怵目驚心 還記得羅布泊的彭加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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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彭加木
科考隊沒有壹個人承認,盡管他們知道,肯定是隊伍中的壹個人或者幾個人幹的,但他們都選擇了沉默。因為彭加木不同意向軍方求援,要自行在羅布泊找水,科考隊不可能活下去了,而且水跟食物也不夠分配了,死了壹個人,減少了消耗,科考隊才能爭取多活壹點兒時間。
事發後,科考隊掙扎了壹晚上,最後決定隱瞞真相,編造壹個謊言來欺騙世人。於是,他們埋掉了屍體,假說見到了腳印等等,這也就是為什麼只有科考隊見過腳印的原因。事實上,科考隊當時也覺得這個謊言太拙劣了,因為紙條說〝往東〞走,東是壹個大方向,他們所到之處居然能見到腳印,這實在是太巧了。至於紙條,那確實是彭加木寫的,這點在後來公開的新聞中都有提及,但也都提到了重要的壹點:在確定日期上,彭加木似乎猶豫了壹下,最後將16改成了17。其實,科考隊為了拖延時間及圓謊,是他們把16改成了17罷了。
壹個謊言誕生,那就誕生更多的謊言,科考隊沒有辦法,只好硬頭皮演下去。同時,他們在問自己,隊伍中的哪壹個人是凶手呢?彭加木身上有那麼多傷,血濺了滿地,行凶的人身上肯定會染上血跡才對。即使臉上、手上的血跡能抹去,衣服上的血跡在羅布泊中不可能馬上洗幹淨,真要找凶手的話,科考隊百分百能當場揪出來,但他們沒有那麼做。
我聽完了陳述,心情很復雜,誰對誰錯,太難判斷了。殺人,固然不對,可是不顧全隊人的安危,這又與殺人何異?在羅布泊那樣的絕境中,補給不夠了,是會死人的,要不是在失蹤案發生後,科考隊發出電報求援,他們都不會得到那250公斤的水。
這樣的案情其實破綻很多,只是沒有人會懷疑科考隊,因此外界對彭加木的失蹤猜疑不斷,案情也越來越神秘。
事實上,只要理性看待此案,便會發現以下的疑點了:
1.羅布泊風沙那麼大,屍體都不見了,腳印在彭加木失蹤第贰天、第叁天還能看見?
2.彭加木身患絕症,體力不好,在沒有水與食物的情況下,迷路後也不可能走出太遠,為了方便別人找到他,他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應該會留下明顯的標記,不會壹直亂轉;
3。科考隊攜帶了槍支,彭加木失蹤後,有關部門檢查過槍彈,子彈少了,後來的解釋是科考隊獵殺了野駱駝。為了制作野駱駝的標本,當時他們對野駱駝剝皮取肉,只留下了骨頭。這樣壹來,大家的衣服都有血,子彈的用途也被合理解釋了,可野駱駝的骨頭標本沒有火器傷,可以說是完好無損。也許子彈沒有打傷骨頭,但真要打死野駱駝,子彈進入野駱駝體內後形成的破壞力,很難不傷及骨頭;
4。恨壹個人入骨,要將他殺死,捅幾刀不解氣,捅拾刀總該夠了吧?為什麼彭加木身上有那麼多暴力作用痕跡?不怕血跡濺到身上嗎?
綜合案情,我懷疑科考隊員還是說了假話,子彈的用途不壹定是射殺野駱駝(當時沒有法律規定不能獵殺珍稀動物)。彭加木失蹤,這是必然的,因為屍體能看出死因。如今屍體找到了,暴力作用痕跡卻那麼多,尤其是頭部的鈍器傷,很像是有人要砸碎頭骨才甘心。這樣壹來,彭加木頭部如果有槍傷(事隔多年,射擊殘留物已經檢測不出來了),頭骨也很難鑒定出來了,而法醫的注意力也可能會集中在肆肢與其他部位的銳器傷上。
案子進行到這裡,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我在寫好報告以後,便沒有再接觸到相關信息,連經手過的幹屍、資料等都被收上去了,如同做了壹個夢。若非大自然的力量,彭加木的屍體不會被風沙卷起來,也不會被人再度發現,死亡之海的秘密就不會曝光。
在這裡,若真要我指出真凶是誰,我只能說,那是集體做案,10個人都是凶手。理由就是他們互相維護,而單人犯案的話,在那樣的環境下不可能不被發現,彭加木也有呼救的能力,他被襲擊了,總會發出聲音,宿營地的人壹定會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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