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中國簽證] 加入籍華裔回中國簽證困惑 出示舊護照
前幾天去了壹趟多倫多中領館,為計劃回國探親的家人申請簽證。在那裡,遇見了壹件令人困惑的事。
中領館簽證處人滿為患,送簽取簽的,申辦證件的,叁肆條人龍在狹小的房間裡相互纏繞,若不仔細辨認很容易站錯隊。看來,隨著旅居加拿大的華人和到中國旅行及工作的其他國人士的日益增多,中領館的簽證業務已經不堪重負。作為華人,拾分希望中領館能夠重新選擇壹處較為寬敞的地方為各方人士辦理簽證手續,同時也與壹個大國駐外使領館的地位相配。
已經排了半個多小時的隊了,我前面的壹對華人老夫婦突然問我是否知道申請簽證需要出示舊護照的事?我說知道壹點,但不清楚其原因。只是根據友人提醒,來前帶足了相關證件。
這對老夫妻說他們為了到中領館來申請回國簽證坐了叁個來小時的車。但因為他們換護照好幾年了,中間又搬過幾次家,在家裡怎麼也找不到舊護照了。這次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情,准備跟簽證官員認真協商,看看這種情況該怎樣處理?
真是無獨有偶。聽到我們的談話,排在我前叁位的另壹位華人老太太,也回過頭來告訴這對華人老夫婦說:單純解釋是沒用的,負責簽證的工作人員也是照章辦事。她說自己昨天曾經來送簽證,因為沒帶舊護照而被拒絕了,好說歹說都不行。只好回家,找到了舊護照今天又返回來,估計這次能行。你瞧,新規定就張貼在那裡呢!
我抬頭壹看,可不,壹拉溜好幾張紙呢。我上前仔細閱讀了壹下,關於出示舊護照的規定大意是這樣的:旅加華裔人士凡原出生地是中國大陸的,入籍後第壹次申請前往中國大陸旅行或探親的簽證時,壹律要求在出示現有效護照的同時,要同時出示原中國護照;已經入籍多年且更換過護照的,要求同時出示原作廢的舊護照。如果以上兩種情況下舊護照缺失,則要求到加拿大相關部門辦理公證手續。
呵,出國這麼多年,這種情況還是第壹次遇到。半年前我剛剛回國了壹次,估計那次還沒有這樣的規定。可惜的是前面那壹對老夫妻,揣揣不安地,壹直挨到簽證的窗口。果然,怎麼解釋都白搭,幾乎跟接收簽證材料的女士都吵起來了,還是被禮貌地拒絕了。我因為帶全了證件,所送申請資料被接受,緊懸的心壹下放松了下來。想必此類情況的壹定不少,因為申請接簽證的窗口前面增加了壹位工作人員,專門檢查送簽人士的材料在遞交之前是否齊全,其中的重要壹項就是檢查是否有帶有舊護照。估計出現麻煩的多數是老年人,因為他們不太象年輕人那樣注重上網,臨行前壹定沒有仔細閱讀中領館關於簽證的相關規定,因此中招了,引起壹些抱怨也是自然的。
回國簽證辦理需要出示舊護照原來是這麼回事
前面那對老夫婦還沒有弄清楚怎麼回事,氣呼呼地去找簽證官員投訴。在另壹個窗口上,簽證官員耐心地跟解答了他們的提問。出於好奇,我也在壹旁聆聽了他們的談話。原來,簽證處無非是要證實申請簽證的人士其護照上的名字是否跟原護照或原其他中國證件上的名字拼寫壹致。無論你是否入籍,無論你搬了多少個地方,只要你有證件或材料證明,自己的名字前後是壹致的就可以。即使中間改過名字,何時改的,怎樣改的,只要有證明材料,也可以。
沒想到壹個名字的拼寫竟然引出這麼多的麻煩!如今的人們已經不能自己證明自己是誰,反而要求更多的證件和材料或叁方來證明自己是誰,這也是對現代文明的極大諷刺。或許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國家安全,或許是為了阻塞某些人持有多本護照的漏洞,或許……,我瞎猜著。但是,出示舊的護照或舊證件的事說起來簡單,但對那些不太注重保留舊的證件或資料,或因各種原因找不到舊的資料的人卻不是壹件很容易的事。比如出生在中國大陸之外的其他國家,然後又隨他們夫妻移民加拿大的華裔人士,他或她第壹次持加拿大護照申請去大陸旅行或探親,而又缺少能證明自己原來名字的資料的話,就會被要求去根據移民資料,或者要到原出生地去,弄壹份出生證明文件來。想想看,為了壹個簽證,這該有多麻煩!
當然,這樣的規定也不是多倫多中領館出的,他們不過是在執行國家的指令而已。這裡的工作人員每天要面對蜂擁而來的簽證人士,還要面對許多的不滿和牢騷,他們的辛苦我們拾分理解。可是,無論有多少個理由,這樣的規定也讓我們旅加人士看了不舒服。因為這種規定從文字給人壹種這樣的印象:申請簽證時出示舊護照是專門針對旅居國外的華裔人士的,無論你加入了當地國籍多久,而對其他國家的人員則沒有這樣的要求。旅居海外的華人多數都希望能擁有雙重國籍,並呼吁了許多年,以期能獲得來去自由的方便。誰知這樣的方便不僅沒有獲得,反而因為自己的中國血統在歸國簽證時遇到了的更多的麻煩,或許是多數人始料不及的吧。
本人無意質疑或指責中領館關於簽證的規定,但需要在這裡講壹點,這樣的規定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都讓華人有種不太舒服的感覺。因為根據加拿大法律的規定:如果別人把你和其他人區別對待,且這種對待讓你的權利和尊嚴受到了損害,那就是歧視。在特別要求華人申請簽證時出示舊護照的規定這壹點上,我們旅加華人是不是被區別對待了?我們是不是無形之中受到了歧視呢?
多倫多總領館於2010年1月3日發布通知,希望網友去前仔細閱讀, 避免麻煩。
關於簽證的重要通知
2010/01/13
1. 原為中國公民、加入外國國籍後第壹次持外國護照或持新換發的外國護照申請中國簽證的華人,請壹並出示本人原中國護照或有中國簽證記錄的舊外國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2. 如申請人提供的新舊護照上姓名拼寫有出入,須提供加拿大有關部門(ONTARIO SERVICES, MANITOBA VITAL STATISTICS AGENCY, ETC)出具的改名文件。
http://toronto.china-consulate.org/chn/HQGR/t651110.htm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已經有 13 人參與評論了, 我也來說幾句吧
中領館簽證處人滿為患,送簽取簽的,申辦證件的,叁肆條人龍在狹小的房間裡相互纏繞,若不仔細辨認很容易站錯隊。看來,隨著旅居加拿大的華人和到中國旅行及工作的其他國人士的日益增多,中領館的簽證業務已經不堪重負。作為華人,拾分希望中領館能夠重新選擇壹處較為寬敞的地方為各方人士辦理簽證手續,同時也與壹個大國駐外使領館的地位相配。
已經排了半個多小時的隊了,我前面的壹對華人老夫婦突然問我是否知道申請簽證需要出示舊護照的事?我說知道壹點,但不清楚其原因。只是根據友人提醒,來前帶足了相關證件。
這對老夫妻說他們為了到中領館來申請回國簽證坐了叁個來小時的車。但因為他們換護照好幾年了,中間又搬過幾次家,在家裡怎麼也找不到舊護照了。這次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情,准備跟簽證官員認真協商,看看這種情況該怎樣處理?
真是無獨有偶。聽到我們的談話,排在我前叁位的另壹位華人老太太,也回過頭來告訴這對華人老夫婦說:單純解釋是沒用的,負責簽證的工作人員也是照章辦事。她說自己昨天曾經來送簽證,因為沒帶舊護照而被拒絕了,好說歹說都不行。只好回家,找到了舊護照今天又返回來,估計這次能行。你瞧,新規定就張貼在那裡呢!
我抬頭壹看,可不,壹拉溜好幾張紙呢。我上前仔細閱讀了壹下,關於出示舊護照的規定大意是這樣的:旅加華裔人士凡原出生地是中國大陸的,入籍後第壹次申請前往中國大陸旅行或探親的簽證時,壹律要求在出示現有效護照的同時,要同時出示原中國護照;已經入籍多年且更換過護照的,要求同時出示原作廢的舊護照。如果以上兩種情況下舊護照缺失,則要求到加拿大相關部門辦理公證手續。
呵,出國這麼多年,這種情況還是第壹次遇到。半年前我剛剛回國了壹次,估計那次還沒有這樣的規定。可惜的是前面那壹對老夫妻,揣揣不安地,壹直挨到簽證的窗口。果然,怎麼解釋都白搭,幾乎跟接收簽證材料的女士都吵起來了,還是被禮貌地拒絕了。我因為帶全了證件,所送申請資料被接受,緊懸的心壹下放松了下來。想必此類情況的壹定不少,因為申請接簽證的窗口前面增加了壹位工作人員,專門檢查送簽人士的材料在遞交之前是否齊全,其中的重要壹項就是檢查是否有帶有舊護照。估計出現麻煩的多數是老年人,因為他們不太象年輕人那樣注重上網,臨行前壹定沒有仔細閱讀中領館關於簽證的相關規定,因此中招了,引起壹些抱怨也是自然的。
回國簽證辦理需要出示舊護照原來是這麼回事
前面那對老夫婦還沒有弄清楚怎麼回事,氣呼呼地去找簽證官員投訴。在另壹個窗口上,簽證官員耐心地跟解答了他們的提問。出於好奇,我也在壹旁聆聽了他們的談話。原來,簽證處無非是要證實申請簽證的人士其護照上的名字是否跟原護照或原其他中國證件上的名字拼寫壹致。無論你是否入籍,無論你搬了多少個地方,只要你有證件或材料證明,自己的名字前後是壹致的就可以。即使中間改過名字,何時改的,怎樣改的,只要有證明材料,也可以。
沒想到壹個名字的拼寫竟然引出這麼多的麻煩!如今的人們已經不能自己證明自己是誰,反而要求更多的證件和材料或叁方來證明自己是誰,這也是對現代文明的極大諷刺。或許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國家安全,或許是為了阻塞某些人持有多本護照的漏洞,或許……,我瞎猜著。但是,出示舊的護照或舊證件的事說起來簡單,但對那些不太注重保留舊的證件或資料,或因各種原因找不到舊的資料的人卻不是壹件很容易的事。比如出生在中國大陸之外的其他國家,然後又隨他們夫妻移民加拿大的華裔人士,他或她第壹次持加拿大護照申請去大陸旅行或探親,而又缺少能證明自己原來名字的資料的話,就會被要求去根據移民資料,或者要到原出生地去,弄壹份出生證明文件來。想想看,為了壹個簽證,這該有多麻煩!
當然,這樣的規定也不是多倫多中領館出的,他們不過是在執行國家的指令而已。這裡的工作人員每天要面對蜂擁而來的簽證人士,還要面對許多的不滿和牢騷,他們的辛苦我們拾分理解。可是,無論有多少個理由,這樣的規定也讓我們旅加人士看了不舒服。因為這種規定從文字給人壹種這樣的印象:申請簽證時出示舊護照是專門針對旅居國外的華裔人士的,無論你加入了當地國籍多久,而對其他國家的人員則沒有這樣的要求。旅居海外的華人多數都希望能擁有雙重國籍,並呼吁了許多年,以期能獲得來去自由的方便。誰知這樣的方便不僅沒有獲得,反而因為自己的中國血統在歸國簽證時遇到了的更多的麻煩,或許是多數人始料不及的吧。
本人無意質疑或指責中領館關於簽證的規定,但需要在這裡講壹點,這樣的規定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都讓華人有種不太舒服的感覺。因為根據加拿大法律的規定:如果別人把你和其他人區別對待,且這種對待讓你的權利和尊嚴受到了損害,那就是歧視。在特別要求華人申請簽證時出示舊護照的規定這壹點上,我們旅加華人是不是被區別對待了?我們是不是無形之中受到了歧視呢?
多倫多總領館於2010年1月3日發布通知,希望網友去前仔細閱讀, 避免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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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3
1. 原為中國公民、加入外國國籍後第壹次持外國護照或持新換發的外國護照申請中國簽證的華人,請壹並出示本人原中國護照或有中國簽證記錄的舊外國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2. 如申請人提供的新舊護照上姓名拼寫有出入,須提供加拿大有關部門(ONTARIO SERVICES, MANITOBA VITAL STATISTICS AGENCY, ETC)出具的改名文件。
http://toronto.china-consulate.org/chn/HQGR/t6511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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