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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吳淑珍將在雙拾之後被起訴(圖) | 溫哥華教育中心
   

[倒扁進入倒計時] 傳吳淑珍將在雙拾之後被起訴(圖)

  “吳淑珍將被起訴!”消息來源斬釘截鐵地說,被起訴的罪名,將包括“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務者”貪瀆罪。前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後者則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上限為15年),得並科新台幣6000萬元以下罰金的重刑。


  另壹位檢察官也私下指出,扁、珍兩人被約談時的說詞,顯然兩人壹開始都知道搜集發票就是為了要“核銷國務機要費”。那麼他贰人以用途不符的發票來報銷“國務機要費”,形同報假帳,依據“刑法”對“身分犯”的規定,在這個案子裡,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共同犯罪,非公務員涉及罪名和公務員壹樣,因此,上述貪污治罪條例才適用在吳淑珍身上。

  而陳水扁有“刑事豁免權”保護傘暫不會被起訴,是人盡皆知的事,不過,他的名字會不會以“共犯”身分出現在起訴書中,關乎他坐“總統”大位的正當性,才是大家好奇的焦點。

  “很難不提到吧,讓我寫,就算有心規避也想不出寫法。”這位檢察官說,這是“雞生蛋,蛋生雞”問題,吳淑珍被起訴,代表“惟壹有權運用國務機要費”的那個人不可能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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