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慕陽] 程慕陽有錢任性:遣返怕沒那麼容易
程慕陽這些年在溫哥華活的很逍遙,在美加的生意也做得風生水起,不過在被媒體揭穿身份後短短壹周時間裡,他便從“模范移民”的光環中被打回原形。
隨著5月2日加拿大廣播公司援引加聯邦法庭文件,確認程慕陽即紅色通緝令上的追逃對象,以及此前入籍和難民資格申請被拒,於是不少人覺得程慕陽被遣返指日可待。可以預見最後的結果,但這個過程會相當漫長,只要程慕陽請得起律師,他就可以利用加拿大的法律程序賴下去,而程慕陽恰恰就是個身家過億的富豪,錢對他來說不是問題。

程慕陽
據《明報》報道,對於中國通緝的外逃嫌犯程慕陽,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樸此前表示,賴昌星案例幫助中加兩國意識到需要建立有效法律程序來處理這類案件。當年雖然賴昌星及其律師各種花招出盡,中加雙方最後還是將他遣返中國,接受法律審判。
5月2日程慕陽委托律師發表公開信,第壹次公開承認了自己的身份,但他否認自己犯罪,程慕陽公開信裡稱自己系合法移民和開公司,沒有在中國犯下任何罪行,既沒有逃跑也沒有躲藏,不是什麼逃犯。
加拿大移民和難民署(IRB)5月2日發布文件顯示,溫哥華Michael Ching可能“在加拿大境外犯了嚴重的非政治罪行”,因挪用公款罪被中國政府通緝,從而拒絕他去年11月提出的難民身份的申請。加拿大廣播公司隨後(CBC)援引IRB的消息,證實Michael Ching就是程慕陽。
賴昌星就是樣板
加拿大司法程序運轉緩慢這是不爭的事實,只要當事人有財力、精力反復申訴,就會進入俗稱的“法律死循環”:1999年入境的賴昌星2005年難民申請被拒,同年進入遣返程序,直到2011年7月才遣返成功,“走程序”走了6年之久。中加間並沒有簽署雙邊引渡協定,以目前程慕陽尚未進入遣返“循環”的狀況看,“程序”恐要走壹段時間。
不僅如此,如前所述,加拿大官方針對程慕陽的遣返程序未啟動,程慕陽狀告加拿大移民部的法律訴訟程序卻啟動了,第壹次開庭時間正是今年6月,正如加拿大本地壹些分析家所言,程慕陽可借此將原本就已經很冗長的“遣返倒計時”再弄長壹截。
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樸此前接受中國媒體采訪時表示,賴昌星案例幫助中加兩國意識到需要建立壹套有效的法律程序來處理這類案件。“從那時起,雙方的合作效率得到提高,之後3年我們向中國遣返了大量逃犯。我希望我們的合作發出明確的訊息,加拿大不歡迎逃犯和腐敗分子。”
狀告移民部要求賠償175萬
盡管來加拿大多年,但程慕陽並未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多年來他與加拿大移民部陷入訴訟之中。

程慕陽(右1)在2015年參加自由黨籌款活動
2001年和2004年,程慕陽兩次提出申請加國國籍,均沒有獲准處理,為此他曾多次將加移民部訴至加聯邦法庭。
加拿大聯邦法院的文件顯示,2012年12月,程慕陽提出了175萬加元的賠償請求,要求加拿大移民部就拖延處理其移民申請予以賠償。
加聯邦法院的文件中顯示,程慕陽1969年出生於中國,1996年成為加永久居民。他和妻子育有叁個孩子,其中壹個女兒於2000年出生於溫哥華,程的妻子和兩名非加拿大出生的孩子2004年都獲得加拿大國籍,但程慕陽的公民身份申請壹直沒有被處理。據加媒體報道,這或許和中國警方向加拿大發出了請求有關。
2006年,程慕陽曾委托律師提出司法復核,要求加拿大移民局履行職責,處理其移民申請。從2012年他提起訴訟要求加移民部賠償來看,顯然他的公民身份申請並沒有獲得批准。2013年,加拿大法院拒絕了他提起司法復核的請求。
公民身份被拒之後,程慕陽開始申請難民身份。
2014年年底,加拿大法庭文件顯示,程慕陽的難民申請也被拒絕了。
加拿大聯邦法庭數據庫顯示,2014年11月21日,程慕陽對“難民保護部、移民及難民委員會在2014年11月4日所作的決定”提出司法復核,6月23日溫尼伯法庭將對此舉行聽證。
程慕陽聘請的律師是大衛馬塔斯(David Matas),此人正是賴昌星的代理律師。
加拿大難民保護程序簡介
據統計,每年有20,000到30,000人在加拿大境內申報難民保護。這些人中,有相當壹部分是非法入境,然後直接申請難民,這在華人難民申請人中很普遍。
應當說加拿大的移民法對難民申請人是很寬松的。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後,可獲准工作及學習,還可以得到生活補助金、免費醫療(包括牙醫、配眼鏡等)。
另外,難民申請人可以完全由政府資助聘請律師幫助其上庭及上訴。資料顯示每年大約有50%的境內難民申請人申請通過,獲准合法申請移民。
遣返前風險評估 (PRRA) :
在難民申請被拒後,申請人可提出上訴,如果上訴再次被拒則自動進入遣返程序。遣返前,移民局會通知申請人可以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 ( PRRA)。這幾乎是爭取留在加拿大的最後壹個機會。 與其它類別的移民申請不同,風險評估沒有壹定的處理時間。有的申請評估了兩年還沒有結果,而有的申請兩個月不到就完成了。
在處理風險評估申請時,移民局只會考慮新的或在難民申請時無法提供的證據。而據統計,每年風險評估申請成功的機會是1%,被公認為比中六合彩還難。而如果在此其間申請人的人道移民或擔保移民獲批,則可合法地申請永久居民身份。即使是風險評估最後被拒,申請人也還可以向聯邦法庭提出司法復核,為留在加拿大再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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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5月2日加拿大廣播公司援引加聯邦法庭文件,確認程慕陽即紅色通緝令上的追逃對象,以及此前入籍和難民資格申請被拒,於是不少人覺得程慕陽被遣返指日可待。可以預見最後的結果,但這個過程會相當漫長,只要程慕陽請得起律師,他就可以利用加拿大的法律程序賴下去,而程慕陽恰恰就是個身家過億的富豪,錢對他來說不是問題。

程慕陽
據《明報》報道,對於中國通緝的外逃嫌犯程慕陽,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樸此前表示,賴昌星案例幫助中加兩國意識到需要建立有效法律程序來處理這類案件。當年雖然賴昌星及其律師各種花招出盡,中加雙方最後還是將他遣返中國,接受法律審判。
5月2日程慕陽委托律師發表公開信,第壹次公開承認了自己的身份,但他否認自己犯罪,程慕陽公開信裡稱自己系合法移民和開公司,沒有在中國犯下任何罪行,既沒有逃跑也沒有躲藏,不是什麼逃犯。
加拿大移民和難民署(IRB)5月2日發布文件顯示,溫哥華Michael Ching可能“在加拿大境外犯了嚴重的非政治罪行”,因挪用公款罪被中國政府通緝,從而拒絕他去年11月提出的難民身份的申請。加拿大廣播公司隨後(CBC)援引IRB的消息,證實Michael Ching就是程慕陽。
賴昌星就是樣板
加拿大司法程序運轉緩慢這是不爭的事實,只要當事人有財力、精力反復申訴,就會進入俗稱的“法律死循環”:1999年入境的賴昌星2005年難民申請被拒,同年進入遣返程序,直到2011年7月才遣返成功,“走程序”走了6年之久。中加間並沒有簽署雙邊引渡協定,以目前程慕陽尚未進入遣返“循環”的狀況看,“程序”恐要走壹段時間。
不僅如此,如前所述,加拿大官方針對程慕陽的遣返程序未啟動,程慕陽狀告加拿大移民部的法律訴訟程序卻啟動了,第壹次開庭時間正是今年6月,正如加拿大本地壹些分析家所言,程慕陽可借此將原本就已經很冗長的“遣返倒計時”再弄長壹截。
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樸此前接受中國媒體采訪時表示,賴昌星案例幫助中加兩國意識到需要建立壹套有效的法律程序來處理這類案件。“從那時起,雙方的合作效率得到提高,之後3年我們向中國遣返了大量逃犯。我希望我們的合作發出明確的訊息,加拿大不歡迎逃犯和腐敗分子。”
狀告移民部要求賠償175萬
盡管來加拿大多年,但程慕陽並未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多年來他與加拿大移民部陷入訴訟之中。

程慕陽(右1)在2015年參加自由黨籌款活動
2001年和2004年,程慕陽兩次提出申請加國國籍,均沒有獲准處理,為此他曾多次將加移民部訴至加聯邦法庭。
加拿大聯邦法院的文件顯示,2012年12月,程慕陽提出了175萬加元的賠償請求,要求加拿大移民部就拖延處理其移民申請予以賠償。
加聯邦法院的文件中顯示,程慕陽1969年出生於中國,1996年成為加永久居民。他和妻子育有叁個孩子,其中壹個女兒於2000年出生於溫哥華,程的妻子和兩名非加拿大出生的孩子2004年都獲得加拿大國籍,但程慕陽的公民身份申請壹直沒有被處理。據加媒體報道,這或許和中國警方向加拿大發出了請求有關。
2006年,程慕陽曾委托律師提出司法復核,要求加拿大移民局履行職責,處理其移民申請。從2012年他提起訴訟要求加移民部賠償來看,顯然他的公民身份申請並沒有獲得批准。2013年,加拿大法院拒絕了他提起司法復核的請求。
公民身份被拒之後,程慕陽開始申請難民身份。
2014年年底,加拿大法庭文件顯示,程慕陽的難民申請也被拒絕了。
加拿大聯邦法庭數據庫顯示,2014年11月21日,程慕陽對“難民保護部、移民及難民委員會在2014年11月4日所作的決定”提出司法復核,6月23日溫尼伯法庭將對此舉行聽證。
程慕陽聘請的律師是大衛馬塔斯(David Matas),此人正是賴昌星的代理律師。
加拿大難民保護程序簡介
據統計,每年有20,000到30,000人在加拿大境內申報難民保護。這些人中,有相當壹部分是非法入境,然後直接申請難民,這在華人難民申請人中很普遍。
應當說加拿大的移民法對難民申請人是很寬松的。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後,可獲准工作及學習,還可以得到生活補助金、免費醫療(包括牙醫、配眼鏡等)。
另外,難民申請人可以完全由政府資助聘請律師幫助其上庭及上訴。資料顯示每年大約有50%的境內難民申請人申請通過,獲准合法申請移民。
遣返前風險評估 (PRRA) :
在難民申請被拒後,申請人可提出上訴,如果上訴再次被拒則自動進入遣返程序。遣返前,移民局會通知申請人可以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 ( PRRA)。這幾乎是爭取留在加拿大的最後壹個機會。 與其它類別的移民申請不同,風險評估沒有壹定的處理時間。有的申請評估了兩年還沒有結果,而有的申請兩個月不到就完成了。
在處理風險評估申請時,移民局只會考慮新的或在難民申請時無法提供的證據。而據統計,每年風險評估申請成功的機會是1%,被公認為比中六合彩還難。而如果在此其間申請人的人道移民或擔保移民獲批,則可合法地申請永久居民身份。即使是風險評估最後被拒,申請人也還可以向聯邦法庭提出司法復核,為留在加拿大再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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