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慕阳] 外逃程慕阳VS国家机器 必输无疑?

中国政府说,前河北书记程维高儿子程慕阳是潜逃国外的贪官污吏,必将受到严惩。程慕阳回应说:他是合法移民,未曾任过官职,没有贪腐行为,没有逃亡和隐藏,从未受到任何法律控罪。对这位加拿大居民和中国政府隔洋喊话“对峙”,有网友说程慕阳已彻底输了这一回合。
中方点名程慕阳
已经过世的前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儿子程慕阳,成了新闻人物,被中国外交部罕见点名。发言人洪磊(4月30日记者会上)说:像程慕阳这样的逃犯必将受到应有惩罚。
中国政府这种说法,有两个重点含义:程是逃犯;程将受到惩罚。不过目前加拿大尚无对程提出正式法律指控,引渡程回中国也因两国司法制度之差异以及相互之间尚无引渡条约而路途遥遥。中国政府用了12年将福建/香港居民赖昌星抓回中国,判其无期。
中方的追逃百人名单和程慕阳
上月稍早,中国官方推出一个追逃百名贪官的名单,程慕阳也在此名单上。后经加拿大网友和香港南华早报“独家”报道,把追逃名单上的程慕阳同温哥华著名商人程慕阳联系到一起,引起中外媒体的热烈追踪报道。
按照中国当局发出的国际追逃百人名单(中纪委网站201年4月22日),程慕阳排名第69。中纪委说:这个名单是“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布的,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
中纪委称之为红色通缉令。但显然,这一名单虽在中国被称为“通缉令”但其充其量只是一份通知书,因外国并没有义务一定要执行这种“令”。
洪磊针对程慕阳的案子说,境外不是法外。他重复了其他发言人也说过的一句话: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中方都会将其绳之以法。
境外不是法外,这话乍听正确。但由于各国法律巨大差距,A国的法内就可能是B国的法外,这也是不争事实。
程是否国家干部?
按照中纪委的说法,程慕阳遭到通缉是因其“贪污和窝藏转移赃物”。“通缉令”还说程担任“北方国际广告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香港佳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但中方这一“通缉令”以及中国官媒的报道,都没有提到,程服务的这两个公司和国有企业之间到底是何关系,程是否系国家工作人员。如果程所服务的两家是私营企业,中国媒体也没有提到,程具体涉嫌卷入了什么重要腐败案件,而这一通缉令的重要前提就是这些遭到通缉的都是“外逃国家工作人员”或“涉嫌卷入重要案件”。
即便中方指的是程慕阳卷入其父程维高的案件,程维高也并无受到法律惩罚,只是开除党籍而已。2003年,程维高被开除党籍,但保留副省级待遇,回到常州居住,直到2010年12月28日在常州去世,终年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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