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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世界民主化的成功與失敗 | 溫哥華教育中心
   

伊斯蘭世界民主化的成功與失敗

  現代民主社會的基礎是“自由人的聯合”


  第叁世界國家,特別阿拉伯地區的轉型國家正是面對這個問題,民主化不會順利,但是專制也難以為繼。因為民主化過程的啟動,並不是因為老百姓陷入了什麼迷思,而是專制政體的治理已經失靈或失敗造成的。突尼斯是壹個顯著的例子,而且突尼斯的政治轉型相對而言還是比較平穩的。剛才鄭戈老師講,穩健的民主化要求有壹個世俗化的進程,就是個人逐漸從以血緣為紐帶的有機社群中脫離出來,成為自由的個體。我不同意“原子化的個人”這個概念,現代民主社會的基礎不是那種無所羈絆的原子化個人,而是“自由人的聯合”。人永遠不可能脫離社會,但現代社會的構成方式不同於傳統社會。因為現代化的過程中,有工業化、城市化和商業化,造成了人在地理、職業和社會關系等方面的高度流動。也就是說,從傳統的熟人社會轉變為現代的陌生人社會。陌生人之間當然不是沒有聯系,也不是沒有社群,但不再是以血緣為紐帶的有機社群,而是基於自願的聯系形成的意願共同體。你的鄰居不再是過去的同壹個村莊的親戚,而是你選擇租借或購買房產所遇到的小區成員,你的朋友往往是你選擇的工作職業所遇到的同事,或者是你根據個人愛好發展出的社會網絡的同伴。

  中東地區現代觀念的產生根植於現代化的實踐

  在中東地區,現代化的過程也在展開。比如,石油工業發展以後,有了大型的煉油廠,煉油廠工人之間的關系就不再是以前部落社會中的有機社群關系。在那裡,也有工業化、城市化和商業化的過程,這就會改變了人們的處境,也改變了人的觀念,因為在新的處境中,人們需要壹些新的觀念來理解自己的處境、社會關系並形成新的自我理解。在這時候,個人自由、權利、平等和社會正義等等觀念就會興起,這些觀念內在於新處境中所形成的新的自我理解。我說的這些實際上接近馬克思的觀點。就是說人的理念以及社會的意識形態,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現代觀念是根植於現代社會的實踐。

  但我們也看到,阿拉伯世界的現代化既不充分也不平衡,社會有兩極化的傾向,有壹部分人已經進入城市,多少開始了世俗化的生活,還有相當壹部分農業或者游牧的人口,還是綁定在壹個傳統的“血肉相連”的有機社群之中。這樣的社會本身會出現某種碎片化的狀況,有時很難找到壹個統合的政治形態來形成壹個穩定的秩序,這可能需要長時期的摸索,每個國家要按照自己的特定條件來探索。

  伊朗或許代表了壹種伊斯蘭社會的現代化方式

  我也想提壹下伊朗的問題。伊朗可能是我們以及西方世界都還認識不足的壹種社會形態。霍梅尼革命往往被看作是對世俗化的反動,是更獨斷的神權政治的復辟,這種認識可能是非常膚淺的。我們有朋友去伊朗考察了幾個月,他獲得的觀感與我們以往的印象相當不同。我們許多人都看過伊朗的“文藝片”,很難想象壹個思想完全僵化的社會能夠產生這樣的作品。也許,伊朗代表另外壹種我們還未充分認識到的可能性,壹種伊斯蘭社會的現代化方式。

  鄭戈:剛剛許老師、劉老師都提到伊朗政治很有趣,我作為壹個研究憲法學的學者更發現伊朗非常有趣,因為它的憲政結構現在已經被很多學者總結成壹種特定的類型,ConstitutionalTheocracy,也就是神權憲制,政教合壹的憲制國家。從某種意義上說,伊朗其實是壹個民主國家,它的總統是選舉產生的,它也有民選產生的內閣和議會。但是伊朗這個國家的最高領導人既不是總理,也不是總統,叫做最高領袖。這個最高領袖就是政教合壹的這樣壹位領導人,他會對國家的所有大事做出決策。伊朗就連司法部門的領導人,叫司法總監,都是由最高領袖直接任命的,他們實行的並不是世俗化的法律,而是伊斯蘭教的傳統法律,沙裡亞法,其中包括有很多的在我們看來是非常殘忍的刑罰,比如說石刑,通奸的女性用石頭砸死。


  法制所帶來的秩序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比民主更重要

  這個國家是比較復雜的,所以說這裡面又會提到民主和法制的區別。法制,大家往往容易把它和民主混同到壹起來看,但實際上有很多國家實行法制是在民主之前,然後還有很多國家搞了很多年的法制仍然不是壹個民主國家。就歐洲而言,像德國變成壹個法制國是在非常專制的時代,在威廉壹世和俾斯麥時代德國變成壹個各方面都很發達的現代國家,從科學文化,到經濟,然後再到它的法制。伊朗在我看來也是壹個法制國家,這不是“治”,是“制”,整個國家是非常遵守法律的,而且有壹個非常完備的憲政結構,但是這個憲政結構綜合了民主和威權,政府當中有民選的官員,但是最高領袖並不是民選產生的,這種模式是霍梅尼開創的,現在的哈梅內伊基本上全面繼承了霍梅尼這壹套體系。

  這是我想到的民主和法制的關系問題。法制還是比較有利於生成某種秩序,包括世俗化,包括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等等這壹系列的東西都需要在壹個有序的環境裡面慢慢地來培育,所以說我認為這個法制所帶來的秩序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比民主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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