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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後捅死傷者的大學生:就是壹念之差 | 溫哥華教育中心
   

撞人後捅死傷者的大學生:就是壹念之差

  


藥家鑫(資料照片)





■背景

去年10月20日晚11時許,21歲的西安大學生藥家鑫邊開車邊換光碟,撞上騎電動車的張妙。他怕張妙記下車牌,連捅數刀致其死亡

■表態

藥家鑫父母向受害者家屬表示道歉和謝罪,表示將盡己所能進行賠償


■回應

受害者家屬不接受道歉,稱不能讓妻子死得沒尊嚴

據西安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根據審查情況,藥家鑫撞人後,確實想駕車逃逸,但發現被害人側躺在地上,會發現他的車牌號碼,害怕引起麻煩,隨後下車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對張某連捅數刀,致其當場死亡。“藥家鑫犯罪的手段極為殘忍,情節拾分惡劣,後果嚴重,經審查,完全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該檢察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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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

    當前評論
    #79133 游客 [六.所.晉.命] 2011-01-16 14:15
    畸形社會
    #79015 游客 [所.冬.柒.奧] 2011-01-15 10:59
    樓上的,你們都可以當法官了。
    #79013 游客 [講.不.魏.讀] 2011-01-15 10:42
    人渣。
    #79011 游客 [翁.不.說.經] 2011-01-15 10:14
    撞人是事故, 但用尖刀捅死張妙 就是故意殺人 。而且他為何隨身帶著尖刀呢?
    #78983 游客 [朋.甲.東.止] 2011-01-14 23:24
    真是人渣,直接槍斃。還寫什麼悔過書,無恥,自殺的了。
    #78981 游客 [所.冬.柒.奧] 2011-01-14 23:21
    78975, 那你買過人壽保險嗎?保險公司會給你的命定個價的。不同的人價錢不壹樣。
    #78975 游客 [次.此.拾.射] 2011-01-14 23:10
    仗著老子又錢,知法犯法,性質惡劣,給再多的錢,能彌補受害者家屬的痛苦嗎?!槍斃他,至少判死刑,來彌補受害者的痛苦。
    #78974 游客 [次.此.拾.射] 2011-01-14 23:07
    藥家鑫性質惡劣,應該槍斃!
    #78959 游客 [濟.昔.國.義] 2011-01-14 21:18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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