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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哥华为子女买房 最好在婚前 | 温哥华教育中心
   

[华为] 在温哥华为子女买房 最好在婚前

新闻配图来源:http://www.housebeautiful.com/


文/苏娴雅

  儿子即将结婚,或女儿打算秋天办婚宴,许多有钱父母会为新人准备房子。如果你正好是那个有钱父母,要送就早点送,不要等结婚时,才将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以避免日后万一孩子的婚姻有问题,平白损失半间房子。

  卑诗省在2012年3月18日,正式实施新修正的“家庭法”(Family Law Act),根据新的法律,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如果结婚前就买,只有“增值”的部分夫妻平分。同居两年以上,也比照办理,可以平分增值的部分。

  举例来说,如果父母为儿子买了一间70万的独立屋,在儿子结婚前送给他。儿子结婚后五年离婚,房子涨到100万元,那么,离婚的妻子有权利分配到30万的一半,就是15万。若是在结婚后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那么,离婚媳妇就可以取得100万的一半,也就是拿走50万。

  所以,就算要当新婚贺礼,最好还是婚前就送,以避免不必要的财务纠纷。有些父母棋高一着,在送房子的同时,还在Land Title上面,设定一个 Lien,也就是优先权利,房子卖掉时,除了还银行贷款外,还要偿还父母一定比例的金额,离婚媳妇或女婿能分配到的金额,就更少了。


  “我们防小人,不防君子。如果儿女的婚姻好好走下去,我们也未必会主张自己Lien的权利,万一他们婚姻出状况,起码可以保住房子。既然房子是我们给的,当然不希望随随便便被拿走,若是小俩口自己买的,他们要怎么分,我们就管不着了 。”一个刚把一间独立屋过户给儿子的爸爸说。

  新的家庭法也保障了“同居”者的权利,同居人只要能证明两人之间类似夫妻关系,就可以分配财产。光是住一起屋子里不算,还要有人证、物证,证明两人的互动与关系,就像夫妻一样。

  婚姻是感性的,分配财产却是绝对理性。在做下感性决定之前,最好先有理性的规划,既可以免除日后的不愉快,还可以保住自己的资产。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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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12 西温哥华 2014-05-15 15:14
    送就大大方方送,要不就别送。这样送了也得挨骂。典型上海穷小市民思维。
    评论11 游客 [麦.融.年.有] 2014-05-14 00:22
    最好在离婚后
    评论10 游客 [至.融.久.有] 2014-05-13 20:17
    付个首付的话就算了吧,全款买爱写谁的名字写谁的
    评论9 游客 [淮.何.汉.群] 2014-05-13 18:29
    房子真跌了吗?都算计到下一代了,如今房子都要卖到民国200年了的人了。
    评论8 游客 [淮.何.汉.群] 2014-05-13 13:48
    买房还贷款?
    评论7 游客 [淮.何.汉.群] 2014-05-13 13:46
    学龄前,房可出租,做为孩子零用钱。屌丝不懂的。
    评论6 游客 [识.融.争.命] 2014-05-13 13:41
    买不起房的人的思想,鉴定完毕。
    评论5 游客 [淮.何.汉.群] 2014-05-13 13:40
    在温哥华为子女买房,最好学龄前。
    评论4 游客 [识.融.争.命] 2014-05-13 13:39
    买的是什么房子啊?刚需还是二次啊?全款还是贷款啊?干脆写二老名字吧!每月房贷是二老还吗?要是儿子还的话要让媳妇出一辈子的生活费养家还是和儿子扛一辈子的房贷啊?全款的话女人生的孩子算谁的?婚前都开始算计的不会是好人家!别忘了媳妇带的嫁妆可能比你这房子还贵这怎么算啊?
    评论3 游客 [黄.西.备.礼] 2014-05-13 13:31
    苏娴雅女士的建议是从事实基础上出发,合情合理。算是善意的提醒。 各位是否想过,为什么要送孩子房子?为什么中国人喜欢这样?这样做是在帮助孩子还是为了让自己心里舒服? 周围同事,非华人的本地人,大多是给孩子提供第一套房子(公寓,或是郊区的住宅)的首付,但是也是借的,孩子存够积蓄之后返还,还没有听到像中国人这样急于给孩子买房子的。 父母帮助孩子无可厚非,合理的方式会帮助孩子自食其力,送房子,还是不可取,这大概又是华人特有的吧
    评论2 知人与自知 2014-05-13 13:02
    加了lien 之后,是不是离婚的那方就分不到房子增值的那部分了?
    评论1 游客 [州.父.为.亡] 2014-05-13 12:49
    这篇文章真好,太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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