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港婦殺夫] 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殺夫 獲刑12年徒刑

12月26日10時,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殺夫的被告人高榮齋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從輕判處高榮齋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贰年。
12月26日10時,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殺夫的高榮齋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從輕判處高榮齋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贰年。判決書宣讀完畢,高榮齋回頭看了看旁聽席上的親人,點點頭。她的女兒抹著眼淚,輕聲說:“不管發生什麼事兒,我依然愛我的媽媽。”
案情回放
不堪長期家暴 女子棍殺丈夫
2010年12月31日,平鄉縣南柴村農婦高榮齋的命運發生了轉變。因長期遭受虐待和毆打的怨恨爆發,她拿起鐵棍打死了丈夫。
據高榮齋供述,當日零時左右,丈夫王占朝從外面回來,她跟丈夫說想回娘家看看病重的母親,丈夫不讓,並說等她母親死了有人給報喪後才讓她去,還稱她敢出門就把她兩腿給弄殘。
爭吵壹直持續到凌晨3時多,期間還說到離婚的事,但丈夫不同意。吵完架,高榮齋毫無睡意,壹直在想日子沒法過了,她怕丈夫把自己打殘,更怕他去娘家找事兒,最後,她決定不如直接把他打死,再給他抵命。
高榮齋去自家院裡拿了用來抬水窖蓋的鐵棍,回屋時王占朝正在睡覺,她站在他身邊想砸他的頭,可不忍心下手,就又拿著鐵棍出了屋。回屋後她叫醒丈夫繼續求他允許回去看看母親,丈夫依然絕情拒絕並躺下繼續睡覺。
這次高榮齋急了,出門再次拿上鐵棍回到屋內,用盡全力朝丈夫頭上砸了幾下,拿著鐵棍轉身就往外跑。壹邊跑,高榮齋用手機打了110報警自首,還給鄰居打了電話。
王占朝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於2011年1月10日死亡。經法醫鑒定,王占朝系因顱腦損傷死亡。2010年12月31日,高榮齋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平鄉警方刑拘,2011年1月12日經平鄉縣人民檢察院批准被逮捕。
法院判決
故意殺人成立 從輕判處12年
今年12月1日,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法庭上出示的被告人高榮齋供詞、被害人王占朝兒女以及鄰居的證言,均證明被害人王占朝實施家庭暴力,經常打罵高榮齋,高榮齋在不能忍受的情況下打死了王占朝。
據高榮齋的兒女介紹,從他們小時候父母有壹丁點事兒不和就打架,父親勁兒大,母親經常挨打,父親手邊有什麼能拿的,就拿起來打母親,不管輕重。2010年農歷九月父母鬧離婚,父親說母親要是敢離開家就把她打個半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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