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聞] 辛酸 菲籍護士為家人團聚奮斗17年

(加西網綜合)在加拿大移民問題上,無論是夫妻團聚,,還是父母祖父母團聚,應該是很多移民心中永遠的痛。壹名菲籍注冊護士,為爭取家人團聚,自己壹個人在加拿大奮斗了整整17年,而團聚夢仍然無望。有時也想問問,花17年,人生的代價也太大了吧;不過,同情歸同情,申請7名家庭成員來加拿大團聚,也難怪加拿大移民局說NO啦!
下面這位吉爾斯從菲律賓來到多倫多照顧別人已經17年了,今年就要滿61歲,而她還在拼命爭取家人可以照顧她自己的機會。

吉爾斯含淚說:“3月份我就滿61歲 。我也不年輕了。我什麼時候可以和我的家人在這裡團聚嗎?“
她作為住家保姆,於1999年來到加拿大工作,當時她的孩子只有8歲,10歲和11歲。自從她於2002年申請永久居留權後,壹直向加拿大移民部申請她的孩子們來加國團聚。
而現在她的叁個孩子已經分別28歲, 27歲和25歲,所有叁人都已經為人父母,而她還壹直和移民部打著持久戰。
自2006年就擔任她的移民代表律師Patricia Wells說,吉爾斯壹直受困於各種移民規則,移民部沒有理由處理需要如此長的時間。
雖然吉爾斯於去年成功入籍,她仍在爭取丈夫、叁個孩子和叁個孫兒來加拿大團聚。
吉爾斯坦言在多倫多照顧別人的子女17年,目前只希望老有所依:我來加拿大,只是想家人可以來跟我團聚,有更好的未來。
吉爾斯當年以居家保姆計劃,原定在加拿大工作滿兩年後,申請個人和直系親屬永久居留權,由於其丈夫Lolito Bonifacio患上慢性腎功能衰竭,無法通過身體檢查,她於2002年申請永久居民被移民拒絕。
之後,她繼續在加拿大工作支持家人,壹直到2006年,工作許可證期滿,她以人道和酌情為理由申請永久居留權, 而加國移民部耗時5年,最後於2011年發給她永久居民身份,允許她工作以支持家人來加拿大。
為讓自己的收入符合申請所有家庭成員團聚的資格,吉爾斯每周工作78個小時,直到去年12月,她照顧的壹對年老夫婦逝世為止。
家庭團聚移民審批時間通常只需16個月,但吉爾斯已經等待時間超過3年。
前保守黨政府前年更把受扶養子女年齡,由21歲下調至18歲。
移民局強調,申請7名受扶養者來本國的收入必須不少於$80,153壹年,但她過去數年在本國的年薪收入為$63,000,僅能支持叁人生活,申請表內也有4人不符合受扶養者資格。
但吉爾斯堅持“壹個也不能少”,甚至要求移民局運用權;移民局稍後會有決定。
這麼多年以來,為了工作,吉爾斯只回過菲律賓探望家人僅3次,她說她明白從技術上,她不符合申請家人團聚的資格,但她希望當局可以酌情對待。
她哽咽表示“我希望工作壹生,提高我的家庭的生活,讓我的孩子在這裡上學,有個更舒適的生活。我不希望家庭總是分離。“
說實話,申請7名家庭成員來加團聚,確實好多,不過看完這位菲籍護士長達17年的努力工作的人生終極目標,只想道句:移民不容易!
下面就來看看移民部當前不同申請類型的處理時間:
51個月:只是處理加拿大擔保人在財政上支持的父母和祖父母團聚申請的時間。之後,申請人至少排隊等待多年,等待海外簽證辦事處發出的海外醫療和刑事檢查。
26個月:需要評估加拿大擔保人和他/她外國的配偶之間的關系是否合法,他/她是否健康、犯罪和安全的受理的時間。
47個月:這是外國住家保姆在完成工作24個月或3900小時後,申請永久居留權的處理時間。當永久居留申請獲得批准後,他們的配偶和子女可以加入申請。
38個月:這是加拿大移民官員准確定奪那些被允許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時間,如果有合理的人道主義和同情的理由。通常是申請遭到拒絕的難民申請人、無身份的個人和沒有資格獲得其他出入境通道的人。
170天:這是更新的永久居民卡、允許尚未成為公民的移民返回加拿大所需要旅行證件的時間。該卡每隔伍年必須由移民部重新頒發,以維持其永久居民身份。
36個月:這是“非日常”入籍申請程序的處理時間,申請人必須提交居住問卷調查和記錄加拿大以外生活的確切日期和時間,以確保他們在加拿大生活至少4年或6年以上。而14至64歲之間的申請者,必須通過語言考試和公民考試。
資料來源:多倫多星報,加拿大移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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