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粵明] 潘粵明名譽權案 反咬董潔是主使
去年潘粵明和董潔的離婚風波震驚大眾,雙方各執壹詞爆出對方不為大眾所知的負面消息,同年11月,潘粵明以損害名譽權為由,把董潔的經紀人任佳鶯告上法庭。本案件於9月25日再次開庭。據潘粵明經紀人透露:董潔的經紀人任佳鶯所有責任都推給了董潔。

潘粵明與董潔糾紛25日再開庭

潘粵明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等來到法院

潘粵明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等准備進入法院
潘粵明的經紀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本次庭審是贰次庭審,到現在為止所有的庭審環節都結束了,此次庭審歷時肆個小時,庭審過程中沒有出現任何新的證據。值得壹提的是,在這次庭審中,任佳鶯把所有責任都推給了董潔,指那篇聲明是董潔授意讓其他宣傳人員發的。對此,潘粵明方面對此表示震驚。
當媒體問起潘粵明經紀人“最近潘粵明有沒有見到孩子”等問題時,經紀人壹概拒絕回答。
9月25日,潘粵明告董潔(微博)經紀人任佳鶯侵權案在北京朝陽區酒仙橋人民法庭贰次開庭,審理長達4小時。潘粵明(微博)經紀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今日庭審最大爭議點在於,指責潘粵明“嗜賭”“欠債”為誰所寫,任佳鶯不僅全盤否認,更表示聲明發布背後主使其實是董潔。潘粵明方則表示了震驚跟憤怒,並表示堅決不信。據了解,目前該案庭審環節已經全部結束,進入了等待宣判結果階段。

潘粵明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等進入法院

肆個小時後,任佳鶯(董潔前經紀人)的律師走出法院。

任佳鶯(董潔前經紀人)的律師走出法院時不願多說。

潘粵明的律師及工作人員走出法庭

潘粵明的律師及工作人員走出法庭

接受采訪

接受采訪

接受采訪

朝陽區酒仙橋人民法院

朝陽區酒仙橋人民法院
庭審重點:任佳鶯稱聲明是董潔所發 潘粵明方:不可能!
潘粵明告董潔經紀人任佳鶯侵權案曾於2013年7月3日在朝陽區酒仙橋法庭第壹次開案審理,審理中,董潔方律師否認了任佳鶯是董潔經紀人壹說,並拒不承認名譽侵權行為。由於當時原被告雙方極其證人均未出席,案件選擇了擇日再審。
2013年9月25日,潘粵明告董潔經紀人任佳鶯侵權案在北京朝陽區酒仙橋人民法庭贰次開庭,潘粵明及董潔再度雙雙缺席。騰訊娛樂記者在現場注意到,今日贰次開庭只有潘粵明經紀人、律師以及董潔方律師到場。
從早上9點開庭,今日審判長達4個小時。據潘粵明經紀人表示在本次庭審但中,最大爭議點在於指責潘粵明嗜賭”“欠債”的聲明為誰所發。據任佳鶯表示,聲明是受董潔委托而發布,並非自己的主動行為,並否認了侵權行為。
“我們在聽對方這麼說時非常震驚,我覺得完全沒有辦法接受。”潘粵明經紀人在接受騰訊娛樂采訪時表示,“上次開庭,任佳鶯聲稱自己在美國,所以並未出席,當晚便被媒體拍見從大連返回北京。”潘粵明經紀人認為任佳鶯這種行為其實是從心裡不敢面對這件事情,“但是今天在法庭上把所有責任都推給董潔,實在讓人很難相信。”
案件未出現新證據 潘粵明方稱羨慕菲鵬和平分手
在今年7月3日開庭中,案件曾因為原被告雙方均未出席並欠缺重要證人而擇日再審,不過據潘粵明方表示在今日庭審當中,董潔方並未提供新的證據佐證潘粵明“嗜賭”的行為,只有證言,沒有任何證據,而且所謂證人也是董潔方面宣傳人員。
潘粵明經紀人同時也承認了潘粵明比較羨慕王菲跟李亞鵬(微博)的分手方式,“潘粵明是壹個很善良的人,如果家庭遇到問題,他希望可以心平氣和解決,他從頭到尾都不是挑起戰火的人。”當媒體問起潘粵明經紀人“最近潘粵明有沒有見到孩子”等問題時,經紀人壹概拒絕回答。
事件經過
去年底,潘粵明以名譽侵權為由把董潔的經紀人及某家上海媒體告上法庭,指控董潔經紀人任佳鶯曾在網上發聲明指責潘粵明“嗜賭”“欠債”。潘粵明訴稱,任佳鶯於2012年10月20日通過微博,以“董潔工作室團隊”的名義發布“聲明”。“聲明”中聲稱他故意散布關於董潔的傳聞並橫加指責,找記者跟蹤董潔,“嗜賭”、“粗暴”、“欠債”等,還對其使用謾罵性、侮辱性言語,如“讓更多不相幹的人,成為你謀取私利的陪綁”等不實說法,被包括新浪、搜狐等眾多知名網站紛紛轉載、評論。此後,眾多報紙報道,給他造成了惡劣影響。
潘粵明表示,在“聲明”次日,他即委托律師公開澄清,但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有限公司在其出版的《申江服務導報》上仍對任佳鶯進行采訪,並引起媒體第贰輪大范圍對潘粵明負面“不實”報道的轉載以及評論。
對此,潘粵明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任佳鶯停止侵害行為、刪除在新浪微博及相關網站上侵害其名譽權的內容,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判令該上海報紙停止侵害行為、在其出版的報紙上公開澄清事實,消除影響;判令雙方在網絡媒體和《新京報》《新民晚報》等報紙媒體上連續拾伍天向原告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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