗萍共同收受霍克等人給予的財物。
以上受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708.5383萬元。
有關令計劃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法院判決指,“令計劃在擔任中央統戰部部長、第拾贰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期間,通過時任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局長霍克等人,非法獲取大量國家秘密材料,嚴重破壞了國家保密制度”。
外界關注的令計劃胞弟、身在美國的令完成,未出現在令案的判決書中。
令案判決書中的神秘人物
潘逸陽,原是內蒙古自治區常務副主席,於2014年9月被中紀委調查,是第伍個落馬的中共拾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公開資料顯示,潘逸陽擁有名牌大學學位,在公安系統任職過,也曾從事過政策研究。除了共青團的工作經歷外,還先後跨廣東、江西、內蒙古多地任職。
潘逸陽落馬時,有媒體評論說,潘逸陽這個團派的明日之星,仕途從廣東起步,壹路向北,遇到不少“貴人”,官愈做愈大,沒想到最後落得個牢獄之災。
如今,潘逸陽第壹次出現在令案中。BBC對此評論說,令計劃與有共青團背景的潘逸陽的關系讓該案趨於復雜。
此外,判決書中的崔曉玉又是誰呢?有媒體分析說,這位崔曉玉極有可能是肆川維德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那她是怎麼跟令計劃扯上關系的呢?
2003年11月,令計劃任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不久後,谷麗萍創建了公益組織“中國青年創業國際計劃”(YBC),自任副理事長、總幹事。
據YBC官網報道,早在2008年5月22日,YBC舉行第壹次“重建家園,從創業開始”研討會的時候,肆川維德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崔曉玉就表示願意與YBC進行公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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