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自首] 詳述高山案始末:從犯案出逃到回國自首

(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近日,涉及“黑龍江省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金融詐騙案”--中行高山案的主角嫌犯高山離開加拿大溫哥華,選擇回國自首,這壹條消息再次激起民眾廣泛關注。自2004年底高山出逃加拿大(2005年1月總額達10億元人民幣的金融詐騙罪案發),高山已經在加拿大潛逃了近8年的時間。有媒體分析,賴昌星被遣返回中國,客觀上也使得高山無法繼續在加國繼續“賴”下去,這或許是高山最終選擇回國自首的主要動因之壹。
以下是中行高山案的主要案情回顧,本網輯錄在此,供讀者參考。
中行高山案 - 簡介
歷時
2005年1月15日,上市公司東北高速壹則公告,拉開了高山攜款潛逃壹案的序幕。此前,當東北高速財務人員去哈爾濱河松街支行核對賬戶時,竟然發現2.93億元存款不翼而飛。此後,東北高速原董事長張曉光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捕,身為中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負責人的高山及李東哲等其它嫌疑人逃亡加拿大等地。2009年至2012年嫌犯陸繼落網。
高山
案發後,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因涉嫌參與金融詐騙犯罪被警方通緝。但高山及家人已於2004年底出境,該案的幕後操縱者李東哲亦出逃。
後經追查,黑龍江辰能風險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存於中行河松街支行的資金約3.2億元去向不明。有同樣遭遇的還有黑龍江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等數家單位,總計金額高達10億元。其中,數億元資金被該案主要嫌疑人高山、李東哲轉移至海外。
落網
2009年7月13日下午,北京邊檢總站民警在為從韓國入境的某航班旅客進行通關檢查時發現,旅客蔣某與公安機關追逃的詐騙犯罪嫌疑人拾分相似。民警隨即將其帶走。經仔細盤問、比對,確認蔣某正是被黑龍江公安機關通緝的在逃詐騙嫌疑犯。
2012年年初,“中行高山案”的主角李東哲兄弟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
2012年8月,潛逃加拿大近八年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高山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
出逃
2004年12月30日,壹名同事,把中國銀行黑龍江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送到了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出發之前,高山已經做完了幾乎所有鋪墊:他給支行打電話,詢問元旦假日前有沒有急事,夠不夠人手;也向上級中行黑龍江分行道裡支行請假,說是要去北京看病,結果獲批。
但是,高山沒有南下北京,而是東飛加拿大。當地時間12月30日,他在溫哥華入境。同壹天,他的好朋友與同案李東哲、李東虎兄弟亦從哈爾濱出逃,他們的最終目的地也是溫哥華。
伍天之後,2005年1月4日,新年假期結束後的第壹個工作日,河松街支行巨額客戶存款案爆發。第壹家發現失款的是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北高速),這家公司在河松街中行的人民幣2.933億元存款賬戶顯示只剩下7.31萬元,全部失款總額則超過10億元,爆出2005年第壹宗金融要案。 案發後,中國警方判定至少有24人涉案,追回43輛汽車、51套住宅和寫字樓物業等資產,但仍有相當於8700萬元加元(約5億多元人民幣)現金不知去向——答案在逃走的高山、李東哲、李東虎等人手中。 2007年2月16日,在整整兩年隱匿形跡之後,加拿大警方在溫哥華逮捕了高山夫婦,罪名是高山的移民申請表職業資料填報不實;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資產;涉嫌中國國內案件遭中國通緝,以及涉嫌在加國從事洗錢活動等。 2月19日、20日、22日,3月1日,警方就高山是否羈押連續作肆次聆訊,3月6日,高山壹家還將面臨遣返聽證;2月23日,李東哲、李東虎兄弟也在加拿大被拘捕。 盡管仍然遙遠,中行河松街支行案徹底揭開所有謎底,終於有了壹線希望。
籌謀
高山生於1965年8月11日,是地道的哈爾濱人。1998年12月18日,河松街中行的前身新興分理處搬到現在的地址河松街203號,高山從那時起就擔任分理處主任、後來的支行行長,直至此次事發。
他身高1.80米,相貌堂堂。2004年底出逃之前,他留給親近者的感覺是“話不多,很踏實,很有親和力”。在河松街中行的員工眼中,高山會唱歌,有業績,是個“兄長般的領導”。而在案發後,其形象描述則迅速變得“工於心計”、“令人生畏”。高山心思深沉,凡事早作籌謀。在任支行行長時,他曾邀請同事到振興街52號的家中。客人均驚訝於他家的簡樸:屋裡只有壹個14英寸電視。待其出逃後,警方找到這個地方時,屋裡已積了厚厚壹層灰,壹只水分完全揮發掉的橙子幹癟地立在桌上——顯然高山並不住在這裡。
高山稱妻子李雪在北京師范大學攻讀心理學碩士,女兒高山雪蓮則在河南鄭州的外祖母家。同事們從未見過高山的家眷,但也並未生疑。事實則與此大相徑庭,李雪的確在學習心理學,但並不是在北京,而是在蘇格蘭愛丁堡大學;女兒高山雪蓮也不在河南。至遲從2002年起,李雪與高山雪蓮就已在溫哥華定居——當年,高山以54萬加元從“壹位朋友”那裡買下位於WestPenderStreet1111號的壹套公寓,李雪在案發後的聆訊中說。
李雪沒有提及的是,出售公寓的朋友正是李東哲。 與高山壹樣,李東哲也出生於1965年,朝鮮族。高、李本為小學同學。表面上,李東哲曾經控制著“世紀綠洲”系列公司,業務涉及汽車銷售、地產、醫藥、廣告傳媒等,在北京、成都、深圳、叁亞、東莞、哈爾濱等經濟發達城市擁有數拾家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總資產達20多億元;實際上,李東哲是高山主掌下中行河松街支行拉存款的主要牽線人,控制著這些資金的流向。 據了解,東北高速所失存款,正是由李東哲牽線存入。東北高速原董事長張曉光在案發後被控受賄,檢方指稱,張曉光應李東哲的要求,在河松街支行開設賬戶存入東北高速的資金,兩次接受李東哲總計700萬元賄款。
李東哲涉足溫哥華的時間顯然更早。他於2002年在West Pender Street1111號,以219萬加元購入肆套公寓,且在當地擁有公司。如果他是高山前往溫哥華的領路人,不會令人感到吃驚。 從2002年妻女在溫哥華定居開始,高山以哈爾濱森特木業公司副總經理的身份,往來於溫哥華與哈爾濱之間達18次之多。這段時間,正是中國警方認定中行河松街支行案犯罪事實發生的主要時間段。這當然不是巧合。
兩年時間很快過去,2004年10月1日,李雪技術移民申請獲批,壹家叁口獲得加拿大永久居住權,李雪為主申請人。高山匆匆飛至溫哥華辦定手續,隨即返回中國。他在中行河松街支行向外劃款的數量隨即飆升,短短時間即流出1.8億元人民幣,接近案發總金額的伍分之壹!這也是出逃前最後的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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